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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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09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 (略) (略) (略)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一)原技术商务评审表中,“食材检测保障”评审细则更正为:

9

食材检测保障

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有CMA或CNAS标识):

(1)青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铬、滴滴涕、茚虫威);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氧氟沙星);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总汞、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敌敌畏、虫酰肼);

(5)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上述5类产品,每提供一类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1分,最高得5分(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或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检测项目名称对应不上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5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更正为:2024年10月31日9:30:00, (略) (略)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工

电话:020-(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略)

邮箱:*@*ttp://**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779号



(略)

2024年10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09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 (略) (略) (略) 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一)原技术商务评审表中,“食材检测保障”评审细则更正为:

9

食材检测保障

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有CMA或CNAS标识):

(1)青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铬、滴滴涕、茚虫威);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氧氟沙星);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总汞、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敌敌畏、虫酰肼);

(5)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上述5类产品,每提供一类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1分,最高得5分(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或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检测项目名称对应不上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5

(二)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更正为:2024年10月31日9:30:00, (略) (略)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9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5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工

电话:020-(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略)

邮箱:*@*ttp://**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略)

联系地址: (略) (略) 779号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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