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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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聚氯化铝采购及服务(液体、排水类)

答疑

序号

提问内容及回答

1

资格条件中:
4.3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收入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4.7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年投标产品聚氣化铝(液体) (略) 政排水销售量达到* 吨(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提供税控系统导出的该项目年度销售发票清单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若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销售发票清单的截图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计量单位与数量,投标人可使用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电子表格截图(包含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年销售量以该项目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数量为准)。
上述为设置过高的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特定业绩要求不合理条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有“萝卜招标”嫌疑。请修改及降低要求。

回答提问1

本次招标采购的聚氯化铝(液体)暂定数量为*.59吨,金额超过1亿元。按此规模设置财务及业绩要求不存在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故对本项目财务及业绩要求不作修改。

2

关于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聚氯化铝采购及服务(液体、排水类)项目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 (略) 投标人,只有特定的投标单位能够满足。
一、设置过于苛刻的资质要求
招标文件:4.3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收入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质疑提问:本项目本地能满足上述要求,只有一家。建议降低要求或者取消本条从生产厂家的产能证明,设定资格条件(比如本项目招标数量要求生产厂家聚氯化铝液体年产能≥*吨)
二、设置过于苛刻的业绩条件要求
招标文件:4.7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年投标产品聚氯化铝(液体) (略) 政排水销售量达到*吨。
质疑提问:本项目本地能满足上述特定业绩要求,只有一家。 (略) 政排水聚氯化铝液体90%以上属 (略) 旗下招标,并且年年都是那一家中标。建议降低要求,取消特定行业业绩,改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年符合投标产品招标标准聚氯化铝(液体)销售量达到*吨。
三、本项目产品为液体,运输成本高,只适宜运距短或本地的生产厂家。然而本项目设定的过高资格条件,有排 (略) 投标人嫌疑。

回答提问2

本次招标采购的聚氯化铝(液体)暂定数量为*.59吨,金额超过1亿元。

1.根据本项目采购规模设置投标人资格要求合理合规,不存在设置过于苛刻的资质要求、业绩条件要求等情况。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不存在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本项目限价中已考虑运输费用,潜在投 (略) 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招标人:重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略)

2024年1015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聚氯化铝采购及服务(液体、排水类)

答疑

序号

提问内容及回答

1

资格条件中:
4.3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收入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4.7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年投标产品聚氣化铝(液体) (略) 政排水销售量达到* 吨(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如合同未包含数量,则须补充提供购买方盖章的销量证明;提供税控系统导出的该项目年度销售发票清单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五张发票复印件,若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销售发票清单的截图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计量单位与数量,投标人可使用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电子表格截图(包含产品名称、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年销售量以该项目年度销售发票清单数量为准)。
上述为设置过高的投标人资质等级及特定业绩要求不合理条款,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
有“萝卜招标”嫌疑。请修改及降低要求。

回答提问1

本次招标采购的聚氯化铝(液体)暂定数量为*.59吨,金额超过1亿元。按此规模设置财务及业绩要求不存在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故对本项目财务及业绩要求不作修改。

2

关于2025-2026年度净水材料聚氯化铝采购及服务(液体、排水类)项目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 (略) 投标人,只有特定的投标单位能够满足。
一、设置过于苛刻的资质要求
招标文件:4.3投标人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收入须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提供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予以证明)。
质疑提问:本项目本地能满足上述要求,只有一家。建议降低要求或者取消本条从生产厂家的产能证明,设定资格条件(比如本项目招标数量要求生产厂家聚氯化铝液体年产能≥*吨)
二、设置过于苛刻的业绩条件要求
招标文件:4.7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年投标产品聚氯化铝(液体) (略) 政排水销售量达到*吨。
质疑提问:本项目本地能满足上述特定业绩要求,只有一家。 (略) 政排水聚氯化铝液体90%以上属 (略) 旗下招标,并且年年都是那一家中标。建议降低要求,取消特定行业业绩,改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一年符合投标产品招标标准聚氯化铝(液体)销售量达到*吨。
三、本项目产品为液体,运输成本高,只适宜运距短或本地的生产厂家。然而本项目设定的过高资格条件,有排 (略) 投标人嫌疑。

回答提问2

本次招标采购的聚氯化铝(液体)暂定数量为*.59吨,金额超过1亿元。

1.根据本项目采购规模设置投标人资格要求合理合规,不存在设置过于苛刻的资质要求、业绩条件要求等情况。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不存在排斥任何潜在投标人的情况。

2.本项目限价中已考虑运输费用,潜在投 (略) 场行情及自身情况进行报价。

招标人:重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 (略) (略)

2024年10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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