汫洲镇绿美小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汫洲镇绿美小公园改造提升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汫洲镇绿美小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略) 域 饶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23:2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饶平县汫洲镇南兴一巷五横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南村 (略) 3号之一90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汫洲镇绿美小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位置错误,现更正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

(1.3)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饶平县汫洲镇南兴一巷五横1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南村 (略) 3号之一902房            

联系方式:许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汫洲镇绿美小公园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共设施施工/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采购单位 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略) 域 饶平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2日 23:23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工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饶平县汫洲镇南兴一巷五横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林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南村 (略) 3号之一902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汫洲镇绿美小公园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内容位置错误,现更正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1.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1.2)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

(1.3)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或采购包) 投标 (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响应) 。投标 (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省外企业为二级以上(含二级)), (略) 政公用工程且注册单位为供应商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饶平县汫洲镇南兴一巷五横1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 (略)             

地 址: (略) (略) 南村 (略) 3号之一902房            

联系方式:许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