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新院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 |
公告性质 | 其他 |
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招标文件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2024-0018-02-01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对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作出补充说明:如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的洁净度等级包含多个等级的,该业绩中有一项洁净度达到等级Ⅱ级或以上标准即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0.14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备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按上述修改,如未按上述修改,投标文件也为有效,但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按上述修改后的条款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
地址: (略) (略) 狮 (略) 120号 | 地址: (略) (略) (略) 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802 |
2024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5日 |
1
已盖-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1).pdf |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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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 |
公告性质 | 其他 |
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招标文件
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1-#-2024-0018-02-01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5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5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资格条件 “对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及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似项目业绩”作出补充说明:如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的洁净度等级包含多个等级的,该业绩中有一项洁净度达到等级Ⅱ级或以上标准即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10.14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技术标除外)的评审应当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
备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可按上述修改,如未按上述修改,投标文件也为有效,但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按上述修改后的条款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不含附件),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 代理机构:北京中交 (略) |
地址: (略) (略) 狮 (略) 120号 | 地址: (略) (略) (略) 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
联系人:林工 | 联系人:梁工 |
联系方式:0757-# | 联系方式:0757-#-802 |
2024年10月15日 | 2024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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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盖- (略) (略) (略) 区(一期)工程项目-提升工程独立应急综合手术室招标文件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1).pdf |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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