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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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补遗公告

项目澄清内容
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 惠城至坪 (略) 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
类型 是否 (略) : 1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 惠城至坪 (略) 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重新招标)补遗书1号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惠城至坪 (略) 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以下称“本项目”)于2024年8月2 (略) (略) 网站、广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中国 (略) 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 (略) (略) 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收到数份投标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答复,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8)均载明“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在特许 (略) 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因法律对“民营企业”未作明确定义,请明确本项目中“民营企业”如何界定,是否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均可认定为民营企业?假设有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其注册资本由51%民营资本和49%国有资本构成,在本项目中出资10亿元,那么针 (略) 股权占比的计算中,民营企业的出资额或者说民营资本成分是按照5.1亿元还是按照10亿元认定?有限合伙企业能否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回复:当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民营企业”进行明确定义。可以通过排除法进行认定,即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考虑认定为民营企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新机制规定是针对 (略) 股权的比例,不应穿透计算该民营企业中各类资本的参股比例。针对题述假设,该企业在本项目中出资10亿元,按照民营企业出资10亿元认定。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法 人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下同)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 人,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有限合伙企业属于非法 人企业,因此不符合投标条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6)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1、P22)关于建设业绩要求均载明“投资业绩为控股投资业绩”,请明确是否应按照投资业绩的总投资金额* (略) 中的股权占比计算该投标人的投资业绩金额。

回复:否。投标人提供相关股东协议或证明控股关系证明材料,控股投资业绩不再按股权占比穿透计算。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载明“ (略) 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1%(须符合省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请 (略) “省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的具体内容或相关规定。

回复:为防止联合体有关方以极小比例出资来承揽项目工程并从中获利, (略) 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1%即可。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投标文件附表格式 表10 主要人员简历表(P235)下方注解载明“2、 (略) 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上述人员可由投标人(含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 (略) 正式员工担任”。 (略) “投标人”在括号内特别解释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 (略) “控股子公司”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属于本项目联合体成员的 (略) ,即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是否可以由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略) 员工担任?

回复: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由投标人(含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 (略) 正式员工担任。

5、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26)均载明“联合体牵 (略) 投资控股方”,此处对“投资控股方”的认定是否为联 (略) 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

回复:根据《 (略) 法》第十五章附则第二百六十五条(二)“控股股东,是指其 (略) 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26)“联合体牵 (略) 投资控股方”中的“投资控股方”指其 (略) 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6、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资协议 一、投资协议格式(P51)和二、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P55)中对担保有效期的表述不一致,前者为“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履约担保后,*方应当向*方退还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为现金形式,还应包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的利息)”,后者为“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请对投资人履约担保有效期予以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止。”

7、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2、P16)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及其费用载明“中标人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完成对前期工作和费用的承接、合同移交等事宜”,因项目属于重新招标,请明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如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初步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

回复: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评审并修编,惠州段社稳评估已完成,用地预审及深圳段社稳评估正在加快推进;原项目投资人为稳定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规模而提前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基本建设投入专项审计。

8、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施工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设计项目。时间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第24页:6- (略) 项目中任职主要人员条件(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满足上述要求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

请问招标文件全文提及到的“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指“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回复:是。

9、招标文件第14页3.6.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中标候选人公示只公示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 证 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内容应当与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以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内容为准”。

请问:(1)投标文件(公示版)是否为涉及 到投标文件格式“八、项目实施计划”相关资料以外的所有内容?

回复:是。

(2)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是否需要添加“(公示版)”字样?

回复:不需要。

10、招标文件第24页,6- (略) 项目中任职主要人员条件(人员要求)备注第3点: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 (略) 页截图为准。

由于交通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升级, (略) 站无法显示最新有效期及相关信息。

请问投标文件中可否补充延期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各省官方的证书延期通知体现证书的有效性?

回复:可补充延期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各省官方的证书延期通知体现证书的有效性。

11、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中要求联合体投标人: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略) (略) 罚期未满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提供中国 (略) 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2、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重大数额罚款 (略) 罚。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 (略) 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

请问:(1)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是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在中国执行 (略)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中国 (略)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即可?

回复: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部分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即可,其余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表6商业信誉表中详细说明情况。

(2)针对该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提供中国 (略) 查询截图)。”

(3)由于投标文件提前成稿并上传,很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截图查询。请问提供查询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0日内的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均满足要求。

12、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人须知7.5.1第2点要求“投标文件应承诺设置具备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

(略) 招标文件范本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允许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情况符合招标要求。

请问如果本项目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如有兼任,承诺从原项目撤离,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13、招标文件第40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1评审因素与标准中“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1)收费期限得分分值高者。(2)企业主 体信用评级高者。”

请问如果多家投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收费期限得分分值相同,企业主 体信用评级相同,如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增加第3点“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若出现上述情况,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正文标题与第213页目录中的表述不一致。

请问如果出现正文标题与目录不一致时,是否以正文为准?

回复:以正文为准。

15、招标文件第212页,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有脚注。

请问在投标文件中,脚注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可以。

16、招标文件第215-216页,标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请问是否需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项?

回复:需要(如有授权委托)。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招标文件第225-227页,投标文件格式表4-1投融资能力表(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表4-2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表4-3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如有),请问:

(1)若联合体任意一方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其他联合体成员是否可以不再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

回复:联合体各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投资比例出具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

(2) 是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一种或多种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即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一种或多种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即可。

18、招标文件第235页,表10 主要人员简历表:本人_ (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知晓为本项目的 【填写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问其他任职人员是否无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若不需要,此处均打“/”是否可以?

回复:除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外,其他任职人员无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略) 打“/”即可。

19、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总投资约104.4亿元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三册(估算)总估算表第13页中的总投资*元,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数据计算投资总额?

回复:以*元计算投资总额,下来以批复估算数为准。

20、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因素中为“收费期限”,而第1页投标人须知1.3条中特许经营期描述为“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及第214页中标前页中表述“运营期”。

请问评标办法中的收费期限是否即为运营期,并建议将评标办法中“收费期限”修改为“运营期”。

回复:评标办法中的收费期限不等同运营期,不宜将评标办法中“收费期限”修改为“运营期”。

21、招标文件第49页,第四章投资协议第2条第2.2(1)款“项目资本 (略) 的注册资本。项目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应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25%,建设期内*方应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略) 的实收资本,使项目公司 (略) 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项目资本金的全额。

请问:能否将招标文件第36页7.5.1、第49页2.2(1)、第51页5.2、第87页第15条第2款等中“┄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3年内┅”修改为“┄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前(即整个建设期内)┄”。

回复:项目公司实 (略) 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项目资本金全额。

22、招标文件第51页投资协议4.投资人履约担保中“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方应当向*方退还投资人履约担保。”与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前后表述不一致。

请问:招标文件第55页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是否可以修改为“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30日止”。

回复: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30日止。”

23、招标文件第100页,第五章特许经营协议第26条前期工作要求“7.除非以下原因所导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以及由此可能进一步导致的项目进度延误、*方费用增加等风险和损失全部由*方承担,造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1)*方或政府方的过错;(2)政府方调整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者建设标准;(3)政府方权限范围内涉及的地方政策变化、本项目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调整”。

鉴于前期工作属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审批事项较多,*方难以掌控进度,建议此款修改为“除以下原因外,其他因*方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以及由此可能进一步导致的项目进度延误、*方费用增加等风险和损失全部由*方承担,造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1)*方或政府方的过错;(2)政府方调整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者建设标准;(3)政府方权限范围内涉及的地方政策变化、本项目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调整”,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表述,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规范为“如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

24、《惠城至坪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P1-22:第(5)条数字化方案“根据《广东省智 (略) 建设指南(试行)》,智 (略) 按下表进行分级要求”,招标工可中未见“下表”。

请问是否补充智 (略) 进行分级要求相关内容?

回复:智 (略) 分级要求按《广东省智 (略) 建设指南(试行)》执行。

2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册第二分册第5-95页5.6.2工程进度安排“项目计划工期为3年。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并满足本项目合同的要求。项目初步拟定于2025年1月初主 体开工,2027年12月底建成通车”。

因本项目2024年10月28日开标,尚有多项前期工作未开展,2025年1月初主 体开工难以实现。请问:在投标文件编制中,为便于建设进度计划的编排,在保证“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4年,前期及建设期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的条件下,由招标人另行暂定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回复:由招标人另行暂定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相关手续完善日期确定。

26、招标文件第214页标前页中“前期及建设期:… 年(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运营期:… 年(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请问此项内容是否可以修改为“前期及建设期:… 年 月(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运营期:……年…月(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回复:可以。

27、招标文件第107页第五章特许经营权协议第32条“1.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有关工作应按国家、广东省、 (略) 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册(估算)中 (略) 征地拆迁和三电迁改费用编制依据。

请明确深圳段征地拆迁和三电迁改费用编制依据及相关工作的执行标准。

回复:深圳段土地征收和补偿 (略) 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8、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工程基边坡防护及排水指导性技术文件(*-2024)《 (略) 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要求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请明确本项目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可附件是否按照该文件进行设计及纳入估算?

回复:工可估算定额已考虑后续阶段方案适当变化的情况。经统计,按新指南设计增加的工程规模在上述正常变化范围内,再综合材料价下行情况,估算不作调整。

29、招标文件第25页,路面分项负责人资格标准中的“担任 (略) (略) 基分项负责人”。

问:是否应改为“担任 (略) (略) 面分项负责人”。

回复:招标文件 (略) 面分项负责人资格标准“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 10 (略) 设计经验,担任 (略) (略) 基分项负责人”修改为“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 10 (略) 设计经验,担任 (略) (略) 面分项负责人”。

30、招标文件第25页,道路工程师资格标准中的“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问:是否应改为“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因为要求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师的资格标准也只是“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回复: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1、招标文件第42页、第43 (略) 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施工业绩”中的加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每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 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土建工程施工的业绩加 2分”、“设计业绩”中的加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每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 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设计的业绩加 2分”。

问:是否可以理解按下述公式计算加分:加分=INT(A÷31KM)×2,其中A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累计完成增 (略) 施工(设计)业绩里程Km,INT为取整函数。

回复: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评审标准的直接按评审标准加分。

32、招标文件第214页,标前页中,“运营期:?年(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而第41页评标办法的评分因素是“收费期限”。

问:运营期与收费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营期大于等于收费期,两者起算点不一样,运营期的起算点为约定完工日的下一公历日,收费期限起算点为正式运营日(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收入的起始日期),运营期届满之日为收费期届满之日;且广东省人民政府也不会批复运营期;故第214页标前页中,“运营期:? 年(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应修改为“收费期:? 年? 月”。

回复:否。

33、招标文件第226页注“投融资能力应覆盖项目总投资额,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以最新开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授信合同为准”。

问:联合体投标的话,投资融能力和授信额度怎么算?是联合体所有成员累加计算?还是以联合体所有成员股份占比加权累计计算?

回复:以联合体所有成员股份占比加权累计计算。

34、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要求至少10年工作经验,附表10《主要人员简历表》附注明确需满足附录6的工作年限且要求上述 (略) 正式员工担任。

问:A、上述人员的工作经验是否以投标人填写的简历表中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准?B、以上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C、 (略) 正式员工,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要,请明确具体的证明材料?

回复:招标文件第235页投标文件格式“表10主要人员简历表”增加附注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主要人员的工作经验以投标人填写的简历表中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准。主要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体要求按增加的附注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执行。

35、招标文件P4页第5点关于商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并提供中国 (略) 查询截图;P230页的表6《商业信誉表》 (略) 站截图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问:根据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略) 站截图应为投标文件截止当日。考虑到本项目为电子标,若在截标当日截图存在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失败的风险, (略) 页截图可选择查询起止日期,是否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期限内任 (略) 页截图均符合要求?

回复: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期限内任 (略) 页截图均符合要求。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 (略)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招标人确认函 已经存在文件:补遗书1号.pdf, 【点击下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项目澄清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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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惠城至坪 (略) 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
类型 是否 (略) : 1
招标工程量清单
澄清标题 惠城至坪 (略) 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重新招标)补遗书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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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惠城至坪 (略) 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以下称“本项目”)于2024年8月2 (略) (略) 网站、广 (略) 、广东省招标 (略) 、中国 (略) 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 (略) (略) 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收到数份投标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答复,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8)均载明“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在特许 (略) 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因法律对“民营企业”未作明确定义,请明确本项目中“民营企业”如何界定,是否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均可认定为民营企业?假设有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其注册资本由51%民营资本和49%国有资本构成,在本项目中出资10亿元,那么针 (略) 股权占比的计算中,民营企业的出资额或者说民营资本成分是按照5.1亿元还是按照10亿元认定?有限合伙企业能否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回复:当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民营企业”进行明确定义。可以通过排除法进行认定,即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考虑认定为民营企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新机制规定是针对 (略) 股权的比例,不应穿透计算该民营企业中各类资本的参股比例。针对题述假设,该企业在本项目中出资10亿元,按照民营企业出资10亿元认定。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法 人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下同)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 人,且合法存续, (略) 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有限合伙企业属于非法 人企业,因此不符合投标条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6)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1、P22)关于建设业绩要求均载明“投资业绩为控股投资业绩”,请明确是否应按照投资业绩的总投资金额* (略) 中的股权占比计算该投标人的投资业绩金额。

回复:否。投标人提供相关股东协议或证明控股关系证明材料,控股投资业绩不再按股权占比穿透计算。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载明“ (略) 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1%(须符合省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请 (略) “省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的具体内容或相关规定。

回复:为防止联合体有关方以极小比例出资来承揽项目工程并从中获利, (略) 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1%即可。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投标文件附表格式 表10 主要人员简历表(P235)下方注解载明“2、 (略) 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上述人员可由投标人(含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 (略) 正式员工担任”。 (略) “投标人”在括号内特别解释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 (略) “控股子公司”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属于本项目联合体成员的 (略) ,即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是否可以由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略) 员工担任?

回复: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由投标人(含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 (略) 正式员工担任。

5、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26)均载明“联合体牵 (略) 投资控股方”,此处对“投资控股方”的认定是否为联 (略) 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

回复:根据《 (略) 法》第十五章附则第二百六十五条(二)“控股股东,是指其 (略) 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26)“联合体牵 (略) 投资控股方”中的“投资控股方”指其 (略) 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 (略) 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6、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资协议 一、投资协议格式(P51)和二、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P55)中对担保有效期的表述不一致,前者为“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履约担保后,*方应当向*方退还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为现金形式,还应包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的利息)”,后者为“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请对投资人履约担保有效期予以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止。”

7、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2、P16)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及其费用载明“中标人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完成对前期工作和费用的承接、合同移交等事宜”,因项目属于重新招标,请明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如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初步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

回复: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评审并修编,惠州段社稳评估已完成,用地预审及深圳段社稳评估正在加快推进;原项目投资人为稳定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规模而提前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基本建设投入专项审计。

8、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施工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设计项目。时间以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第24页:6- (略) 项目中任职主要人员条件(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交通运输部“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满足上述要求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职称信息”“执业资格”“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

请问招标文件全文提及到的“ (略)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指“ (略) (略) 场监督管理系统”?

回复:是。

9、招标文件第14页3.6.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中标候选人公示只公示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 证 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内容应当与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以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内容为准”。

请问:(1)投标文件(公示版)是否为涉及 到投标文件格式“八、项目实施计划”相关资料以外的所有内容?

回复:是。

(2)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是否需要添加“(公示版)”字样?

回复:不需要。

10、招标文件第24页,6- (略) 项目中任职主要人员条件(人员要求)备注第3点: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 (略) 页截图为准。

由于交通 (略) 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升级, (略) 站无法显示最新有效期及相关信息。

请问投标文件中可否补充延期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各省官方的证书延期通知体现证书的有效性?

回复:可补充延期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各省官方的证书延期通知体现证书的有效性。

11、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中要求联合体投标人: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 (略) (略) (略) 罚期未满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提供中国 (略) 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2、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重大数额罚款 (略) 罚。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 (略) 站(http://**)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

请问:(1)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是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 体、在中国执行 (略)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略) 页截图,中国 (略) 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即可?

回复: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 (略) 、中国 (略) 部分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即可,其余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表6商业信誉表中详细说明情况。

(2)针对该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提供中国 (略) 查询截图)。”

(3)由于投标文件提前成稿并上传,很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截图查询。请问提供查询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0日内的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均满足要求。

12、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人须知7.5.1第2点要求“投标文件应承诺设置具备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

(略) 招标文件范本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允许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情况符合招标要求。

请问如果本项目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如有兼任,承诺从原项目撤离,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13、招标文件第40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1评审因素与标准中“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1)收费期限得分分值高者。(2)企业主 体信用评级高者。”

请问如果多家投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收费期限得分分值相同,企业主 体信用评级相同,如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增加第3点“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若出现上述情况,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正文标题与第213页目录中的表述不一致。

请问如果出现正文标题与目录不一致时,是否以正文为准?

回复:以正文为准。

15、招标文件第212页,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有脚注。

请问在投标文件中,脚注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可以。

16、招标文件第215-216页,标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请问是否需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项?

回复:需要(如有授权委托)。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招标文件第225-227页,投标文件格式表4-1投融资能力表(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表4-2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表4-3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如有),请问:

(1)若联合体任意一方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其他联合体成员是否可以不再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

回复:联合体各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投资比例出具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

(2) 是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一种或多种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即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一种或多种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即可。

18、招标文件第235页,表10 主要人员简历表:本人_ (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知晓为本项目的 【填写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问其他任职人员是否无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若不需要,此处均打“/”是否可以?

回复:除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外,其他任职人员无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 (略) 打“/”即可。

19、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总投资约104.4亿元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三册(估算)总估算表第13页中的总投资*元,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数据计算投资总额?

回复:以*元计算投资总额,下来以批复估算数为准。

20、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因素中为“收费期限”,而第1页投标人须知1.3条中特许经营期描述为“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及第214页中标前页中表述“运营期”。

请问评标办法中的收费期限是否即为运营期,并建议将评标办法中“收费期限”修改为“运营期”。

回复:评标办法中的收费期限不等同运营期,不宜将评标办法中“收费期限”修改为“运营期”。

21、招标文件第49页,第四章投资协议第2条第2.2(1)款“项目资本 (略) 的注册资本。项目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应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25%,建设期内*方应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略) 的实收资本,使项目公司 (略) 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项目资本金的全额。

请问:能否将招标文件第36页7.5.1、第49页2.2(1)、第51页5.2、第87页第15条第2款等中“┄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3年内┅”修改为“┄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前(即整个建设期内)┄”。

回复:项目公司实 (略) 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项目资本金全额。

22、招标文件第51页投资协议4.投资人履约担保中“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方应当向*方退还投资人履约担保。”与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前后表述不一致。

请问:招标文件第55页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是否可以修改为“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30日止”。

回复: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30日止。”

23、招标文件第100页,第五章特许经营协议第26条前期工作要求“7.除非以下原因所导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以及由此可能进一步导致的项目进度延误、*方费用增加等风险和损失全部由*方承担,造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1)*方或政府方的过错;(2)政府方调整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者建设标准;(3)政府方权限范围内涉及的地方政策变化、本项目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调整”。

鉴于前期工作属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审批事项较多,*方难以掌控进度,建议此款修改为“除以下原因外,其他因*方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以及由此可能进一步导致的项目进度延误、*方费用增加等风险和损失全部由*方承担,造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1)*方或政府方的过错;(2)政府方调整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者建设标准;(3)政府方权限范围内涉及的地方政策变化、本项目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调整”,是否可以?

回复:不可以,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范本)》表述,将“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规范为“如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

24、《惠城至坪 (略)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P1-22:第(5)条数字化方案“根据《广东省智 (略) 建设指南(试行)》,智 (略) 按下表进行分级要求”,招标工可中未见“下表”。

请问是否补充智 (略) 进行分级要求相关内容?

回复:智 (略) 分级要求按《广东省智 (略) 建设指南(试行)》执行。

25、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一册第二分册第5-95页5.6.2工程进度安排“项目计划工期为3年。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各方协商确定,并满足本项目合同的要求。项目初步拟定于2025年1月初主 体开工,2027年12月底建成通车”。

因本项目2024年10月28日开标,尚有多项前期工作未开展,2025年1月初主 体开工难以实现。请问:在投标文件编制中,为便于建设进度计划的编排,在保证“前期及建设期不超过4年,前期及建设期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的条件下,由招标人另行暂定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开工日期为准。

回复:由招标人另行暂定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以相关手续完善日期确定。

26、招标文件第214页标前页中“前期及建设期:… 年(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运营期:… 年(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请问此项内容是否可以修改为“前期及建设期:… 年 月(自本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约定完工日止)、运营期:……年…月(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回复:可以。

27、招标文件第107页第五章特许经营权协议第32条“1.土地征收和补偿安置有关工作应按国家、广东省、 (略) 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第三册(估算)中 (略) 征地拆迁和三电迁改费用编制依据。

请明确深圳段征地拆迁和三电迁改费用编制依据及相关工作的执行标准。

回复:深圳段土地征收和补偿 (略) 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8、广东省交通运输 (略) 工程基边坡防护及排水指导性技术文件(*-2024)《 (略) 路基边坡防护及排水设计指南》,要求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请明确本项目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可附件是否按照该文件进行设计及纳入估算?

回复:工可估算定额已考虑后续阶段方案适当变化的情况。经统计,按新指南设计增加的工程规模在上述正常变化范围内,再综合材料价下行情况,估算不作调整。

29、招标文件第25页,路面分项负责人资格标准中的“担任 (略) (略) 基分项负责人”。

问:是否应改为“担任 (略) (略) 面分项负责人”。

回复:招标文件 (略) 面分项负责人资格标准“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 10 (略) 设计经验,担任 (略) (略) 基分项负责人”修改为“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至少 10 (略) 设计经验,担任 (略) (略) 面分项负责人”。

30、招标文件第25页,道路工程师资格标准中的“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问:是否应改为“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因为要求桥梁工程师、隧道工程师的资格标准也只是“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回复: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1、招标文件第42页、第43 (略) 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施工业绩”中的加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每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 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土建工程施工的业绩加 2分”、“设计业绩”中的加分“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每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 31公里(尾数不计) (略) 设计的业绩加 2分”。

问:是否可以理解按下述公式计算加分:加分=INT(A÷31KM)×2,其中A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国内累计完成增 (略) 施工(设计)业绩里程Km,INT为取整函数。

回复:是。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满足评审标准的直接按评审标准加分。

32、招标文件第214页,标前页中,“运营期:?年(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而第41页评标办法的评分因素是“收费期限”。

问:运营期与收费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营期大于等于收费期,两者起算点不一样,运营期的起算点为约定完工日的下一公历日,收费期限起算点为正式运营日(获得本协议约定的项目收入的起始日期),运营期届满之日为收费期届满之日;且广东省人民政府也不会批复运营期;故第214页标前页中,“运营期:? 年(自项目约定完工日的下一个公历日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日止,最终以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应修改为“收费期:? 年? 月”。

回复:否。

33、招标文件第226页注“投融资能力应覆盖项目总投资额,银行授信额度证明以最新开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授信合同为准”。

问:联合体投标的话,投资融能力和授信额度怎么算?是联合体所有成员累加计算?还是以联合体所有成员股份占比加权累计计算?

回复:以联合体所有成员股份占比加权累计计算。

34、招标文件中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要求至少10年工作经验,附表10《主要人员简历表》附注明确需满足附录6的工作年限且要求上述 (略) 正式员工担任。

问:A、上述人员的工作经验是否以投标人填写的简历表中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准?B、以上人员是否需要提供人员社保缴纳证明?C、 (略) 正式员工,是否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要,请明确具体的证明材料?

回复:招标文件第235页投标文件格式“表10主要人员简历表”增加附注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

主要人员的工作经验以投标人填写的简历表中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为准。主要人员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具体要求按增加的附注3“投标人须提供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执行。

35、招标文件P4页第5点关于商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 (略) 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并提供中国 (略) 查询截图;P230页的表6《商业信誉表》 (略) 站截图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问:根据对招标文件的理解, (略) 站截图应为投标文件截止当日。考虑到本项目为电子标,若在截标当日截图存在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失败的风险, (略) 页截图可选择查询起止日期,是否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期限内任 (略) 页截图均符合要求?

回复: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期限内任 (略) 页截图均符合要求。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 (略) ,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 (略) (略) 电子交易招投标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 (略)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2日

招标人确认函 已经存在文件:补遗书1号.pdf, 【点击下载】
补充文件(多个文件,请用压缩软件之后再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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