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号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平公资建号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监理-招标文件-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30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3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 7 日 8 时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90

2、项目名称: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元;最高限价:*.6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建*号-1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

*.67

*.67

2

平公资建2024 411号-2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监理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起点叶县辛店乡(桩号K252+000), (略) 往东经辛店乡、油坊李村、东柳庄村,终点位于叶舞界(桩号K259+994),全长7.994公里。

5.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标)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第二标段为监理标;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质量要求:第一标段(施工标)合格;

质量监控目标:第二标段(监理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施工标):9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标):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 (略) 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查询页面,社保部 (略) 络查询服务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人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4.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4.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 (略) 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 (略)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份以来社保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5.投标人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5.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5.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 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0 月 18日00时00分至 2024年 11 月 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该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注: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叶县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

名称:叶县 (略)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M

4.若有投诉,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 (略) 叶县城北水闸东 (略) 北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13 (略) (略) 楼4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 (略) 叶县城北水闸东 (略) 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13 (略) (略) 楼407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

1.1.4

项目名称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监理范围

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3.3

质量监控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1.3.4

安全监控目标

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河南省、 (略) 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包括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7 日上午 8 时4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整(*.00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 24时00前;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5.2

近年财务

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2022、2023年度, (略) 成立起点为准

3.5.3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签字和

(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

3.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 第一信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内容全部结束后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招标代理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 (略) 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 (略) 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 (略)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及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每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00元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审程序。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4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6

有关费用

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报价清单中单独列项。

10.7

特别提醒

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投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均不得为挂靠人员,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一经发现有挂靠人员或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8

监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季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

(3)支付费用达到总量的95%时停止付款,余款在办理完项目施工总包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10.9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行业属性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10.10

投标人应提供的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监控目标和安全监控目标

1.3.1本招标项目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服务质量

(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2)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资质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属于旁站监理的项目,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4)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5)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6)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证书。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监理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及规范;

(6)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按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监理实施大纲;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8)其他材料;

(9)信用承诺函;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须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包括完成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及缺陷责任期连带工作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其它费用。

3.2.2上述投标报价应被视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规模、监理工作难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按照招标人在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核定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投入,并据以计算投标报价。

3.2.3监理费用的报价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3.2.4监理费用的报价应包含:监理人员费用;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现场费用、通信器材的购置及使用费;交通工具的使用费;试验设备及测量仪器使用等相关费用;法定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内容。

3.2.5监理费用的支付:

(1)进度款按季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

(3)支付费用达到总量的95%时停止付款,余款在办理完项目施工总包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调价函。

3.2.7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与格式,认真编写并及时递交,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是建立在对本项目的概况、难点和招标人的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同履约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中标 (略) 页打印页、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质量监控目标、技术要求及规范、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投标

4.1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1.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第 标段.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第 标段.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4.1.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 (略) 理。投标人应充分 (略) 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 (略) 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 (略)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问题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人服务承诺

11.1投标人承诺拟派驻本项目的 (略)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

11.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投报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招标人有 (略) 以*元/人次违约罚款或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中标人私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招标人有 (略) 以*元/人次违约罚款;

11.3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每 (略) 以1000元的违约金,连续2周没按要求到达施工现场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略) ,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对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招标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 (略) ,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1.4中标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业主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和相关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1.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行承担监理责任,不转包,不分包;

11.6投标人承诺中服务质量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装备相一致。

注:以上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有缺项视为 (略) 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2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监理服务期限;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均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标评分:60分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报价评分: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2.2.3

投标报价的差值率

计算公式

1.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偏差率: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技术标

评分

(60分)

监理组织机构(7分)

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专业配备完备且岗位职责明确,各项制度健全。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质量控制目标

和保证措施(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投资控制目标

和方法(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及措施(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现场文明、安全生产控制的措施和方法(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6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2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监理工作协调

的措施和方法(6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2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监理部投入

的设备和仪器(6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2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0分)

监理机构

(10分)

1.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的得2分,组织 (略) 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

2.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岗位职责,得2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3.监理部成员中相关专业(公路、市政、电气、给排水)齐全的得4分,缺一项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30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使用插入法计算。

注: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20]46号规定,给予小微企业报价得分5%的优惠(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单位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小组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合计×5%

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60分

(2)商务标:30分

(3)项目管理机构: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及标段),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各阶段)   元;

     缺陷责任期阶段   元;

  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目标   。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一、项目概况:

起点叶县辛店乡(桩号K252+000), (略) 往东经辛店乡、油坊李村、东柳庄村,终点位于叶舞界(桩号K259+994),全长7.994公里。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一2016)。

  (二)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一2016)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但不得与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部门的法规、标准、规范等矛盾。

  针对本工程或仅 (略) 实行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办、法、制度应一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

  (三)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 (略) 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四)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适用本工程的其他规范、标准或规程

三、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四、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安全生产目标: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河南省、 (略) 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监理实施大纲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八、其他材料

九、信用承诺函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为最终监理服务报酬报价。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从业主利益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使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工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我公司派注册监理工程师 (姓名) 作为项目总监,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拟定参与本工程监理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到位。如若违约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补充说明

地址:

电话: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范围

项目总监

姓名

职称

证书编号

监理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能够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 签署监理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监理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监理实施大纲

监理实施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编制监理实施大纲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监理方法;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表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监理技术措施等。

1.1监理目标及监理程序控制

主要包括监理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监理程序清晰明确。

1.2项目的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的工作结构分解、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及流程、项目各层次管理人员岗位及职称。

1.3“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项目的质量计划,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招标进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主要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进度控制工作的里程碑、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等;投资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的分析及论证、总投资分解规划、控制投资的措施和手段等。

1.4管理与协调

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措施如何满足“三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输入、输出信息的整理及归档,项目内部、近外层、远外层关系的协调手段及优势等。

1.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主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1.6试验和检测设备

主要包括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及明确的管理办法等。

2.监理大纲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年数

用途

投入时间

备注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拟派项目总监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后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后附本人职称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本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以确保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并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在 90% 以上每月不少于27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我方承诺愿意接受业主 (略) 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监理员

经营范围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工程造价

监理服务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监理人员总数

监理主要内容

项目描述

备注

七、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日期

备注

八、其他材料

实质性条款承诺书格式

承诺内容: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九、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一: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关于监狱企业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附件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略) 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略) 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略) 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 (略)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格式

第二个信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方将以监理服务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为最终监理服务报酬报价。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从业主利益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使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工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我公司派注册监理工程师 (姓名) 作为项目总监,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拟定参与本工程监理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到位。如若违约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补充说明

4.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项目总监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监理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19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8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30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3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号】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312-*-04-01-*)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略) (河南省? (略) )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 月 7 日 8 时4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叶财招标-2024-90

2、项目名称: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7元;最高限价:*.6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建*号-1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施工

*.67

*.67

2

平公资建2024 411号-2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监理

*.00

*.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起点叶县辛店乡(桩号K252+000), (略) 往东经辛店乡、油坊李村、东柳庄村,终点位于叶舞界(桩号K259+994),全长7.994公里。

5.2招标范围:第一标段(施工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监理标)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施工标,第二标段为监理标;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质量要求:第一标段(施工标)合格;

质量监控目标:第二标段(监理标)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6.合同履行期限:第一标段(施工标):90日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标):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人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 (略) 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提供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提供查询页面,社保部 (略) 络查询服务的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4.投标人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4.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4.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4.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投标企业提供的所有资料经核查后出现任何虚假资料的,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第二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投标 (略) 工程监理*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 (略) 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4.拟投入本工程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及2024年1月份以来社保单位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查询页面截图或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5.投标人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5.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5.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5.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 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参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10 月 18日00时00分至 2024年 11 月 6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该 (略) 上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 (略) (略) 网(网址:http://**)“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办理CA证书:http://**

4、售价: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注: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 11 月 7 日 8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

注: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叶县 (略) 》、《 (略) (河南省· (略) )》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监督单位:

名称:叶县 (略)

联系电话:037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8M

4.若有投诉,可 (略) (略) 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 (略) (略) 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 (略) 叶县城北水闸东 (略) 北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 (略)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13 (略) (略) 楼407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 (略) (河南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 (略) 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略) 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河 (略) 叶县城北水闸东 (略) 北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中段13 (略) (略) 楼407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

1.1.4

项目名称

S241洛驻线叶县辛店乡至叶舞界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监理范围

该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1.3.2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1.3.3

质量监控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1.3.4

安全监控目标

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河南省、 (略) 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

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

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补遗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包括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样的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或解释等文件的内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

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7 日上午 8 时4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后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万元整(*.00元)

本项目支持以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具体 (略) (略) 《 (略) (略)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一日 24时00前;

3、保证金汇入:

3.1投标人打开http://**:8080/ggzy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递交形式:(1)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 (略) 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2)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 (略) 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

4、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3.5.2

近年财务

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2022、2023年度, (略) 成立起点为准

3.5.3

近年完成的

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

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

签字和

(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盖章。投标文件中的各类证书及企业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若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

3.8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时间: 第一信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内容全部结束后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1、电子化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方式。开标时,首先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对其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首次解密,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再由招标代理机构使用 CA 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再次解密。

2、电子化投标文件解密 (略) 理 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 (略) 理:

(1)首先由技术人员进行问题排查。

(2)经技术人员排查后,是投标人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和唱标,开标会议继续进行。

(3)经技术人员排查后,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对问 (略)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向监督部门申请,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开标会议,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待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操作,对所有已解密投标文件进行唱标。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对电子化投标文件有质疑的,将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对投标人发起质疑。质疑回复内容确认后,投标人的回复文件必须以经过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PDF格式文件为准,并通过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5、如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回复的投标人回复内容有异议的,经过几次回复仍不清楚的,需在监督下进行免提电话进行质疑。

6、评标时如因系统异常、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的,由技术人员排查解决,短时间无法解决的,经监督部门同意后,暂停评标活动,待问题解决后继续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由招标人代表(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资格条件)及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人数不低于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2/3。

备注:上述规定为一组评标专家组成方式,根据项目标段数量和评标工作量,可由多组专家完成评审,但每个标段只能由一组专家评审。

7.1

是否授权评标

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00元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进入评审程序。

10.2

投标文件电子版

/

10.3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4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已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6

有关费用

招标代理费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报价清单中单独列项。

10.7

特别提醒

本次招标投标人所投报监理项目部组成人员均不得为挂靠人员,在本项目签订合同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一经发现有挂靠人员或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中标资格并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8

监理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进度款按季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

(3)支付费用达到总量的95%时停止付款,余款在办理完项目施工总包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10.9

标的所属行业

其他服务业(行业属性划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10.10

投标人应提供的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监理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招标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限、质量监控目标和安全监控目标

1.3.1本招标项目监理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监控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服务质量

(1)监理单位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所发行的法律、法规及地方规章许可的范围内进行监理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工作的责任和权力;

(2)按照“四控、二管、一协调”的要求,认真对建设方的施工资质设计,技术方案等提出审核意见,并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属于旁站监理的项目,做好二十四小时旁站监理,合理、公开、公正的行使权利,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等;

(4)行使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和操作规程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直至停工;

(5)中标人的监理部成员专业应齐全且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认真,勤奋工作;

(6)监理部工作人员应出具全日制上岗证书。

1.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监理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被责令停业的;

(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1.10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偏离。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要求及规范;

(6)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7)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人按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规定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等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以澄清形式公示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中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监理实施大纲;

(4)投标保证金;

(5)项目管理机构;

(6)资格审查资料;

(7)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8)其他材料;

(9)信用承诺函;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须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包括完成本次监理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及缺陷责任期连带工作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等其它费用。

3.2.2上述投标报价应被视为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规模、监理工作难度及招标人要求的服务范围,按照招标人在合同条件及合同附件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制定人员投入计划,核定本项目监理服务的投入,并据以计算投标报价。

3.2.3监理费用的报价范围:本项目施工期的监理服务和缺陷责任期内质量修复的监理服务。

3.2.4监理费用的报价应包含:监理人员费用;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现场费用、通信器材的购置及使用费;交通工具的使用费;试验设备及测量仪器使用等相关费用;法定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内容。

3.2.5监理费用的支付:

(1)进度款按季度实际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 %;

(3)支付费用达到总量的95%时停止付款,余款在办理完项目施工总包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调价函。

3.2.7投标文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要求与格式,认真编写并及时递交,监理大纲的编制应是建立在对本项目的概况、难点和招标人的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3.3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否决其投标。

3.4.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同履约金。

3.5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监理过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中标 (略) 页打印页、合同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质量监控目标、技术要求及规范、投标有效期、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化投标文件的签章

(1)投标人在生成电子化投标文件后,应对电子化投标文件进行签章,未进行签章的视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人在进行电子化投标文件签章时,以签盖法定代表人签章为准。电子化投标文件具体制作教材请投标人通过CA证书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在右上角“组建下载”中查看。

4.投标

4.1电子化投标文件的格式及上传投标

4.1.1投标人所上传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应是通过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包含用于投标文件上传的主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第 标段.file)和用于应急补救的投标文件备份文件(项目文件格式为:司_ 项目名称第 标段.bin),备份文件主要用于电子化开标出现技术问题后的补救,请投标人随身携带。

注: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根据标段制作各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后上传

4.1.2电子化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 (略) 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仍未上传成功的电子化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注:如按照电子化投标操作教材制作完成的电子化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的联系中心技术人员,以便有充分的时 (略) 理。投标人应充分 (略) 理技术问题和上传数据等工作所需的时间问题,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文件。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5.2开标程序

5.2.1开标时,投 (略) 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 (略) (略) 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60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 (略) 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 (略) 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5.2.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5.2.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2.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20分钟内联系招标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签订合同

7.3.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问题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投标人服务承诺

11.1投标人承诺拟派驻本项目的 (略) 在职人员不得兼职;

11.2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投报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投报人员在监理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中标人私自更换总监理工程师,视为违约,招标人有 (略) 以*元/人次违约罚款或解除合同(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中标人私自更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每更换一人,招标人有 (略) 以*元/人次违约罚款;

11.3中标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每周工作不少于5个工作日,否则每 (略) 以1000元的违约金,连续2周没按要求到达施工现场的,*方有权终止合同, (略) ,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对不称职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招标人对项目部管理机构领导工作不力且不能改变者,有权 (略) ,中标人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费用;

11.4中标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提供的监理服务人员、执业水平和服务时间未达到监理工作要求的,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的,业主可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的监理和相关费用,或解除监理合同。中标人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11.5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行承担监理责任,不转包,不分包;

11.6投标人承诺中服务质量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装备相一致。

注:以上条款投标人应逐条全文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如有缺项视为 (略) 理。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条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2.1.2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监理服务期限;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所附复印件均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且投标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2

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标评分:60分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1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报价评分: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

2.评标基准价=投标单位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

2.2.3

投标报价的差值率

计算公式

1.偏差率=±100%×(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偏差率:按偏差率±1%的比例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偏差率不足1%时,按比例计算。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技术标

评分

(60分)

监理组织机构(7分)

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人员专业配备完备且岗位职责明确,各项制度健全。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保证旁站监理措施(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质量控制目标

和保证措施(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投资控制目标

和方法(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及措施(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现场文明、安全生产控制的措施和方法(7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7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3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合同和信息管理(6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2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监理工作协调

的措施和方法(6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2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监理部投入

的设备和仪器(6分)

根据其规范性、可操作性、先进性及安全性等方面。科学合理、逻辑清晰、可得6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逻辑较清晰、可得2分,方案一般、但基本合理,可得1分。缺项得0分。

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10分)

监理机构

(10分)

1.有现场监理组织结构图的得2分,组织 (略) 对现场监理部监督管理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

2.有明确的各级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岗位职责,得2分,缺一个岗位职责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3.监理部成员中相关专业(公路、市政、电气、给排水)齐全的得4分,缺一项扣1分,此项扣完为止。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30分)

投标报价

(30分)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相等者得30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

以上评分计算最终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比值不足1%时,使用插入法计算。

注: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财库[2020]46号规定,给予小微企业报价得分5%的优惠(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上述要求计算得出的价格仅限于评标时使用,对成交价格没有任何影响。投标单位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不能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评标小组将按照评标方法及标准中规定的方式计算。

评标报价=投标总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合计×5%

同一投标人,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属于中小微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标:60分

(2)商务标:30分

(3)项目管理机构: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3.2.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委托人名称,以下简称“委托人”)为实施 (项目名称及标段),已接受   (监理人名称,以下简称“监理人”)对该项目  标段施工监理的投标。委托人和监理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概况: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委托人要求;

  (8)监理服务费用清单;

  (9)监理人有关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投入的承诺;

  (10)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 (略) ,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各阶段)   元;

     缺陷责任期阶段   元;

  4.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   。

  5.监理工作质量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安全目标   。

  6.监理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施工监理。

  7.委托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监理人支付合同价款。

  8.监理人计划开始监理日期:   ,实际日期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开始监理日期为准。监理服务期限:   日历天,其中: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日历天。

  9.本协议书在监理人提供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委托人:          (盖单位章)   监理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要求及规范

1.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监理人应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监理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及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六章 监理任务范围及监理大纲

一、项目概况:

起点叶县辛店乡(桩号K252+000), (略) 往东经辛店乡、油坊李村、东柳庄村,终点位于叶舞界(桩号K259+994),全长7.994公里。

二、适用规范标准

(一)通用施工监理规范

  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一2016)。

  (二)专用施工监理规范

  专用施工监理规范由招标人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一2016)的基础上自行编制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但不得与国家、交通运输部及有关部门的法规、标准、规范等矛盾。

  针对本工程或仅 (略) 实行的与监理工作有关的管理办、法、制度应一并纳入“委托人要求”中。

  (三)施工技术规范

  施工技术规范包括以下内容:

  1.本工程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

  2.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 (略) 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

  (四)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适用本工程的其他规范、标准或规程

三、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四、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安全生产目标: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及河南省、 (略) 有关规定,达到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三、监理实施大纲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八、其他材料

九、信用承诺函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为最终监理服务报酬报价。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从业主利益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使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工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我公司派注册监理工程师 (姓名) 作为项目总监,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拟定参与本工程监理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到位。如若违约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补充说明

地址:

电话: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范围

项目总监

姓名

职称

证书编号

监理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地 址:

姓 名: 性别: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能够为 (项目名称及标段) 签署监理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 (略) 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及标段) 监理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投 标 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监理实施大纲

监理实施大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编制监理实施大纲的要求: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监理方法;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表等;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三控三管一协调”,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监理技术措施等。

1.1监理目标及监理程序控制

主要包括监理目标明确,有的放矢,切实可行,监理程序清晰明确。

1.2项目的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项目管理的工作结构分解、项目管理的工作程序及流程、项目各层次管理人员岗位及职称。

1.3“三控制”(质量、进度、投资控制)

质量控制主要包括项目的质量计划,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的质量控制措施;进度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招标进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安排、主要工程项目的里程碑、进度控制工作的里程碑、进度控制工作细则等;投资控制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的分析及论证、总投资分解规划、控制投资的措施和手段等。

1.4管理与协调

主要包括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协调措施如何满足“三控制”要求,项目的建设输入、输出信息的整理及归档,项目内部、近外层、远外层关系的协调手段及优势等。

1.5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

主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控制。

1.6试验和检测设备

主要包括对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及明确的管理办法等。

2.监理大纲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可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附表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仪器设备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已使用

年数

用途

投入时间

备注

四、投标保证金


五、项目管理机构

一)现场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拟派项目总监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后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 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后附本人职称证、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1.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2.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按照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施工本合同,在合同实施期间以确保合同要求完成本工程,并保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位率在 90% 以上每月不少于27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我方承诺愿意接受业主 (略) 罚,包括终止合同,没收我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直至被清退出场,并为此负一切法律责任。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总监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监理员

经营范围备注

注:后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印章。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项目规模

工程造价

监理服务费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监理人员总数

监理主要内容

项目描述

备注

七、现场项目部技术装备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日期

备注

八、其他材料

实质性条款承诺书格式

承诺内容: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九、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 (略) 理。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一:

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关于监狱企业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附证明材料

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有时提供,若无时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

1、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

(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各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 (略) “河南省 (略) ”查询联系。


附件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各省、 (略) 、 (略) 人民政府, (略) 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略)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 (略) 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略) 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略) 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元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略) 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 (略)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 (略)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格式

第二个信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全称)

1.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后,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我方将以监理服务总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为最终监理服务报酬报价。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从业主利益出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旁站监理,使工程建设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进度目标得以实现。在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工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我公司派注册监理工程师 (姓名) 作为项目总监,并确保投标文件中拟定参与本工程监理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全过程到位。如若违约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其他补充说明

4.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及标段

投标人

投标范围

投标报价

项目总监

姓名

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监理服务期限

投标有效期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