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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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灯塔市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10-17 至 2024-10-23
撰写单位: 辽宁旭 (略) 撰写人: 夏雨洪馨
( (略) 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 (略) 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开标会议形式的补充说明
投标人自愿选择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远程线上视频会议。
1.如选择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遵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线上电子解密。
2.如选择线上开标会议的,请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参与本次线上开标会议,会议号: 629 316 052 (手机下载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请提前做好参加准备并修改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电子解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13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45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投标人以辽宁 (略) 系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 (略) 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可在出席招标会议的现场递交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辽宁旭 (略) ( (略) (略) 运 (略) (略)/1-2),接收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419-(略)。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5点前送达到,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将对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核验,请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提供身份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看守所
地 址: 铧子镇吴家村
联系方式: 缪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旭 (略)
地 址: (略) (略) 运 (略) (略).1-2号
联系方式: 041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女士
电 话: 0419-(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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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灯塔市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10-17 至 2024-10-23
撰写单位: 辽宁旭 (略) 撰写人: 夏雨洪馨
( (略) 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关于“ (略) 看守所取暖用煤采购项目”开标会议形式的补充说明
投标人自愿选择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远程线上视频会议。
1.如选择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应遵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线上电子解密。
2.如选择线上开标会议的,请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进入“腾讯会议”参与本次线上开标会议,会议号: 629 316 052 (手机下载App或微信小程序搜索)请提前做好参加准备并修改名称为投标单位名称,同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电子解密。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13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 (略) 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 (略) 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的45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 (略) 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
4、投标人以辽宁 (略) 系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U盘)介质形式存储的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非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上报本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可启封、拆包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代理机构要求进行确认同意使用);因未递交备份文件而导致系统突发故障时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无效等不利后果; (略) 上上传的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递交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可在出席招标会议的现场递交或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辽宁旭 (略) ( (略) (略) 运 (略) (略)/1-2),接收人:邓女士,联系电话:0419-(略)。请投标人掌握好送达时间,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5点前送达到,节假日不接收文件,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接收。邮寄不支持到付方式,请在邮寄附言栏标注好所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6、开标现场代理机构将对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核验,请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提供身份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看守所
地 址: 铧子镇吴家村
联系方式: 缪警官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旭 (略)
地 址: (略) (略) 运 (略) (略).1-2号
联系方式: 0419-(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女士
电 话: 0419-(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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