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平台日常信息变更2024年10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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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平台日常信息变更2024年10月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企业产品包装规格(注册证包装规格变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 (略) 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63.com

联系电话:0431-(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2024年10月体外诊断试剂日常信息变更表.xlsx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按公示内容执行。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企业产品包装规格(注册证包装规格变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 (略) 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63.com

联系电话:0431-(略)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2024年10月体外诊断试剂日常信息变更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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