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及附属学校周边道路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河南大学及附属学校周边道路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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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BZB-2024-0925


人: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

代理机构:河南 (略)

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略)-04-01-(略),招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SBZB-2024-0925

2.3 项目总投资金额:(略)元

2.4 建设地点: (略) 顺 (略)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略) 进行疏通修复,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略) 内涝治理, (略) 内涝防御能力, (略) 安全运行体系。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二标段: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8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项目主要人员所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略) 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略) 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 (略) 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 (略) (略) 有黑名单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略) 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 (略) 公共 (略) (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8、本项目中标方需向招标人缴纳10%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1月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

地址: (略) 曹门关中街44号

联系人:王冰

电话:(略)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福禄街16号

联 系 人:王珂

联系方式:0371-(略)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371-(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

地址: (略) 曹门关中街44号

联系人:王冰

电话:(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福禄街16号

联 系 人:王珂

联系方式:0371-(略)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1.1.5

建设地点

(略) 顺 (略)

1.2.1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1.3.3

监理服务期限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4

质量要求

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1.3.5

安全控制目标

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2

偏差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函中没有注明投标有效期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5. (略) 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 (略) 公共资源 (略) 》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 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自招标文件澄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3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3.2.4

招标控制价

□无

√有,本标段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为:本标段监理范围内工程建安费的 1.6%(百分之(略)点(略))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略)万元整;小写:(略).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略)份(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05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郑开大道与三大 (略) 北市民之家五 (略) ( (略)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 (略) 站

(http://**)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 (略) 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公开开标信息;

(4)网上开标异议;

(5)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专家、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定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同时发布

7.4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 (略)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协同招 (略) (略)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递交人:中标单位。

履约担保退还:竣工验收证书颁发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如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发生相关违约行为,其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违约金时,差额部分将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除。如中标单位未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9.5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0.2

质疑或投诉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3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招标金额*1.7%

10.4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 (略) 域参与招标投标 (略) 上予以通报。(提供承诺书)

10.5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工程 (略) 场行情,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实力,合理自主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监理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同时随投标函递交详细的监理报价成本分析表,监理报价成本分析表将作为本次评标的重要依据。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工期延长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

5、本次监理服务费报价为费率报价,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和结算价。

投标时应考虑合理的加时和加班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合同专用条款所述情形外的任何情况造成的施工工期延长都不再调整监理服务费。

6、投标人投标报价如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程承包范围变化时,所需调整的监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7、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8、本项目投标报价及合同支付、结算均采用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10.6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略)。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0.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10.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可无偿使用全部或者部分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但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

付款方式

按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备注:1投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有效的承诺书。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业绩及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3、自觉遵守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一切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 (略) 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标段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承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 (略) 需投标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确认其所投价格,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人姓名必须为个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应有具体的起止日期,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

4.1.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电子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2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2.3 若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2.4 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3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略) 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 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项目总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信用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安全监控目标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业绩评审标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公告)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

注 :不提供、扫描件不清晰、证明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2.2.4(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有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有具体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有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及旁站监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有费用 (略) 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列明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检测设备的配置、检测方法、措施完全满足招标工程检测要求。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有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2.2.4(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项目人员组成符合本次招标工程需要,专业工种配备齐全、充足(至少含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否则不合格。(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总监的承诺

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总监的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有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扬尘治理管理承诺,施工期间有专职人员管理,否则不合格;

有其他实质性承诺,否则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1) 业绩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予以否决。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3.3 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办法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①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企业诉讼仲裁情况( (略) 站:中国 (略) http://**)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 (略) 站: (略) (略) http://**),存在行贿、不良行为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相符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项目总监注册证、项目其他人员资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社保证明:项目总监、项目人员、委托代理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业绩;

⑨监理大纲:本项目监理大纲及其对应的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等。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 (略) (略) ,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整个定标过程 (略) 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 (略) 置

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 (略) 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l)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工程建安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

投标有效期

总监理工程师

级别

证书编号

说明

1、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安排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2、贵单位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清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1

2

3

...

注:

1、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2、本表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增删。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清晰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扫描件须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五)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清晰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扫描件须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应填报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 (略) 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均为彩色清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附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监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 (略) 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均为彩色清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附3: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1

2

……

……

……

……

……

……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五、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六、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一)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 (略) 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三) (略) 建设工程廉政承诺书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略) 场秩序,杜绝违规经营。自觉遵守和 (略) 场秩序,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

3、不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

4、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报销应属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请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健身和娱乐活动。

6、 (略) 场管理, (略) 场规定,不通过关系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施加影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和打听评委名单,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四)、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1.我方拟派往 (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承诺在施工期间坚决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监理有关职责。

2.绝不借资质投标,并且在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人员组建监理部,承诺绝对不无故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如果借资质投标或进场后擅自更换人员的,自愿接受解除合同和相 (略) 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并接受行政主管 (略) 罚;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审批认可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因未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场以及因更换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更严厉的惩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更换人员必须跟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同等资质)。

3.投标单位及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无债务纠纷,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相关承诺)。

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河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

项目总监姓名

项目总监身份证号码

质量监控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限

资格能力条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接收消息邮箱

注:该表格必须提供。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邮箱确保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否则可能接收不到信息而错过通知。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1

项目总监

2

……

3

……

……

……

……

……

……

注:该表格必须提供。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该表格必须提供。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项目总监业绩(如要求)

投标人

全称

工程

名称

项目总监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注:附件1为必填项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 (略) 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BZB-2024-0925


人: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

代理机构:河南 (略)

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略)-04-01-(略),招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SBZB-2024-0925

2.3 项目总投资金额:(略)元

2.4 建设地点: (略) 顺 (略)

2.5 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略) 进行疏通修复,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略) 内涝治理, (略) 内涝防御能力, (略) 安全运行体系。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二标段: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8监理服务期限要求: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9 质量要求:

第二标段: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略)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项目主要人员所在本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需提供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略) 页截图及查询方式,新聘用人员从聘用之日起开始计算),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 (略) 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需提供中国 (略) (http://**)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行为的,做 (略) 理(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 (略) (略) 有黑名单及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 (略) 上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早于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本项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 (略) (http://**)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略) 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3.7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 (略) 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8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拟派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注 (略) (略)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 (略) 公共 (略) (http://**)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投标人 (略) (略) 网站http://**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自行解密投标文件。

6、投标人须缴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原则。

8、本项目中标方需向招标人缴纳10%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11月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 (略) 。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

地址: (略) 曹门关中街44号

联系人:王冰

电话:(略)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福禄街16号

联 系 人:王珂

联系方式:0371-(略)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联系电话:0371-(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 (略) 顺 (略) (略) ( (略) 顺 (略) (略) )

地址: (略) 曹门关中街44号

联系人:王冰

电话:(略)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福禄街16号

联 系 人:王珂

联系方式:0371-(略)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河南大学及附属学 (略) 管网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1.1.5

建设地点

(略) 顺 (略)

1.2.1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资金+地方财政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1.3.3

监理服务期限

随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1.3.4

质量要求

合格,施工监理质量标准须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1.3.5

安全控制目标

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详见“总则”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各单位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2

偏差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9.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项目总监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投标函中没有注明投标有效期的;

13.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4.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15. (略) 一致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答疑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

《 (略) 公共资源 (略) 》系统内提出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自招标文件澄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 05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媒介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自招标文件澄 (略) 站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澄清、修改及补充资料

3.2.3

报价方式

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3.2.4

招标控制价

□无

√有,本标段设置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控制价为:本标段监理范围内工程建安费的 1.6%(百分之(略)点(略))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大写:(略)万元整;小写:(略).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或电子保函,转账需备注“目xx标段保证金”,项目名称过长可备注简称)。

2.1 银行转账: (略) 公共资源 (略) (http://**),各潜在投标人应按照《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进行操作,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电子保函: (略) (略) 《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投标人也可以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具体操作详见:

http://**(附件: (略) 保函操作手册)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替代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投标人无需现场办理退还手续,可自行查询是否到账。

4、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今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及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电子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加盖电子签章或签字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7.4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略)份( (略) 公共 (略) 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略) 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到指定位置,并确认已经成功提交投标文件,请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05 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郑开大道与三大 (略) 北市民之家五 (略) ( (略)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5.2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 (略) 公共资源 (略) 站

(http://**)会员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询问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开标程序

2.1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 (略) 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电子开标;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3)公开开标信息;

(4)网上开标异议;

(5)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相关经济专家、技术专家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定标候选人

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中国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 (略) 公共资源 (略) 》同时发布

7.4

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 (略)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7.5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协同招 (略) (略)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或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以银行转帐形式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递交人:中标单位。

履约担保退还:竣工验收证书颁发后3个工作日内原账户无息退还。

注意事项:如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按合同约定,承包人发生相关违约行为,其违约金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剩余部分无息退还;当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其违约金时,差额部分将从承包人合同金额中扣除。如中标单位未按照规定的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

9.5

监督单位

(略) 住房和 (略)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 (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现场不再提供纸质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10.2

质疑或投诉

质疑(异议)、投诉统一实行线上提交。线上质疑(异议)、投诉通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按要求填写质疑(异议)、投诉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10.3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招标金额*1.7%

10.4

硬件特征码

投标人应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被认为存在“硬件特征码一致”的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人,禁止其一年内在开 (略) 域参与招标投标 (略) 上予以通报。(提供承诺书)

10.5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本工程 (略) 场行情,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实力,合理自主报价。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监理服务期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已包括了实施完成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所需的现场办公、生活设施、劳务费、技术服务费、测量、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提供的专用仪器、设备和设施等与监理业务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同时随投标函递交详细的监理报价成本分析表,监理报价成本分析表将作为本次评标的重要依据。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监理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工程造价变动、工期延长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4、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因素。

5、本次监理服务费报价为费率报价,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和结算价。

投标时应考虑合理的加时和加班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合同专用条款所述情形外的任何情况造成的施工工期延长都不再调整监理服务费。

6、投标人投标报价如因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引起工程承包范围变化时,所需调整的监理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重大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的解释权归招标人。

7、投标人只能提出一个不变的投标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

8、本项目投标报价及合同支付、结算均采用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10.6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评标,以下几点请注意: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 (略) 公共资源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和盖单位电子签章。

2、请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3、请投标人时 (略) (略) 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按程序完成投标保证金绑定。

6、投标人应按开标程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 (略) (略) 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程序详见http://**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 (略) (略) 联系,联系电话:0371-(略)。

7、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价响应(自系统发起30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0.7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合同条款”、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采购人”与“招标人”含意相同;“投标人”与“供应商”含意相同;“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理机构”含意相同。

10.9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可无偿使用全部或者部分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但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10

付款方式

按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

备注:1投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内容真实性有效的承诺书。评标时不要求提供原件但原件扫描件均需加盖企业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2、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中提供荣誉、业绩及所有内容真实性负责,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有不实将视为弄虚作假、恶意投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中标资格

3、自觉遵守投标文件中做出的一切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 (略) 罚;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总则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项目建设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标段不适用)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承诺):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略) 有不良行为记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罪行为的;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

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 (略) 需投标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加盖个人电子签章确认其所投价格,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详见招标公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大纲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未响应招标文件。

3.7.3 电子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清晰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委托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个人签章或签字确认。个人签章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人姓名必须为个人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应有具体的起止日期,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4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招标范围、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有关规定编制投标报价。

4.1.5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电子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2.2 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4.2.3 若代理机构推迟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4.2.4 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3.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3.3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将受到根据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略) 理。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略) (略)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 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履约保证金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项目总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信用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监理服务期限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安全监控目标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报价

不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标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4(1)

业绩评审标准

企业业绩

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公示(公告)网页版、中标通知书、合同。)

注 :不提供、扫描件不清晰、证明资料不齐全的视为不合格。

2.2.4(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

有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有具体的人员配备及岗位职责,否则不合格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

有设置工程旁站监理部位(过程)(包括各关键部位)及旁站监理措施;否则不合格。

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质量管理体系与管理措施包括事前、事中、事后、原材料的控制措施和方法;否则不合格。

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有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否则不合格。

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有费用 (略) 理方法;否则不合格。

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文明、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

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工作原则、程序和方法。有合同、信息管理的监理制措施;否则不合格。

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

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有项目工作协调的工作方法和措施;否则不合格。

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

有具体列明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检测设备的配置、检测方法、措施完全满足招标工程检测要求。否则不合格。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

有对本项目监理工作重点、难点的分析;否则不合格。

2.2.4(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项目人员组成符合本次招标工程需要,专业工种配备齐全、充足(至少含监理员、资料员、见证员);否则不合格。(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总监的承诺

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总监的承诺,格式自拟,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服务承诺

有履行职责的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与监理工作相关的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到位率以及项目完成后的跟踪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保修期间的服务承诺,否则不合格;

有扬尘治理管理承诺,施工期间有专职人员管理,否则不合格;

有其他实质性承诺,否则不合格;

合理化建议

有对本项目以及对建设单位的合理化建议;不提供视为不合格。

推荐定标候选人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1、计算评标基准价C:

C=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1、确定定标候选人:

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数量为F,评标委员会对合格的投标人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若报价相等,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序号由小到大的次序进行排序。

①当F<3时,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②当3≤F≤10时,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③当10<F≤2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7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④当20<F≤1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6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4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⑤当100<F≤2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9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1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⑥当200<F≤500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2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28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⑦当500<F时,按所有评审结论为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差值进行计算,高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15名投标人和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差值的绝对值最小的35名投标人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注:①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人家数少于应当确定定标候选人数量时,按实际数量推荐定标候选人。

②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如若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有一名投标人在推荐范围内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也应被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定标候选人数量不限于上述原则规定家数。


1.评标方法(合格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合格制。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1) 业绩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监理大纲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其他因素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予以否决。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载明否决投标的具体情形、原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不符合任何一种情形的:

(2)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 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3.2 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合格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予以否决。

3.3 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正投标文件的错误,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出具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略) 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

《 (略) 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规范指引》;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定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办法

遵循公开透明、择优竞价、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随机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不能按时定标的, (略) 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招标人应当组建定标委员会,负责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和组织召开定标会议等内容。定标工作应当由定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3人及以上单数,本单位成员不得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负责项目且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主动申请回避。

5.核查内容

在定标会议前,由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定标核查,核查内容包括:

①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 (略) ”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 (略) ”为准)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②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2021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及企业诉讼仲裁情况( (略) 站:中国 (略) http://**)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 (略) 站: (略) (略) http://**),存在行贿、不良行为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相符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④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⑤项目总监注册证、项目其他人员资格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⑥社保证明:项目总监、项目人员、委托代理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⑦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核查,否则核查不通过;

⑧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三年业绩;

⑨监理大纲:本项目监理大纲及其对应的项目管理机构、保证旁站监理措施、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法、工期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文明、安全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的措施和方法、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监理部投入的检测设备、仪器、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等。

注:以上核查内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定标委员会查实有定标候选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不得进入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在核查过程中对存在问题的定标候选人发出质询,由定标候选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回复,超出规定时间回复或回复内容不符合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的视为资料造假、欺骗中标,并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经核查后合格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定标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两家,招标人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合格的定标候选人数量为一家或全部不合格,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应当严格履行定标环节核查责任,经核查发现定标候选人确有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随机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的定标候选人对应的号码球放入抽取箱,通过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 (略) (略) ,鼓励定标候选人参加定标会议,但不得扰乱会场秩序或做出影响定标会议正常进行的其他行为。

在定标现场,按照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人的先后顺序分别由定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随机选取代表各自号码的代码球,号码球为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未派人员参加定标会议的定标候选人由定标委员会成员代为抽取,抽取结果未到场的候选人予以认可。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签字确认。

整个定标过程 (略) 全程监督并在定标结束后出具公证书。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定标原则、方法和程序,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定标原则、定标方法、择优因素、定标程序及定标结果等内容。

招标人在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人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候选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负责人信息;定标候选人的核查、考察、比较优势;核查未通过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和原因,以及异议和投诉渠道等内容。

8.定标 (略) 置

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对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不符合投标或中标条件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招标人可以在已入围的定标候选人中重新选取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对中标人以资金、技术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被依法依规取消中标的,招标人应当移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 (略) 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最终以与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GF-2012-0202)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直接引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专用合同条款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 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 标段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资格审查资料

五、监理大纲

六、服务承诺

七、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 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工程建安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的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监理工作。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l)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付招标代 (略) ;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地址:

电话:

邮箱: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名称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工程建安费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

监理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安全控制目标

投标有效期

总监理工程师

级别

证书编号

说明

1、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方保证按合同规定安排完成全部监理任务。

2、贵单位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3、本表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不得缺项。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第 标段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系统内下载的投标保函回执。


四、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资金

高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中级职称人员

账号

初级职称人员

经营范围

备注

后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彩色清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三)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1

2

3

...

注:

1、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2、本表根据实际情况可自行增删。

(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的清晰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扫描件须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五)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地址

委托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合同签订日期

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内容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的清晰扫描件(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扫描件须加盖企业电子签章)。


(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如有)

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监理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职称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应填报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


(八)主要人员简历表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附注册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附网页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 (略) 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均为彩色清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附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姓名

年龄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名称

职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监理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附2:主要项目监理人员简历表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新入职员工不足三个月提供入职以来的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者在社保 (略) 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以上材料均为彩色清晰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附3:项目管理人员汇总表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1

2

……

……

……

……

……

……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九)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国别产地

制造年份

用途

备注


五、监理大纲

格式自拟


六、服务承诺

格式自拟


七、其他资料

(一)硬件特征码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 (代理机构):

(略) 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领取 (略) 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略) 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特此承诺!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三) (略) 建设工程廉政承诺书

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国家及河南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 (略) 场秩序,杜绝违规经营。自觉遵守和 (略) 场秩序,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不以卖标、买标、围标和串标等不正当手段参与投标或承揽工程。

3、不以任何方式、理由向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或接受回扣、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好处费、感谢费等。

4、不以任何理由为相关单位报销应属本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以任何理由请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会、健身和娱乐活动。

6、 (略) 场管理, (略) 场规定,不通过关系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施加影响,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串通作弊,哄抬标价和打听评委名单,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投标人: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四)、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承诺:

1.我方拟派往 (工程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承诺在施工期间坚决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履行监理有关职责。

2.绝不借资质投标,并且在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人员组建监理部,承诺绝对不无故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如不能按照投标文件要求配备人员,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如果借资质投标或进场后擅自更换人员的,自愿接受解除合同和相 (略) 罚,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给予补偿,并接受行政主管 (略) 罚;特殊情况必须更换的,需经发包人审批认可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因未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场以及因更换人员造成不良后果的,我单位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更严厉的惩罚,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更换人员必须跟投标文件拟派人员同等资质)。

3.投标单位及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无债务纠纷,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相关承诺)。

5.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单位: (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个人电子签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附件:

河南省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承诺书

我单位承诺,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如有违反,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主要信息汇总表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投标报价

项目总监姓名

项目总监身份证号码

质量监控目标

安全控制目标

监理服务期限

资格能力条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接收消息邮箱

注:该表格必须提供。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邮箱确保可以正常接收信息,否则可能接收不到信息而错过通知。


(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汇总表

序号

人员类别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1

项目总监

2

……

3

……

……

……

……

……

……

注:该表格必须提供。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企业项目业绩汇总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元)

注:该表格必须提供。

各投标人请根据投标文件所附内容认真仔细填写,并对表格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

(四)项目总监业绩(如要求)

投标人

全称

工程

名称

项目总监

建设单位全称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注:附件1为必填项便于后期公示制作,不参与评审。 (略) 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填写,若与投标文件内所附内容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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