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巡逻车采购澄清更正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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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巡逻车采购澄清更正公

现将对“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巡逻车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主体澄清更正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的采购主体是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组织并实施采购活动,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责任。
因此原采购文件中采购主体“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民委员会”更正为“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采购主体: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安徽同铸建设 (略)

2024年7月22日

现将对“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巡逻车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采购主体澄清更正内容发布如下:
本项目的采购主体是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组织并实施采购活动,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责任。
因此原采购文件中采购主体“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民委员会”更正为“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次澄清更正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采购主体:凤阳县大庙镇希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代理机构:安徽同铸建设 (略)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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