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
南江县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
第一卷
南江县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1个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2) 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2) 1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蜀汉硕创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南江县 2023-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 2023 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项目名称)1个标段监理招标 。
2.2 建设地点: 一标段:红光镇柏山村、花石村、青山村;二标段:红光镇房岭村、海棠村、黑池村、玉堂村;三标段:侯家镇白珠村、罐山村、灵官村 。
2.3 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
2.4 建设规模: 田型调整2741.82亩、田埂#m,地形调整239.80亩、地埂#m,新建下田坡道 (略) ,田间电杆围护55 个;整治( 新建)灌排渠系 #米,其中:整治( 新建)0.3mx0.4m灌溉渠 # 米、0.4mx0.5m 灌溉渠 8401 米、0.5mx0.6m 灌溉渠1082米、整治0.6mx0.7m 灌溉渠 1134 米、0.8mx1.0m 灌溉渠 1315米,埋设PE管8636米,新建(整治)蓄水池12口,整治山坪塘20口,整治囤水田50口、6876米;整治机耕道5891米,其中:3.0m宽机耕道5364米、3.5m宽机耕道527米, (略) #米,其中:1.5 (略) 1041米、2.0 (略) #米、2.5 (略) 1459米;地力培肥1.#亩;公示牌2座 。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 。
2.7 标段划分: 监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或高标准农田类监理业绩或土地整理类监理业绩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5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 (略) (略) :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 (略) ”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略) (略) :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 (略) (略)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江县 (略)
电 话: 082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略)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红星段 224 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地 址: (略)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红星段 224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蜀汉硕创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幢21楼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082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10月14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第一卷
南江县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1个 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2023-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 (略)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2) 18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 (略) (略) 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 (略)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2) 18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省蜀汉硕创 (略)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南江县 2023-2025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南江县 2023 年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田建设补充项目)监理(项目名称)1个标段监理招标 。
2.2 建设地点: 一标段:红光镇柏山村、花石村、青山村;二标段:红光镇房岭村、海棠村、黑池村、玉堂村;三标段:侯家镇白珠村、罐山村、灵官村 。
2.3 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资金、财政资金 。
2.4 建设规模: 田型调整2741.82亩、田埂#m,地形调整239.80亩、地埂#m,新建下田坡道 (略) ,田间电杆围护55 个;整治( 新建)灌排渠系 #米,其中:整治( 新建)0.3mx0.4m灌溉渠 # 米、0.4mx0.5m 灌溉渠 8401 米、0.5mx0.6m 灌溉渠1082米、整治0.6mx0.7m 灌溉渠 1134 米、0.8mx1.0m 灌溉渠 1315米,埋设PE管8636米,新建(整治)蓄水池12口,整治山坪塘20口,整治囤水田50口、6876米;整治机耕道5891米,其中:3.0m宽机耕道5364米、3.5m宽机耕道527米, (略) #米,其中:1.5 (略) 1041米、2.0 (略) #米、2.5 (略) 1459米;地力培肥1.#亩;公示牌2座 。
2.5 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标段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服务 。
2.7 标段划分: 监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
3.3 业绩要求 近 3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不少于1个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业绩或高标准农田类监理业绩或土地整理类监理业绩 。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15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 (略) (略) :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 (略) ”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略) (略) : (略) 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 (略) (略)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南江县 (略)
电 话: 082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略)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红星段 224 号。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江县土壤肥料与资源环境工作站
地 址: (略) 南江县南江镇光雾山大道红星段 224 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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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蜀汉硕创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东段517号龙泉名都A3幢21楼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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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吴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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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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