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主桥夜景照明工程第2次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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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主桥夜景照明工程第2次澄清

【澄清公告】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主桥夜景照明工程(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主桥夜景照明工程”(招标编号:TLGC(略))作出如下澄清:

一、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人员业绩、企业业绩、获奖的疑问统一作以下澄清:

1、关于“主要人员”、“企业业绩”、“技术能力”的修改:

条款项

原条款内容

现修改为

主要人员

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得3分。最多得3分。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6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增加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6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增加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技术能力

2019年1月1至今(日期以颁奖日期为准)

1、投标人所承建或参建的亮化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李春奖”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或“詹天佑奖”的,每个得2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所承建或参建的桥梁的亮化工程或桥梁的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获得“中照奖”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三等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2019年1月1至今(日期以颁奖日期为准)

1、投标人所承建或参建的亮化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李春奖”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或“詹天佑奖”的,每个得2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评标价

评标价得分:61分

评标价得分:70分

2、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技术能力中省级优质工程奖为招标文件附表对应奖项内容。

3、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各导入节点与招标文件大部分都不一致,出入较大。

①制作软件中部分节点招标文件未体现,没有格式(如信用保函承诺书、履约保证金减免缴纳承诺书等),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是否可以写无或忽略,请明确!

②招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在制作软件中没有与其一致的导入节点(如分包情况、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等)。问:是否可以自行导入相关节点其它资料中,请明确!

回复: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可以写无或忽略;②可以自行导入相关节点其它资料中。

4、问题: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有部分内容不显示。

回复:已修改,见附件1。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30日9时15分,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 (略) 综合 (略)

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二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

……

  1.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2.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4.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

年 月 日

【澄清公告】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主桥夜景照明工程(第2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3铜陵长江公铁大桥主桥夜景照明工程”(招标编号:TLGC(略))作出如下澄清:

一、就潜在投标人提出的人员业绩、企业业绩、获奖的疑问统一作以下澄清:

1、关于“主要人员”、“企业业绩”、“技术能力”的修改:

条款项

原条款内容

现修改为

主要人员

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得3分。最多得6分。

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每具有一项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得3分。最多得3分。

企业业绩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6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增加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加3分。最多加6分。

满足资格条件的得6分;

在满足资格条件基础上,增加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的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的亮化工程或桥梁(悬索桥或斜拉桥)景观照明工程项目,且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略)元人民币业绩加3分。最多加3分。

技术能力

2019年1月1至今(日期以颁奖日期为准)

1、投标人所承建或参建的亮化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李春奖”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或“詹天佑奖”的,每个得2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投标人所承建或参建的桥梁的亮化工程或桥梁的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获得“中照奖”一等奖的得3分,二等奖的得2分,三等奖的得1分,本项满分3分。

2019年1月1至今(日期以颁奖日期为准)

1、投标人所承建或参建的亮化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协会(学会)颁发的“李春奖”或“优质工程奖”或“鲁班奖”或“工程质量奖”或“詹天佑奖”的,每个得2分,获省级“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2分。

评标价

评标价得分:61分

评标价得分:70分

2、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技术能力中省级优质工程奖为招标文件附表对应奖项内容。

3、问题:投标制作软件中各导入节点与招标文件大部分都不一致,出入较大。

①制作软件中部分节点招标文件未体现,没有格式(如信用保函承诺书、履约保证金减免缴纳承诺书等),问: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是否可以写无或忽略,请明确!

②招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在制作软件中没有与其一致的导入节点(如分包情况、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等)。问:是否可以自行导入相关节点其它资料中,请明确!

回复: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可以写无或忽略;②可以自行导入相关节点其它资料中。

4、问题: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联合体协议书”有部分内容不显示。

回复:已修改,见附件1。

二、更改部分以此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4年10月30日9时15分,开标地点不变。

招标单位: (略) 综合 (略)

代理机构: (略)

日期:2024年10月14日


附件1

三、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标段(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 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成员一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成员二名称: ,具有 资格,承担 专业工程;

……

  1.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2.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3.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4.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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