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0%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采购公告
湖州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4年度30%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采购公告
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询比公告
中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 (略) |
五、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 (略) 生产经营期采购项目,按中国 (略)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拟采购30%国标氢氧化钠月25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及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按采购需求人要求供货(可要求分批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需求人指定,浙江 (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1.3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承诺函”)。 1.4 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30%国标氢氧化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元。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危化品,应答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应答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同时所代理药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到 2024年10月2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略) 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3939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略)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略) (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 (略) 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略) 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 (略) | 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地址: (略) (略) 建国门外永安里#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 地址: (略) (略) 银 (略) 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桂耀胜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10-# | 电话:010-# |
邮箱: | 邮箱:*@*63.com |
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询比公告
中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 (略) |
五、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 (略) 生产经营期采购项目,按中国 (略)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拟采购30%国标氢氧化钠月25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及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按采购需求人要求供货(可要求分批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需求人指定,浙江 (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1.3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承诺函”)。 1.4 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30%国标氢氧化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元。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危化品,应答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应答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同时所代理药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到 2024年10月2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略) 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3939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略)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略) (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 (略) 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略) 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 (略) | 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地址: (略) (略) 建国门外永安里#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 地址: (略) (略) 银 (略) 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桂耀胜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10-# | 电话:010-# |
邮箱: | 邮箱:*@*63.com |
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询比公告
中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 (略) |
五、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 (略) 生产经营期采购项目,按中国 (略)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拟采购30%国标氢氧化钠月25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及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按采购需求人要求供货(可要求分批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需求人指定,浙江 (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1.3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承诺函”)。 1.4 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30%国标氢氧化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元。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危化品,应答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应答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同时所代理药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到 2024年10月2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略) 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3939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略)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略) (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 (略) 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略) 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 (略) | 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地址: (略) (略) 建国门外永安里#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 地址: (略) (略) 银 (略) 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桂耀胜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10-# | 电话:010-# |
邮箱: | 邮箱:*@*63.com |
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询比公告
中 (略) 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湖州 (略) 2024年度32%国标氢氧化钠(二次公告)(变更采购方式) |
二、标段(包)编号:##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 (略) |
五、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州 (略) 生产经营期采购项目,按中国 (略) 相关管理办法规定进行采购。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拟采购30%国标氢氧化钠月2500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及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供货期为合同生效后按采购需求人要求供货(可要求分批供货)。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需求人指定,浙江 (略) 。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提供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2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 1.3供应商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以及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产品生产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或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完成环保验收备案的资料,同时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对产品质量、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供货等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中“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承诺函”)。 1.4 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其附表(附表至少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30%国标氢氧化钠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内容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1)业绩须为供应商自身业绩,如为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须提供30%国标氢氧化钠授权代理商自身的供货业绩,其30%国标氢氧化钠生产厂家的供货业绩不予认定。 如供应商提供的业绩为单价合同、暂定总价合同,须提供供应商对应合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且开具发票金额不少于#元。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为危化品,应答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应答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品运输证(如由第三方运输可提供受托方证件),同时所代理药剂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危化品生产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否则,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到 2024年10月2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略) 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 (略)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3939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 (略) (略)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 (略) (略) (http://**)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 (略) 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略) 技术服务热线:0512-#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 (略) (略) (http://**)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 (略) | 代理机构:北京 (略) |
地址: (略) (略) 建国门外永安里#3号国际通用中心A座28层 | 地址: (略) (略) 银 (略) 1号楼北楼一层西侧 |
联系人:桂耀胜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010-# | 电话: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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