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二施工“评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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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二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二)(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09月20日发布

的图纸作废)。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2024年09月20日发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实力(1)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修改为“(1)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投标人承建工程获得优质工程奖的情况, (略) 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政金杯奖等),获奖日期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获奖文件载明的获奖日期为 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1 条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考量获奖情况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不变。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最近三个评价周期连续(2023 年度、2024 年第一和第二季度)A 级的”修改为“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最近三个评价周期连续A 级的”。

五、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10-21 10:15:00”修改为“2024-11-07 10:15: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 (略) ,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 18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18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厦门市筼筜湖南岸排水排涝系统工程(标段二)(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的图纸有做调整,调整后的图纸随本答疑同步发布(2024年09月20日发布

的图纸作废)。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其他”栏目中下载。

二、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做调整,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布的清单为准(2024年09月20日发布的清单作废)。请各投标人 (略) “招标文件澄清”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栏目中下载。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要素-实力(1)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修改为“(1)子要素内容:获奖情况:投标人承建工程获得优质工程奖的情况, (略) 级优质工程奖、省级优质工程奖、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特指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 (略) 政金杯奖等),获奖日期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 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获奖文件载明的获奖日期为 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1 条组成 联合体投标的,考量获奖情况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不变。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最近三个评价周期连续(2023 年度、2024 年第一和第二季度)A 级的”修改为“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最近三个评价周期连续A 级的”。

五、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4-10-21 10:15:00”修改为“2024-11-07 10:15:00”。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六、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 (略) ,以本答疑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 18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0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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