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镇2024年度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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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镇2024年度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洪山镇2024年度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洪山镇人民政府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5: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洪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洪 (略) 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榕0591-(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SXM-CS-(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山镇2024年度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中第3.3.2条第(二)款“技术部分评分”中以下内容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及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3.80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3.80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4项),若出现任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 (略) 理;未标示“★”的内容(共计13项),其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2.60分(共计33.80分),正偏离不加分。

7、拟投入项目主要负责人

2.20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20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修改为: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及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3.60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3.60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3项),若出现任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 (略) 理;未标示“★”的内容(共计14项),其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2.40分(共计33.60分),正偏离不加分。

7、拟投入项目主要负责人

2.40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40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2、删除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点中“(评审项19)1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次服务的材料清单及参数》中所有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节第6.1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鉴于上述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但不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故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不予延长。

2、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洪 (略) 20号        

联系方式:赵榕05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洪山镇2024年度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洪山镇人民政府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15:24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2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项目联系电话 0591-(略)
采购单位 (略) (略) 洪山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洪 (略) 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赵榕0591-(略)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HSXM-CS-(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洪山镇2024年度外环境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中第3.3.2条第(二)款“技术部分评分”中以下内容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及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3.80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3.80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4项),若出现任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 (略) 理;未标示“★”的内容(共计13项),其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2.60分(共计33.80分),正偏离不加分。

7、拟投入项目主要负责人

2.20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20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修改为: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1、技术及服务要求响应情况

33.60

根据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点“技术要求”中的各项条款内容的逐项响应情况并结合相关佐证材料(如有),由磋商小组进行评议并打分,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33.60分;标注“★”的参数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共3项),若出现任一项负偏离(或未响应)的按无 (略) 理;未标示“★”的内容(共计14项),其每负偏离(或未响应)一项扣2.40分(共计33.60分),正偏离不加分。

7、拟投入项目主要负责人

2.40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同时具备有效的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有害生物防制员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40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该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人员不重复得分】

2、删除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点中“(评审项19)17、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本次服务的材料清单及参数》中所有产品的《农药登记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节第6.1条“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的规定,鉴于上述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但不影响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故本项目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不予延长。

2、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其他事项均按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洪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洪 (略) 20号        

联系方式:赵榕059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略) 王庄街 (略) 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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