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3-12-06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3-12-29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4-01-16
    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2024-10-15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2002)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部分

    1、该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允许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及竣工及在建业绩,而第2种在建业绩中又标注本项目不适用。请代理明确该部分要求。

    回复: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允许提交下列第1种的类似工程业绩,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2、本项目为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闽建筑〔2014〕36号)的文件规定优质工程增 (略) 分专业类别,根据相应级别的优质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为基数乘以下列费率计算:省级优质工程为3%,国家级优质工程为5%。若项目荣获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则该增加费费率按3%计;若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则费率提升至5%。当前招标文件中虽已明确提及创优违约金的支付条款,却遗漏了关于创优工程奖励的具体规定,此等缺失显属不合理。为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与公正性,请在招标文件中补充并更正此条款,明确创优工程的奖励机制。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请问招标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回复:不允许兼任。

    4、本项目业绩指标中,要求总合同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又对地下室建筑面积作出要求,又要求是公建项目,又要求是装配式混凝土项目,条件层层设置,能满足业绩指标的企业仅有3、4家,明显是为某些企业量身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 号文中关于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5、本项目业绩指标条件过高,能满足条件的企业只有几家,违背公平竞标的原则,导致许多优秀的企业无法参与投标,建议调整指标。

    回复:同答疑纪要部分第4点。

    6、本项目是装配式项目,其中地下室不能做装配式,但是在业绩指标中对地下室建筑面积作出要求,明显互相冲突,是否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作出解释并修改业绩指标!

    回复:同答疑纪要部分第4点及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7、项目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省优及以上获奖业绩,设计单位提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该两加分项要求条件苛刻,针对性强,意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取消!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请代理提供项目主要材料表。

    回复:已补充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9、项目管理机构加分项第一项中,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高工得0.2分,在此基础上每具备1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再加0.1分,但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设计单位配备,施工单位并不具有相关人员,此加分条件明显是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量身定制(如中建海峡、福建建工等),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请代理提供项目材料表。

    回复:已补充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11、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 请问:单项合同同时包括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是否满足类似业绩指标中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要求? 2、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办公建筑是否属于公共建筑?请明确。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12、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进度,而根据投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931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发包人发出书面的《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60天内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 ” 除此是否有更具体的施工图图审及专项设计节点时间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未提供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能提供?

    回复:已补充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14、初步设计文件未满足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请明确是否存在漏项事宜?

    回复:由中标单位中标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详细设计。

    15、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 请问: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中同时含有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且设计及施工验收的依据均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及《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是否满足类似业绩指标中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16、招标文件要求:“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省内大多数项目均为地下室、半地下室(含开敞地下室、下沉式地下室等),单体地下室建筑面积的定义不明确,无法准确认定及计算该面积。并且《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13)等省部级相关规范及规定中未明确该面积应如何定义及计算。建议将:“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修改为:“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17、本项目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满足资格要求,是否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回复:不允许兼任。

    18、本项 (略) ,为重点设防类,在福建省内应该考虑简隔震相应措施,但是扩初资料该内容没相应资料;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同答疑部分第14点。

    19、本项目的顶板采用空心楼盖的方式,空心口盖在实际项目中出现过较多弊端,如施工质量难于控制、防水容易出问题、对现有的施工情况过于理想化。请招标人确认。

    回复:按初步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20、本项目实行的是模拟清单计价模式,无法导出xml电子文档,无法提供清单ZIP 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中已标价模拟清单(如果有)节点无法上传相关内容。请调整招标文件和上传节点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上传XML格式清单计价文件,但需要在《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PDF格式的已标价模拟清单。电子招标文件将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21、商务文件中投标函中的③后填写什么,请明确。

    回复:填写“/”或空白(无需填写)均可。

    二、补充通知部分

    1、原招标文件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款“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出具履担保后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担保期限届至发包人按照施工

    合同约定支付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之日30天。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3、根据《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安〔2023〕4号)》,本项目《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详见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附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并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十三、其他资料”或《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以上资料(格式自拟),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款“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

    (1)“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2)“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修改为“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个地下室(在结构上或空间上连为一体的视为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3)在“e.其他要求”中增加:③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办公建筑不属于公共建筑。④上述类似工程业绩指标里面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及“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包含非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⑤若单个项目同时包含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且 (略) (略) (适用于福建 (略) 域外完成的项目)或福建省 (略) (适用于福建 (略) 域内完成的项目)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 (略) 分公共建筑的面积和非公共建筑的面积,则视为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其业绩不计。⑥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用地性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 (略) 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 (略) 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上述工程指标要求是指“总建筑面积”及“地下室建筑面积”。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4.9条款“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具体约定如下:

    4.9.1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设立工程款专户及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管。除人工费用外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过工程款专户进行,人工费用及发放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应对农民工工资拨付的资金要及时到位,必须专款专用。发包人有权跟踪监上述专户资金流向。承包人应无条件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提供准确的农民工工资卡账户及对应的农民工联系电话,在各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时做到短信提醒,并在工地醒目位置或食堂及时公布各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工资结算情况。

    4.9.2承包人应对工程款专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部分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暂停支付工程款项或要求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4.9.3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前述账户、不得擅自挪用专用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由此引发的一起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9.4承包人应加强农民工管理,落实进场实名制,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相关纠纷。承包人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因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的,承包人除应按照发包人支付的罚款金额(若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需另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次。因此导致发包人遭受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进度款无法按月支付或者进度款停止支付的,承包人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9.5无论何种原因,如有发生承包人(含劳务分包人)拖欠工资并给发包人经营管理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无论何种原因,若发生工人讨薪事件(指工人聚集于工地、发包人或发包人关联企业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或物业等场所,要求支付薪酬等情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若讨薪事件给发包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指讨薪工人五人以上或聚集时间超过半小时或者严重影响发包人经营管理或报纸、新闻、媒体等传媒报道给发包人造成社会负面评价的)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元的违约金。若再次出现讨薪事件,发包人有权按照上述违约金的双倍的标准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

    4.9.6发包人有权跟踪监督本工程资金流向,发包人有权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专户使用情况,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开户银行提出异议或通知开户银行不提供查询,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开户银行出具同意查询的说明。

    4.9.7 监理人应于审批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就上期工程进度款(或预付款)支付后,专户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如不符合监管要求,监理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同时保留签发付款意见的权限,此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承包人要求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直到承包人整改符合监管要求。

    4.9.8农民工工资专户:

    (1)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新行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格式闽人社发(2021)3号)。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等工资发放资料。

    (3)双方同意将按合同约定的当月应付人工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当月工程进度款存在预付款扣回的情形时,则“当月应付工程进度款”为预付款扣回前的数额),用于农民工工资保障,不得挪做他用。若出现用工量增加等原因,农民工工资专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应提出增加的人工费数额,发包人核准后有权提高农民工工资占进度款的比例:若农民工工资超过当月应付进度款的,发包人以当月进度款为限支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4)当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的情形时,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的,承包人应补足资金,以保证工资专户有相应的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当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截付比例时,虽已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但应当认为发包人已将本工程的人工费用全部足额支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

    (6)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进度款暂停支付为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因农民工工资 (略) 罚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支付的罚款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导致发包人遭受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安排并不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及其人员存在雇佣关系,也不减免承包人对其农民工或承包人其他雇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上传XML格式清单计价文件,但需要在《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PDF格式的已标价模拟清单,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本项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将与本补充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新的电子招标文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 (略) 的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 (略)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

    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

    序号

    有限空间

    危险源

    1

    地下室

    缺氧窒息、烧伤中毒、触电、燃烧、爆炸

    2

    电缆井

    缺氧窒息、触电、燃烧、烧伤中毒、火灾

    3

    化粪池

    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病菌传播、坍塌坠落

    4

    污水井

    缺氧窒息、中毒、爆炸、坍塌

    5

    电梯井道

    缺氧窒息、烧伤中毒、高空坠落、触电、中毒

    备注:以上列举了本项目常见的有限空间及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请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相关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3-12-06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3-12-29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2024-01-16
    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2024-10-15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现对 (略) 校区改扩建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编号:E#2002)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部分

    1、该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允许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及竣工及在建业绩,而第2种在建业绩中又标注本项目不适用。请代理明确该部分要求。

    回复: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允许提交下列第1种的类似工程业绩,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2、本项目为争创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我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价”政策的通知》(闽建筑〔2014〕36号)的文件规定优质工程增 (略) 分专业类别,根据相应级别的优质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为基数乘以下列费率计算:省级优质工程为3%,国家级优质工程为5%。若项目荣获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则该增加费费率按3%计;若荣获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则费率提升至5%。当前招标文件中虽已明确提及创优违约金的支付条款,却遗漏了关于创优工程奖励的具体规定,此等缺失显属不合理。为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与公正性,请在招标文件中补充并更正此条款,明确创优工程的奖励机制。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3、请问招标人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是否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

    回复:不允许兼任。

    4、本项目业绩指标中,要求总合同建筑面积达到#平方米,又对地下室建筑面积作出要求,又要求是公建项目,又要求是装配式混凝土项目,条件层层设置,能满足业绩指标的企业仅有3、4家,明显是为某些企业量身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闽建筑》〔2023〕28 号文中关于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5、本项目业绩指标条件过高,能满足条件的企业只有几家,违背公平竞标的原则,导致许多优秀的企业无法参与投标,建议调整指标。

    回复:同答疑纪要部分第4点。

    6、本项目是装配式项目,其中地下室不能做装配式,但是在业绩指标中对地下室建筑面积作出要求,明显互相冲突,是否是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招标人作出解释并修改业绩指标!

    回复:同答疑纪要部分第4点及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7、项目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省优及以上获奖业绩,设计单位提供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该两加分项要求条件苛刻,针对性强,意在排斥潜在投标人,请取消!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请代理提供项目主要材料表。

    回复:已补充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9、项目管理机构加分项第一项中,要求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同时具备高工得0.2分,在此基础上每具备1个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再加0.1分,但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是设计单位配备,施工单位并不具有相关人员,此加分条件明显是为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量身定制(如中建海峡、福建建工等),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0、请代理提供项目材料表。

    回复:已补充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11、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 请问:单项合同同时包括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是否满足类似业绩指标中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要求? 2、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办公建筑是否属于公共建筑?请明确。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12、承包人建议书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进度,而根据投标文件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931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发包人发出书面的《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60天内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 ” 除此是否有更具体的施工图图审及专项设计节点时间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3、未提供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能提供?

    回复:已补充提供,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

    14、初步设计文件未满足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应用隔震减震技术实施细则,请明确是否存在漏项事宜?

    回复:由中标单位中标后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详细设计。

    15、本项目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为:“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 请问:装配式混合结构建筑中同时含有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且设计及施工验收的依据均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及《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是否满足类似业绩指标中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16、招标文件要求:“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省内大多数项目均为地下室、半地下室(含开敞地下室、下沉式地下室等),单体地下室建筑面积的定义不明确,无法准确认定及计算该面积。并且《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2013)等省部级相关规范及规定中未明确该面积应如何定义及计算。建议将:“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修改为:“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

    回复:详见补充通知部分第4点。

    17、本项目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若满足资格要求,是否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回复:不允许兼任。

    18、本项 (略) ,为重点设防类,在福建省内应该考虑简隔震相应措施,但是扩初资料该内容没相应资料;请招标人提供。

    回复:同答疑部分第14点。

    19、本项目的顶板采用空心楼盖的方式,空心口盖在实际项目中出现过较多弊端,如施工质量难于控制、防水容易出问题、对现有的施工情况过于理想化。请招标人确认。

    回复:按初步设计文件规定执行。

    20、本项目实行的是模拟清单计价模式,无法导出xml电子文档,无法提供清单ZIP 文件。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中已标价模拟清单(如果有)节点无法上传相关内容。请调整招标文件和上传节点要求。

    回复: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上传XML格式清单计价文件,但需要在《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PDF格式的已标价模拟清单。电子招标文件将重新上传,详见附件。

    21、商务文件中投标函中的③后填写什么,请明确。

    回复:填写“/”或空白(无需填写)均可。

    二、补充通知部分

    1、原招标文件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2、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条款“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按相关规定执行”修改为“发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约定:发包人在承包人出具履担保后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担保期限届至发包人按照施工

    合同约定支付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之日30天。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

    3、根据《福建省住建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闽建安〔2023〕4号)》,本项目《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详见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附件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并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十三、其他资料”或《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以上资料(格式自拟),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款“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

    (1)“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或(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修改为“投标人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2)“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修改为“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且单个地下室(在结构上或空间上连为一体的视为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装配式混凝土公共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

    (3)在“e.其他要求”中增加:③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办公建筑不属于公共建筑。④上述类似工程业绩指标里面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及“单个地下室建筑面积”均不包含非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⑤若单个项目同时包含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且 (略) (略) (适用于福建 (略) 域外完成的项目)或福建省 (略) (适用于福建 (略) 域内完成的项目)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 (略) 分公共建筑的面积和非公共建筑的面积,则视为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其业绩不计。⑥投标人应提交相关业绩的用地性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4)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 (略) 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 (略) 站 (略)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 (略) 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 (略) 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上述工程指标要求是指“总建筑面积”及“地下室建筑面积”。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增加4.9条款“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具体约定如下:

    4.9.1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设立工程款专户及农民工工资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监管。除人工费用外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过工程款专户进行,人工费用及发放农民工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进行。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与发包人指定的银行签订资金监管三方协议(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应对农民工工资拨付的资金要及时到位,必须专款专用。发包人有权跟踪监上述专户资金流向。承包人应无条件落实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制定的《关于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具体要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监理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提供准确的农民工工资卡账户及对应的农民工联系电话,在各期农民工工资支付时做到短信提醒,并在工地醒目位置或食堂及时公布各期农民工工资支付及工资结算情况。

    4.9.2承包人应对工程款专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部分实行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暂停支付工程款项或要求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4.9.3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前述账户、不得擅自挪用专用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项,由此引发的一起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

    4.9.4承包人应加强农民工管理,落实进场实名制,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相关纠纷。承包人未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因农民工工资相关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 (略) 罚的,承包人除应按照发包人支付的罚款金额(若有)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外,需另行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元/次。因此导致发包人遭受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进度款无法按月支付或者进度款停止支付的,承包人仍应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4.9.5无论何种原因,如有发生承包人(含劳务分包人)拖欠工资并给发包人经营管理造成负面影响或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无论何种原因,若发生工人讨薪事件(指工人聚集于工地、发包人或发包人关联企业的办公场所、营业场所或物业等场所,要求支付薪酬等情况),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向发包人支付#元的违约金:若讨薪事件给发包人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指讨薪工人五人以上或聚集时间超过半小时或者严重影响发包人经营管理或报纸、新闻、媒体等传媒报道给发包人造成社会负面评价的)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每次支付#元的违约金。若再次出现讨薪事件,发包人有权按照上述违约金的双倍的标准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上述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应继续赔偿。

    4.9.6发包人有权跟踪监督本工程资金流向,发包人有权向专户开户银行查询专户使用情况,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开户银行提出异议或通知开户银行不提供查询,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开户银行出具同意查询的说明。

    4.9.7 监理人应于审批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就上期工程进度款(或预付款)支付后,专户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意见,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如不符合监管要求,监理人应立即报告发包人,同时保留签发付款意见的权限,此时发包人有权停止支付承包人要求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直到承包人整改符合监管要求。

    4.9.8农民工工资专户:

    (1)承包人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新行办法》、《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承包人在开工前,应在工程项目所在地设立工资专户,并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建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格式闽人社发(2021)3号)。承包人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等工资发放资料。

    (3)双方同意将按合同约定的当月应付人工费用,由发包人直接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当月工程进度款存在预付款扣回的情形时,则“当月应付工程进度款”为预付款扣回前的数额),用于农民工工资保障,不得挪做他用。若出现用工量增加等原因,农民工工资专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应提出增加的人工费数额,发包人核准后有权提高农民工工资占进度款的比例:若农民工工资超过当月应付进度款的,发包人以当月进度款为限支付人工费用。承包人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4)当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发包人依据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的情形时,承包人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承包人农民工工资专户不足以支付当期工资的,承包人应补足资金,以保证工资专户有相应的资金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5)当发包人累计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截付比例时,虽已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但应当认为发包人已将本工程的人工费用全部足额支付至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内。

    (6)承包人不得以发包人进度款暂停支付为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发包人因农民工工资 (略) 罚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支付的罚款金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因此导致发包人遭受其他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安排并不代表发包人对承包人及其人员存在雇佣关系,也不减免承包人对其农民工或承包人其他雇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6、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上传XML格式清单计价文件,但需要在《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PDF格式的已标价模拟清单,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本项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将与本补充通知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 (略) 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本补充通知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新的电子招标文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 (略) 的以本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 (略)

    日期:2024年10月15日

    附件1:《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

    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

    序号

    有限空间

    危险源

    1

    地下室

    缺氧窒息、烧伤中毒、触电、燃烧、爆炸

    2

    电缆井

    缺氧窒息、触电、燃烧、烧伤中毒、火灾

    3

    化粪池

    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病菌传播、坍塌坠落

    4

    污水井

    缺氧窒息、中毒、爆炸、坍塌

    5

    电梯井道

    缺氧窒息、烧伤中毒、高空坠落、触电、中毒

    备注:以上列举了本项目常见的有限空间及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请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相关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