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文化中心一期项目附属道路——嘉顺路道路、污水管网及供水项目建设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四-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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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文化中心一期项目附属道路——嘉顺路道路、污水管网及供水项目建设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四-招标/资审公告

(略) 文化中心(一期)项 (略) —— (略) 、 (略) 及供水项目建设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四)

各投标人:

本答 (略) 文化中心(一期)项 (略) —— (略) 、 (略) 及供水项目建设)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7002)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问:1、余方弃置运距按 5 公里包干计算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的规定,请修改。

答:1、已在补充通知二中说明,请自行下载查阅。

问:2.《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第4、5、6、7、11材料属于为组成材料,根据闽建(2024)9号文第八条第(一)(二)点,不应纳入70%主要材料表中,请修改。

答:2、按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3: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包含: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现场土方类别、比例、开挖方式外运运距与清单不同导致费用变化;弃土场承包单位自理;商品混凝土运输方式、泵送费用及泵送距离超出范围等产生的增加费用等包干项目,这些包干项目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1)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请修改。

答:3、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补充修改为:

1. (略) 场变化、政策性调整、费用调整导致价格变化(招标文件 11.1

条款约定可调整的除外);

2.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

3.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等产生的费用;

4.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产生的费用;

5.施工期间 (略) 的维护、保洁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6.现场土方类别、比例、开挖方式外运运距按实际发生的有效发票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

7.行车、行人、商户、住户干扰造成施工费用增加;

8.施工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交通疏导以及新工艺、新技术、

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9.为确保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而采取必要沉降观测和减震措施费;

10.施工场地 (略) 理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如劈草、

零星砖墙、旧基础、弧石、管线、废弃电线杆等)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造成施

工费用的增加,因人工机械开挖比例与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图石方类别比例不同

增加的费用;

11.水文、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所

产生的费用;

12.雨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施工噪音费用;

13.材料二次搬运费的增加,赶工期所产生的费用,因分时段施工引起机械

设备二次进出场及安拆费用;

14.机械进出场数量型号规格与招标预算控制价不同而增加的费用;

15.非因承包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需增加的费用;

1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基础、轨道及检测等费用;

17.施工排水、降水费用;

1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风险包干内容。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0.4.1 条和 11.1 条

的相应方法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关费用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泽 (略)

2024年10月15日


(略) 文化中心(一期)项 (略) —— (略) 、 (略) 及供水项目建设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四)

各投标人:

本答 (略) 文化中心(一期)项 (略) —— (略) 、 (略) 及供水项目建设)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7002)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问:1、余方弃置运距按 5 公里包干计算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按实际运距据实办理结算”的规定,请修改。

答:1、已在补充通知二中说明,请自行下载查阅。

问:2.《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第4、5、6、7、11材料属于为组成材料,根据闽建(2024)9号文第八条第(一)(二)点,不应纳入70%主要材料表中,请修改。

答:2、按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执行。

问:3: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包含:因综合单价的取定偏差导致工程控制价不准确;现场土方类别、比例、开挖方式外运运距与清单不同导致费用变化;弃土场承包单位自理;商品混凝土运输方式、泵送费用及泵送距离超出范围等产生的增加费用等包干项目,这些包干项目不符合闽建(2024)9号文“(1)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请修改。

答:3、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12.1.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其它风险内容补充修改为:

1. (略) 场变化、政策性调整、费用调整导致价格变化(招标文件 11.1

条款约定可调整的除外);

2.工程排污所发生的费用;

3.临时施工用水、用电等产生的费用;

4.施工场地内的施工便道产生的费用;

5.施工期间 (略) 的维护、保洁及安全防护措施等;

6.现场土方类别、比例、开挖方式外运运距按实际发生的有效发票及现场签证工程量按实结算;

7.行车、行人、商户、住户干扰造成施工费用增加;

8.施工中未明确的安全防护、施工干扰、交通疏导以及新工艺、新技术、

试验费等内容而引起现场实际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费用;

9.为确保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而采取必要沉降观测和减震措施费;

10.施工场地 (略) 理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地上地下障碍物(如劈草、

零星砖墙、旧基础、弧石、管线、废弃电线杆等)增加的费用,不可预见造成施

工费用的增加,因人工机械开挖比例与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图石方类别比例不同

增加的费用;

11.水文、气候、地质等自然条件(不可抗力除外)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所

产生的费用;

12.雨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施工噪音费用;

13.材料二次搬运费的增加,赶工期所产生的费用,因分时段施工引起机械

设备二次进出场及安拆费用;

14.机械进出场数量型号规格与招标预算控制价不同而增加的费用;

15.非因承包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需增加的费用;

16.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基础、轨道及检测等费用;

17.施工排水、降水费用;

1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中风险包干内容。

超过风险范围以外的调整方式: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 10.4.1 条和 11.1 条

的相应方法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实物工程量和相关费用 。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坤泽 (略)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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