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科白血病分型等检测外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血液科白血病分型等检测外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血液科白血病分型等检测外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8: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荣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荣艳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RHHH-G2024-0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血液科白血病分型等检测外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5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评标标准第6条信息安全1、投标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 (略) 通过CMMI3级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得2.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现更正为:删除该项评分。
二、原评标标准第7条科研服务能力:投标人2023年发表SCI论文≧40篇得5分,30-40(不含)篇得4分,20-30(不含)篇得2.5分,10-20(不含)篇得1.5分,<10篇不得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3年发表医学类相关SCI论文≧30篇得5分,20-30(不含)篇得4分,10-20(不含)篇得2.5分,0-10(不含)篇得1.5分。论文第一作者需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相关人员应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三、原:评标标准第6条信息安全2、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公安机关三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提供证明得2.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公安机关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提供证明得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四、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5: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0-17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66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略)
无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略) 血液科白血病分型等检测外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08: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17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荣艳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略) 6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荣艳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略)-RHHH-G2024-01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血液科白血病分型等检测外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25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评标标准第6条信息安全1、投标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 (略) 通过CMMI3级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得2.5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现更正为:删除该项评分。
二、原评标标准第7条科研服务能力:投标人2023年发表SCI论文≧40篇得5分,30-40(不含)篇得4分,20-30(不含)篇得2.5分,10-20(不含)篇得1.5分,<10篇不得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3年发表医学类相关SCI论文≧30篇得5分,20-30(不含)篇得4分,10-20(不含)篇得2.5分,0-10(不含)篇得1.5分。论文第一作者需为投标人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相关人员应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三、原:评标标准第6条信息安全2、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公安机关三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提供证明得2.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现更正为:投标人实验室信息系统通过公安机关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提供证明得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四、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15:0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15:0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4-10-17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66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515-(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 (略)
单位地址: (略) (略) 8号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话:(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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