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沃科技物业服务补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1年小沃科技物业服务补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小沃科技物业服务补充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422-01,招标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合同金额为#元(不含税), (略) 办公场地位 (略) (略) 688号A座20F、21F、22F,面积共计5000平方米。在现有物业:安全保卫、工程维修服务、餐饮接待/会务/吧台服务、项目执行保障服务、保洁服务、环境维护/除害服务、地毯清洗及保洁用品采购等服务的基础上,需增设质监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流动维修员、流动会务服务员5个岗位,服务提供方需遵守物业制度条例,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1.3服务周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2月27日。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月服务费不含税价#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最新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与本项目类似的物业管理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履约情况承诺书、财务状况承诺书)
2.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不得出现围标、串标行为,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如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是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不合法手段谋取中标的,则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如中标后,因中标人单方原因导致合同自始无法执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退回已收到的合同款项,并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继续追偿,需提供承诺函。
2.6根据中 (略) 发布的《 (略) 首批/第二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3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1:潜在 (略) (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步骤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邮寄、快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 (略) (略) (略) 500号21楼(收件人:吴桐#)。
5.3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688号宝地广场A座21楼
联系人:田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系人(业务):吴桐联系电话:#
异议接收邮箱:*@*63.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500号21楼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2021年8月17日
本招标项目为2021年小沃科技物业服务补充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2422-01,招标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规模:本项目预算合同金额为#元(不含税), (略) 办公场地位 (略) (略) 688号A座20F、21F、22F,面积共计5000平方米。在现有物业:安全保卫、工程维修服务、餐饮接待/会务/吧台服务、项目执行保障服务、保洁服务、环境维护/除害服务、地毯清洗及保洁用品采购等服务的基础上,需增设质监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仓库管理员、流动维修员、流动会务服务员5个岗位,服务提供方需遵守物业制度条例,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1.3服务周期/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2月27日。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月服务费不含税价#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内包含物业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或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查询结果(显示最新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与本项目类似的物业管理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个,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
2.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企业经营状况承诺书、履约情况承诺书、财务状况承诺书)
2.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遵守招投标程序,不得出现围标、串标行为,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投标文件。如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是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围标、串标等不合法手段谋取中标的,则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投标人应返还招标人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如中标后,因中标人单方原因导致合同自始无法执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退回已收到的合同款项,并按照合同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招标方有权继续追偿,需提供承诺函。
2.6根据中 (略) 发布的《 (略) 首批/第二批供应商黑名单的通知》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1年8月18日至2021年8月23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步骤1:潜在 (略) (https://www.ccs-ibidding.com/cms/index.htm)进行注册并登录;
步骤2:点击“投标管理-购买文件”菜单进入购买文件页面进行支付,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付款,付款后不需要审核即可下载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邮寄、快递。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文件 (略) (略) (略) 500号21楼(收件人:吴桐#)。
5.3本项目开标将于投标截止时间通过远程视频会议的方式进行,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标候选人公示将在中国 (略) (http://**)、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中国联通采 (略) (http://**)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 (略) 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略) 688号宝地广场A座21楼
联系人:田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 (略)
联系人(业务):吴桐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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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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