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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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R
原公告项目名称 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八条规定顺延提供期限,故本项目报名期限顺延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4-10-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公告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人民大道43号
代理机构名称 大华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话 089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略) (略) 采购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八条规定顺延提供期限,故本项目报名期限顺延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公告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大道43号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 (略)

地 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898-*

五、附件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海南省 (略) 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R
原公告项目名称 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因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八条规定顺延提供期限,故本项目报名期限顺延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 2024-10-1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公告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人民大道43号
代理机构名称 大华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项目联系人 韩工 电话 0898-*
详细信息 相关公告


(略) (略) 采购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R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脑血管病科临床医学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A包二次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十八条规定顺延提供期限,故本项目报名期限顺延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03日。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公告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请供应商务必通过系统投标报名-已报名项目-投标办理功能重新下载电子版“投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以免影响供应商后续投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人民大道43号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 (略)

地 址: (略) (略) 大英山西二街法苑里4-1-901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工

电 话:0898-*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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