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1号和招标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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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招标补遗文件01号和招标答疑文件01号-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略)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修改如下:

原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

技术参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无机房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无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无机房杂物电梯、

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自动扶梯。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53

(略).3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详见招标 文件

详见招标 文件

/

现修改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

技术参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无机房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无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无机房杂物电梯、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共53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1

(略).3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详见招标 文件

详见招标 文件

/

特此通知。

招标人:四川省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 (略)

2024年10月18日

(略) 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问题1:本项目招标53部电梯,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开标一览表信息》中:“数量”为系统填写且无法修改的“53”,“单位”为“部”,“投标合计(元)”为自动生成,所以“投标单价(元,含税)”投标人不好填写,例某公司投标总价如(略)元,那么填写系统中本表只有用(略)元/53部=1.(略)元的“投标单价(元,含税)”,但是这53部电梯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不一致,这样平均成1.(略)元一部是不合理的,且和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的每类电梯的报价肯定会不对应、不相同。请招标人修 (略) 理该系统《开标一览表信息》的填写问题。建议改成:单位“批”,数量“1”,允许投标人填写“投标单价(元,含税)”时填写投标总价,即系统自动生产的“投标合计(元)”=“投标单价(元,含税)*1”。

回复: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01号。

问题2: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开标一览表信息》中:“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为(略).31,而系统中“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为(略).31,虽然其总价数额一致,但系统中所称“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是否准确无误?是否对评标有影响,请招标人向有关机构落实并回复。

回复:无影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第四条“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其中的“4.1.3、深化设计服务”投标人可否逐条响应满足其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技术规格书》第四条第4.1.3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可以逐条响应并满足其4.1.3条规定内容即可,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4.1.3条深化设计要求的内容,也可以提供其4.1.3条所要求的内容。

招标人:四川省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 (略)

2024年10月18日


递交时间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他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略)万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略) 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 (略) 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如下:

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的“二、设备需求一览表”修改如下:

原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

技术参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无机房曳引驱动载货电梯、

无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无机房杂物电梯、

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自动扶梯。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53

(略).3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详见招标 文件

详见招标 文件

/

现修改为: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

技术参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无机房曳引驱动载货电梯、无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无机房杂物电梯、有机房曳引驱动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共53部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1

(略).31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1、技术规格书及相关附件

详见招标 文件

详见招标 文件

/

特此通知。

招标人:四川省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 (略)

2024年10月18日

(略) 新居安置房一期建设项目(隆兴安置点)材料暂估价-室内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采购/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01号)

问题1:本项目招标53部电梯,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开标一览表信息》中:“数量”为系统填写且无法修改的“53”,“单位”为“部”,“投标合计(元)”为自动生成,所以“投标单价(元,含税)”投标人不好填写,例某公司投标总价如(略)元,那么填写系统中本表只有用(略)元/53部=1.(略)元的“投标单价(元,含税)”,但是这53部电梯的技术规格和要求不一致,这样平均成1.(略)元一部是不合理的,且和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的每类电梯的报价肯定会不对应、不相同。请招标人修 (略) 理该系统《开标一览表信息》的填写问题。建议改成:单位“批”,数量“1”,允许投标人填写“投标单价(元,含税)”时填写投标总价,即系统自动生产的“投标合计(元)”=“投标单价(元,含税)*1”。

回复:招标文件已修改,详见补遗01号。

问题2:本招标项目,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开标一览表信息》中:“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为(略).31,而系统中“招标控制价”和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为(略).31,虽然其总价数额一致,但系统中所称“招标控制价单价(元,含税)”是否准确无误?是否对评标有影响,请招标人向有关机构落实并回复。

回复:无影响,以招标文件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技术规格书》中,第四条“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标明为实质性要求,其中的“4.1.3、深化设计服务”投标人可否逐条响应满足其要求即可?

回复: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技术规格书》第四条第4.1.3条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投标时可以逐条响应并满足其4.1.3条规定内容即可,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4.1.3条深化设计要求的内容,也可以提供其4.1.3条所要求的内容。

招标人:四川省工业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昕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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