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乡村振兴连片示范区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乡村振兴连 (略) 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略)-2024-0004-01-01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连 (略) 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14条款”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 | (略) 公共资 (略) 暂时无法链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
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西樵镇渔耕粤韵 (略) | 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 地址: (略) (略) 西 (略) 4号之一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人:区先生 |
联系方式:0757-(略) | 联系方式:0757-(略)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0月18日 |
乡村振兴连 (略) 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第一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略)-2024-0004-01-01
项目名称:乡村振兴连 (略) 平沙岛人居环境改造提升工程二期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1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0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10.14条款”如下内容作出澄清:
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为: |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 (略) 公共资 (略) 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打印件除外,企业诚 (略)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 | (略) 公共资 (略) 暂时无法链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信息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清晰、明辨,否则投标人须自行承担后果。 |
注:《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对应的内容亦同时按上述修改。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西樵镇渔耕粤韵 (略) | 代理机构: (略) (略) |
地址: (略) (略) 西樵镇 | 地址: (略) (略) 西 (略) 4号之一 |
联系人:梁小姐 | 联系人:区先生 |
联系方式:0757-(略) | 联系方式:0757-(略)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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