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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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面向福田区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有关事项的补充通告

  根据《 (略) (略) 住 (略) 关于面 (略) 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略) (略) 住 (略) 已安排选房排位第1位至第875位的选房家庭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现就选房排位第876位及以后家庭的选房安排,补充通告如下:

  一、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通过关注“ (略) 住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住 (略) 官网—— (略) 网站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签约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选房签约安排

  1. 选房名单

  第一阶段选房中“建筑面积35㎡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已全部被选定,只认租该意向房源的选房家庭已无房可选,不纳入第二阶段及以后的选房名单。

  第二阶段选房名单为第二批次候补入围、第二批次递补选房家庭第876位至第1908位。第三阶段选房名单为排名第1909位至5244位且认租意向为“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三房户型”的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3、附件4。

  2. 正式选房时间

  第二阶段选房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第三阶段选房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选房家庭对应的正式选房时间请登录选房系统查看。

  如第二阶段选房家庭将“建筑面积35至50㎡的单身公寓、一房一厅户型”以及“建筑面积50至70㎡的两房户型”全部选定,则10月28日正常进行第三阶段选房,否则第三阶段选房改期进行并另行通知,请您关 (略) 住 (略) 官网通知公告栏。

  (三)授权委托

  主申请人无法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签约(委托书详见附件6),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进行选房签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签约,需提供 (略) 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需进行委托,请选房家庭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略) 住房事务中心提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递交时间:补充通告发布之日起至被委托人选房场次开始前一日。

  (四)起租和入住时间

  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春笋楼项目起租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自2024年11月10日起算。

  入住办理方式:请完成选房签约的家庭于次日起通过附件7预约入住办理事项。

  二、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3、附件4),并对照《公共租赁住房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选房排期表》(附件5),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1、附件2),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第二阶段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4时,第三阶段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4时。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正式选房场次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完成选房签约的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在当天正选场结束前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选房家庭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含补选场)完成选房及签约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三)根据《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配租通告》规定,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认租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完成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押金。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四)在正选场次中,选房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18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如选房家庭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押金,其所选住 (略) (略) 住 (略) 收回另行分配。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 (略) (略) 住 (略) 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至完成选房签约,选房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状况、特殊家庭(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8)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其所选住 (略) (略) 住 (略) 收回。

  (八)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 (略) 住 (略) 将依据《 (略) 保障性住房条例》、《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略) 理。

  (十)请各选房家庭密切关注在深 (略) 住 (略) (略) 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

  (十一)选房人为长者、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选房授权委托的, (略) 住房事务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十二) (略) 住房事务中心地址: (略) (略) 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选房业务咨询电话:0755-#、0755-#。

   (略) 住 (略) 投诉举报电话:0755-#。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 (略) 住 (略) 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的《 (略) (略) 住 (略) 关于面 (略) 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准。

  附件:1.网上选房签约操作指引(手机端)

   2.网上选房签约操作指引(网页端)

   3.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4.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递补选房家庭名单

   5.公共租赁住房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选房排期表

   6.授权委托书

   7.入住办理预约说明

   8.特殊家庭解释

   (略) (略) 住 (略)

  2024年10月18日

  根据《 (略) (略) 住 (略) 关于面 (略) 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 (略) (略) 住 (略) 已安排选房排位第1位至第875位的选房家庭自2024年10月11日起进行线上选房签约,现就选房排位第876位及以后家庭的选房安排,补充通告如下:

  一、选房签约有关事项

  (一)选房签约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签约采用线上模式,通过关注“ (略) 住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住 (略) 官网—— (略) 网站进行线上选房。选房家庭按照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房源,房源选完即止。线上选房签约操作具体流程指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选房签约安排

  1. 选房名单

  第一阶段选房中“建筑面积35㎡以下的单身公寓户型”已全部被选定,只认租该意向房源的选房家庭已无房可选,不纳入第二阶段及以后的选房名单。

  第二阶段选房名单为第二批次候补入围、第二批次递补选房家庭第876位至第1908位。第三阶段选房名单为排名第1909位至5244位且认租意向为“建筑面积70㎡以上的两房、三房户型”的家庭,选房名单及排位详见附件3、附件4。

  2. 正式选房时间

  第二阶段选房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第三阶段选房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5,选房家庭对应的正式选房时间请登录选房系统查看。

  如第二阶段选房家庭将“建筑面积35至50㎡的单身公寓、一房一厅户型”以及“建筑面积50至70㎡的两房户型”全部选定,则10月28日正常进行第三阶段选房,否则第三阶段选房改期进行并另行通知,请您关 (略) 住 (略) 官网通知公告栏。

  (三)授权委托

  主申请人无法完成线上选房签约的,可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进行选房签约(委托书详见附件6),申请人为残疾人的,也可委托监护人进行选房签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均无法进行线上选房签约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共同申请人,可委托第三方进行选房签约,需提供 (略) 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如需进行委托,请选房家庭携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略) 住房事务中心提交(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递交时间:补充通告发布之日起至被委托人选房场次开始前一日。

  (四)起租和入住时间

  汇裕名都花园、坤宜福苑、湖润名苑、伟禄雅苑、春笋楼项目起租时间为2024年11月10日,房屋租金及物业管理费自2024年11月10日起算。

  入住办理方式:请完成选房签约的家庭于次日起通过附件7预约入住办理事项。

  二、重要提示

  (一)请选房家庭仔细核查本家庭选房排位(附件3、附件4),并对照《公共租赁住房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选房排期表》(附件5),认真核对选房时间及选房场次。仔细阅读《公共租赁住房线上选房操作流程指引》(附件1、附件2),熟悉线上选房操作流程。

  (二)第二阶段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14时,第三阶段线上选房预选开放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4时。建议选房家庭在正式选房前24小时进入选房系统进行房屋预选,正式选房场次前15分钟登录选房系统,并按时参与正式选房。完成选房签约的家庭,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未在正式选房时间内完成选房的,可在当天正选场结束前申请一次当天场次补选;选房家庭未在当天规定时间(含补选场)完成选房及签约的,即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三)根据《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配租通告》规定,选房家庭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认租意向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完成选房;

  2.完成线上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及缴纳押金。

  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重新提交轮候申请。

  (四)在正选场次中,选房家庭成功选定住房但未在当天18点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在补选场次中,成功选定住房的家庭未在系统提示的签约结束时间前办理完签约手续并缴纳押金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并计入弃选次数,其所选住房纳入次日待选房源。

  各类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最后一套房源被选定之日,即视为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选房结束。如选房家庭已选定该认租意向对应户型的住房,但未在当天签约时间结束前完成签约及缴交押金,其所选住 (略) (略) 住 (略) 收回另行分配。

  (五)本次配租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 (略) (略) 住 (略) 将收回另行分配。

  (六)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有效的,不纳入本次选房名单。

  (七)本次认租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至完成选房签约,选房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低保状况、特殊家庭(残疾及抚恤定补优抚等,详见附件8)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将取消配租资格,不能进行选房签约,如已选定住房,将不予签订租赁合同,其所选住 (略) (略) 住 (略) 收回。

  (八)合格家庭中,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其他非共同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但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关于住房和住房补贴的规定。

  (九)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 (略) 住 (略) 将依据《 (略) 保障性住房条例》、《 (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略) 理。

  (十)请各选房家庭密切关注在深 (略) 住 (略) (略) 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告,按时参加选房签约等活动,短信通知仅作为辅助提醒。

  (十一)选房人为长者、属于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自行完成线上选房操作且未办理选房授权委托的, (略) 住房事务中心将安排工作人员教学或协助完成选房,请有需要的申请人提前联系预约。

  (十二) (略) 住房事务中心地址: (略) (略) 益田五街福田花园大厦第1层102号。

  选房业务咨询电话:0755-#、0755-#。

   (略) 住 (略) 投诉举报电话:0755-#。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 (略) 住 (略) 于2024年10月8日发布的《 (略) (略) 住 (略) 关于面 (略) 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名单及选房有关事项的通告》为准。

  附件:1.网上选房签约操作指引(手机端)

   2.网上选房签约操作指引(网页端)

   3.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候补入围选房家庭名单

   4.公共租赁住房第二批次递补选房家庭名单

   5.公共租赁住房第二阶段及第三阶段选房排期表

   6.授权委托书

   7.入住办理预约说明

   8.特殊家庭解释

   (略) (略) 住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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