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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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县2024年农村公路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充通知

针对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有部份数剧不明确做如下补充: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 包 人: 寿宁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寿宁县 邮政编码: *

2

1.1.2.6

监 理 人: 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地址: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邮政编码: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①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 应部位施工前 14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 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 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否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承包人将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提供控制点后 7 天内

9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10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②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13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 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14

16.1

R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16.1.1 项或第 16.1.2 项 约定 (略) 理

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 按价格调 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合同期内不调价①

15

17.2.1(1)

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②

16

17.2.1(2)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③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

18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 60 万元④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同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天⑤

20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 3%合同价格⑥,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 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⑦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R否

21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22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23

18.2(2)

竣工资料的份数: 10 份

24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

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25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26

19.7(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⑧

27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7%

28

2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

29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诉讼,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针对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有部份数剧不明确做如下补充: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 包 人: 寿宁县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寿宁县 邮政编码: *

2

1.1.2.6

监 理 人: 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地址:签订施工合同后通知 邮政编码:

3

1.1.4.5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1 年①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 应部位施工前 14 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6)根据第 15.3 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该单项 工程签约时合同价的 / %或累计变更超过了签约合同价的 / %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 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 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是或否 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 否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签订合同后 7 天内;

承包人将 (略) 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 提供控制点后 7 天内

9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 元/天

10

11.5(3)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合同价②

11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 / 元/天

12

11.6

提前交工的奖金限额: / %签约合同价

13

15.5.2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 人按所节约成本的 / %或增加收益的 / %给予奖励

14

16.1

R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 第 16.1.1 项或第 16.1.2 项 约定 (略) 理

若按第 16.1.1 项的约定采用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 按价格调 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合同期内不调价①

15

17.2.1(1)

开工预付款金额: / %签约合同价②

16

17.2.1(2)

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 / 等主要材料、设备单据所列费用的 / % ③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 6 份

18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签约合同价或 60 万元④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 同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天⑤

20

17.4.1

质量保证金金额: 3%合同价格⑥,若交工验收时承包人具备被招标项目 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定的最高信用等级,发包人给予 / %合同价 格质量保证金的优惠。⑦

质量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

□是,利息的计算方式:

R否

21

17.5.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22

17.6.1(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

6 份

23

18.2(2)

竣工资料的份数: 10 份

24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 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

工程设备规定如下:

25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 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的具体规定如下:

26

19.7(1)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⑧

27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7%

28

20.4.2

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100 万

29

24.1

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 诉讼 如采用仲裁,仲裁委员会名称:诉讼,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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