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黔南分行本部业务经营用房装修工程的更正公告
建行黔南分行本部业务经营用房装修工程的更正公告
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建行黔南分行本部业务经营用房装修工程
项目序列号 :P*AR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4 14:06:3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 | 1.款项支付进度:本项目分4次付款,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40%的首付款,第二次为节点进度达到75%及以上(即:土建工程、隐蔽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完成量达到100%且初步验收合格,配套设备到位且核对无误,屋面、外墙、室内墙地顶工程可视化进度达到75%)时,支付进度款至工程总价的60%,第三次为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行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结算审核完成),交付资料及手续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结算总价的3%做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二年以后返还。 2.投标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 1.款项支付进度:本项目分4次付款,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20%的首付款,第二次为节点进度达到75%及以上(即:土建工程、隐蔽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完成量达到100%且初步验收合格,配套设备到位且核对无误,屋面、外墙、室内墙地顶工程可视化进度达到75%)时,支付进度款至工程总价的60%,第三次为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行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结算审核完成),交付资料及手续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结算总价的3%做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二年以后返还。 2.投标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
更正日期 : 2024-10-18 17:12: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传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 (略) 贵州省分行
地 址: (略) (略) (略) 56号
联 系 方 式: 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
联 系 方 式: 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吉艳、宋金委、游青云、郭广荣
电 话: 0851-*
变更与澄清预览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建行黔南分行本部业务经营用房装修工程
项目序列号 :P*AR2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4 14:06:3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8 | 1.款项支付进度:本项目分4次付款,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40%的首付款,第二次为节点进度达到75%及以上(即:土建工程、隐蔽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完成量达到100%且初步验收合格,配套设备到位且核对无误,屋面、外墙、室内墙地顶工程可视化进度达到75%)时,支付进度款至工程总价的60%,第三次为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行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结算审核完成),交付资料及手续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结算总价的3%做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二年以后返还。 2.投标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 1.款项支付进度:本项目分4次付款,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20%的首付款,第二次为节点进度达到75%及以上(即:土建工程、隐蔽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完成量达到100%且初步验收合格,配套设备到位且核对无误,屋面、外墙、室内墙地顶工程可视化进度达到75%)时,支付进度款至工程总价的60%,第三次为工程竣工验收(含建行省分行造价咨询中心结算审核完成),交付资料及手续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7%,工程结算总价的3%做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二年以后返还。 2.投标人的收款账户须为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
更正日期 : 2024-10-18 17:12:27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传澄清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 (略) 贵州省分行
地 址: (略) (略) (略) 56号
联 系 方 式: 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6号
联 系 方 式: 0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吉艳、宋金委、游青云、郭广荣
电 话: 0851-*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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