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年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网第2次招标第3次补遗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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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主城区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年设计施工总承包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网第2次招标第3次补遗澄清

(略) (略) 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三)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 (略) (略) 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有以下修改:

一、2.5 支付合同价款

第2.5.3条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支付担保的形式为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支付担保期限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款(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结清之日止;支付担保金额按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计取。

二、4.2 履约担保

第4.2条其中“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扣除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的10%计取”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三、14.2.1 预付款支付

第14.2.1条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招标暂定部分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凭付款申请、预付款保函、跟踪审计支付意见14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均分5次在工程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工程费用进度款不足以扣除的部分与下月应扣除的预付款累加在下月工程费用进度款扣回,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兴泸水务(集团) (略)

2024年10月18日

(略) (略) 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补遗文件(三)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 (略) (略) 自来水户表改造工程(2021~2023 年)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有以下修改:

一、2.5 支付合同价款

第2.5.3条修改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支付担保的形式为银 (略) 保函或保险合同;支付担保期限自保函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款(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结清之日止;支付担保金额按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计取。

二、4.2 履约担保

第4.2条其中“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中标价(扣除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的10%计取”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按招标文件执行,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暂定合同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

三、14.2.1 预付款支付

第14.2.1条修改为: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签约合同价款(扣除招标暂定部分和工程总承包其他费)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生效,凭付款申请、预付款保函、跟踪审计支付意见14个工作日内支付。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从支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均分5次在工程费用中扣除;如当月工程费用进度款不足以扣除的部分与下月应扣除的预付款累加在下月工程费用进度款扣回,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

四、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兴泸水务(集团)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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