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阳市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总平图变更前公示
关于庆阳市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总平图变更前公示
(略) 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 (略) 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总平图变更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西峰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东侧。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总用地179.20亩。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
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4米;
三、规划方案
按照2024年10月 (略) 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 (略) 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总平图变更事项, (略) 理间由原审批的430.36平方米变为 386.07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6.9米变为 6.3米;变电所由原审批的1677.40平方米变为1762.72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11.1米变为12.3米;压缩机厂房由原审批的 1982.69 平方米变为1955.47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 22.8 米变为21.0米;汽车装卸站由原审批的804.0平方米变为 372.74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12.0 米变为9.0米。该项目部分配套设施用房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 (略).85平方米,
方案指标:容积率0.60,建筑系数35.10%,绿地率14.5%。
建筑最高主体高度21.0米。
四、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 (略) ;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7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
地点: (略) 马莲河大道17号( (略) (略) 518室)
联系电话:0934-(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略) 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周围住户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 (略) 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总平图变更进行规划审批前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该项目位于西峰 (略) (略) 南侧, (略) 西侧, (略) 东侧。
二、规划条件
用地面积:总用地179.20亩。
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防护绿地。
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0.6;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
建筑限高≤24米;
三、规划方案
按照2024年10月 (略) 城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和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 (略) 天然气提氦与储备调峰一体化项目总平图变更事项, (略) 理间由原审批的430.36平方米变为 386.07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6.9米变为 6.3米;变电所由原审批的1677.40平方米变为1762.72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11.1米变为12.3米;压缩机厂房由原审批的 1982.69 平方米变为1955.47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 22.8 米变为21.0米;汽车装卸站由原审批的804.0平方米变为 372.74 平方米,建筑高度由原审批的12.0 米变为9.0米。该项目部分配套设施用房变更后总建筑面积为 (略).85平方米,
方案指标:容积率0.60,建筑系数35.10%,绿地率14.5%。
建筑最高主体高度21.0米。
四、总平面图
详见附图。
现公开征求周围住户意见,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材 (略) ;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7日)
受理科室:城乡建设规划科
地点: (略) 马莲河大道17号( (略) (略) 518室)
联系电话:0934-(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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