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南-039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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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南-039号地块规划条件变更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的批前公示

位于七星街道, (略) , (略) 三,西 (略) ,北至庄王港的商业、住宅用地,已于2022年1月18日通过拍卖方式出让给嘉兴 (略) ,现该受让人提出变更规划条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规划条件基本内容: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成交价(元/M2)

成交总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2021南-039号地块

七星街道, (略) , (略) 三,西 (略) ,北至庄王港

*.6

商业、住宅

≥1.4,≤1.9

≤28%

**年、**年

9615

*

其它土地利用条件:1、本地块共出让面积为*.6平方米,其中地面*.7平方米,地下空间8506.9平方米;2、本地块内的商业部分(含人防设施、车库、公用设施等配套设施)自持比例为100%,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

二、受让人申请变更规划条件的内容

1、取消原规划条件第三条第四款“建筑限高:住宅不低于24米”的内容;

2、取消原规划条件第六条第三款“所有住宅阳台采用统一样 (略) 理”的内容;

3、取消原规划条件第七条住建部门要求第4款“全装修”的内容;

4、更改原规划条件第六条第四款的内容为“除允 (略) 沿线设置地下一层商业外,建筑±0.00 线以下地下空间仅允许设置人防设施、车库、公用设施等配套设施;地块内低多层(建筑高度12米及以下)住宅允许设置住宅地下室,可与地上住宅连通,但不得设置起居功能用房。”;

5、增加“本地块可建设为立体生态住宅,具体要求按《 (略) 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的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

三、规划条件变更后的土地价格

规划条件变更后,经土地评估,需补交出让金95.*元。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止),公示情况将在嘉兴日报、 (略) (略) 站、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 (略) 自然资 (略) (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地块有竞买意向的,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略) 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重新组织土地公开出让。

公示届满无异议或无其他意向单位的,我局将办理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手续,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与嘉兴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83号、1733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3-*、0573-*唐女士、顾女士

附件:拟变更后规划条件。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拟变更后规划条件.doc

位于七星街道, (略) , (略) 三,西 (略) ,北至庄王港的商业、住宅用地,已于2022年1月18日通过拍卖方式出让给嘉兴 (略) ,现该受让人提出变更规划条件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前规划条件基本内容: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

年限

成交价(元/M2)

成交总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2021南-039号地块

七星街道, (略) , (略) 三,西 (略) ,北至庄王港

*.6

商业、住宅

≥1.4,≤1.9

≤28%

**年、**年

9615

*

其它土地利用条件:1、本地块共出让面积为*.6平方米,其中地面*.7平方米,地下空间8506.9平方米;2、本地块内的商业部分(含人防设施、车库、公用设施等配套设施)自持比例为100%,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酒店式办公等带居住功能用房。

二、受让人申请变更规划条件的内容

1、取消原规划条件第三条第四款“建筑限高:住宅不低于24米”的内容;

2、取消原规划条件第六条第三款“所有住宅阳台采用统一样 (略) 理”的内容;

3、取消原规划条件第七条住建部门要求第4款“全装修”的内容;

4、更改原规划条件第六条第四款的内容为“除允 (略) 沿线设置地下一层商业外,建筑±0.00 线以下地下空间仅允许设置人防设施、车库、公用设施等配套设施;地块内低多层(建筑高度12米及以下)住宅允许设置住宅地下室,可与地上住宅连通,但不得设置起居功能用房。”;

5、增加“本地块可建设为立体生态住宅,具体要求按《 (略) 区开展立体生态住宅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的内容。

具体详见附件。

三、规划条件变更后的土地价格

规划条件变更后,经土地评估,需补交出让金95.*元。

上述地块的有效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9日止),公示情况将在嘉兴日报、 (略) (略) 站、 (略) 自然资 (略) 网站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 (略) 自然资 (略) (略)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地块有竞买意向的,请在公示 (略) 自然资 (略) (略) 提出书面申请,我局将重新组织土地公开出让。

公示届满无异议或无其他意向单位的,我局将办理该地块规划条件变更手续,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后,与嘉兴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683号、1733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3-*、0573-*唐女士、顾女士

附件:拟变更后规划条件。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拟变更后规划条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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