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变更的用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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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海洋局关于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变更的用海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略) 受理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变更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 (略)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中交上海航道勘 (略)

??变更内容:本项目对原有的施工用海方案进行部分优化和调整,施工设施的用海方式发生变化。本项目用海总面积253.1037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面积151.2002公顷,不变;施工设施用海面积101.9033公顷,其中,85.1371公顷用海方式由“透水构筑物用海”变更为“非透水构筑用海”,16.7662公顷用海方式不变,其余用海事项不变。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 (略) (略) 389号610室;邮编:*

??电话:*、*

??传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略) 海域使用管理办法》, (略) 受理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海域使用变更申请,现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大芦线东延伸航道整治工程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 (略)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主体:中交上海航道勘 (略)

??变更内容:本项目对原有的施工用海方案进行部分优化和调整,施工设施的用海方式发生变化。本项目用海总面积253.1037公顷,其中,主体工程用海面积151.2002公顷,不变;施工设施用海面积101.9033公顷,其中,85.1371公顷用海方式由“透水构筑物用海”变更为“非透水构筑用海”,16.7662公顷用海方式不变,其余用海事项不变。

??有关单位或个人可下载本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 (略) (略) 行政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 (略) (略) 389号610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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