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澄清公告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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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澄清公告01

南宁市盛澜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X-24133H1071733)澄清公告01

项目名称: (略) 盛澜供 (略)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X-*H*

采购人: (略) 盛澜供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3号金源·现代城1326号

项目联系人:韦宜朋

联系电话:*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内容:

序号

章节位置

原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后磋商文件内容

1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费用分两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费用分四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法律顾问费:费用分两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1.法律顾问费:费用分四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广西 (略)

2024年10月17日

, (略) ,南宁

南宁市盛澜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ZX-24133H1071733)澄清公告01

项目名称: (略) 盛澜供 (略) 法律咨询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ZZX-*H*

采购人: (略) 盛澜供 (略)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3号金源·现代城1326号

项目联系人:韦宜朋

联系电话:*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内容:

序号

章节位置

原磋商文件内容

更正后磋商文件内容

1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付款方式、时间及条件

费用分两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费用分四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法律顾问费:费用分两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1.法律顾问费:费用分四期以半年(6个月)为支付周期。采购人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一期(6 个月)法律顾问费,下一期费用于下期到来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再支付。

广西 (略)

2024年10月17日

, (略) ,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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