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许可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变更调整批前公示
规划许可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变更调整批前公示
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粤 (略) 提出的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申请对原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街 (略) 以南、 (略) 以西。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幼儿园一二层平面外墙窗户大小及尺寸调整,小窗部分取消,部分整合改为大窗,转角弧形玻璃窗和异型窗改为普通窗,立面做相应调整;外立面铝板改为涂料,外立面增加浅灰色质感涂料,南立面空调机位由百叶改为栏杆;2层Y-7轴至Y- (略) 玻璃栏板改为栏杆。2、地下室负一层1#-3#、5#-9# (略) 墙体及坡道、防火门、无障碍 (略) 调整;负一层5号坡道 (略) 增设防护栏杆。3、负二层5#-8# (略) 防火门、台阶及坡道、墙体部分修改调整;负二层5号坡道 (略) 增设防护栏杆;负二层人防1-3口部、2-3口部、4- (略) 人防墙体进行调整。4、前期已征 (略) 书面同意意见,其它资料齐全,经信息中心核定总建筑面积减少38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2平方米,相关指标满足已审批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图纸数量:6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
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利害关系人:
我局已受理湖南粤 (略) 提出的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变更调整申请。该项目申请对原汇玺项目10#栋幼儿园、地下室报建图进行调整,项目位于长沙县湘龙街 (略) 以南、 (略) 以西。现将规划拟批准内容公示如下:
1、幼儿园一二层平面外墙窗户大小及尺寸调整,小窗部分取消,部分整合改为大窗,转角弧形玻璃窗和异型窗改为普通窗,立面做相应调整;外立面铝板改为涂料,外立面增加浅灰色质感涂料,南立面空调机位由百叶改为栏杆;2层Y-7轴至Y- (略) 玻璃栏板改为栏杆。2、地下室负一层1#-3#、5#-9# (略) 墙体及坡道、防火门、无障碍 (略) 调整;负一层5号坡道 (略) 增设防护栏杆。3、负二层5#-8# (略) 防火门、台阶及坡道、墙体部分修改调整;负二层5号坡道 (略) 增设防护栏杆;负二层人防1-3口部、2-3口部、4- (略) 人防墙体进行调整。4、前期已征 (略) 书面同意意见,其它资料齐全,经信息中心核定总建筑面积减少38平方米、计容面积增加2平方米,相关指标满足已审批总平面图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图纸数量:6张
图纸名称:拟审批变更前后报建图
本公示期限从2024年10月18日起至2024年10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并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意见与建议,请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长沙县 (略) 政策法规科。申请听证的,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 (略) 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利。
联系电话:规划技术科0731-*
政策法规科0731-* *
长沙县 (略)
2024年10月1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