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2024年10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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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日常信息变更2024年10月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企业产品新增或更新价格信息,企业产品变更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信息、规格型号信息、转换比变更等,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0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 (略) 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63.com

联系电话:0431-#

六、相关要求

企业应于每月1日至10日,主动申请联动全国省 (略) 价格,对未联动全国省 (略) 价格的企业,一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国家 (略) 《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相 (略) 理。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2024年10月医用耗材日常信息变更表.xlsx
附件2:2024年10月日常价格信息.xlsx

按照《吉林省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业务工作办理流程(2.0版)》(吉公资发〔2024〕7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我中心受理了部分企业申请变更信息的材料,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略) (略) 企业产品新增或更新价格信息,企业产品变更生产企业、国内总代理信息、规格型号信息、转换比变更等,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0日。

三、质疑方式

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由被授权人发送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书面质疑(或投诉)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请质疑(或投诉)企业务必提供详实的证明材料,不得恶意投诉,否则按提供虚 (略) 理。

四、受理时间

公示期间内接受质疑(投诉)电话(节假日除外)及电子邮件,逾期不予受理。

五、受理方式和联系电话

公示期内发送邮件至:*@*63.com

联系电话:0431-#

六、相关要求

企业应于每月1日至10日,主动申请联动全国省 (略) 价格,对未联动全国省 (略) 价格的企业,一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国家 (略) 《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吉林省相 (略) 理。

(略)

2024年10月16日


附件1:2024年10月医用耗材日常信息变更表.xlsx
附件2:2024年10月日常价格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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