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5: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成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五块石龙湖北城天街30栋12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N#4
为更好的对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实施采购,现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中的“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原内容: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 评审 | 人员 配置 |
| 11分 | 客观 | 人员配置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变更为: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 评审 | 人员 配置 |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能力得4分;四级(中级工)职业能力得2分;五级(初级工)及以下职业能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兼墩子承诺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食堂厨师兼墩子工作经验的得3分;2年(含)-3年(不含)得2分,2(不含)年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第1项及第3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及人员简历加盖供应商公章,第2项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提供不得分 | 11分 | 客观 | 人员配置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计划备案号:##。
2.预算金额(元/年):人民币:#元/年;最高限价(元):#元/年。
3.监督管理部门:成 (略) (略) ,联系电话:028-#。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名称:成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102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正 (略)
地址: (略) (略) 五块石龙湖北城天街30栋1210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8-#
四川正 (略)
2024年10月14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成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略) 域 | (略)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4日 15: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09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袁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 | ||
采购单位 | 成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略) 110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五块石龙湖北城天街30栋121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8-#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N#4
为更好的对桂溪卫生中心食堂服务采购实施采购,现对采购文件中第五章、磋商办法中的“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原内容: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 评审 | 人员 配置 |
| 11分 | 客观 | 人员配置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变更为: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内容 | 具体标准和要求 | 评审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响应文件格式文本 |
详细 评审 | 人员 配置 |
2、供应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能力得4分;四级(中级工)职业能力得2分;五级(初级工)及以下职业能力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厨师兼墩子承诺具有3年及以上类似食堂厨师兼墩子工作经验的得3分;2年(含)-3年(不含)得2分,2(不含)年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1.第1项及第3项提供承诺函原件及人员简历加盖供应商公章,第2项需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未提供不得分 | 11分 | 客观 | 人员配置 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1.计划备案号:##。
2.预算金额(元/年):人民币:#元/年;最高限价(元):#元/年。
3.监督管理部门:成 (略) (略) ,联系电话:028-#。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名称:成 (略) (略) 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102号
联系方式:028-#
名称:四川正 (略)
地址: (略) (略) 五块石龙湖北城天街30栋1210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袁老师
电话:028-#
四川正 (略)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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