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 第二次招标变更
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 第二次招标变更
我部于2024年09月27日 发布了2024-(略)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0-22 08:30:00,更正为:2024-10-30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2 09:00:00,更正为:2024-10-3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22 09:00:00,更正为:2024-10-30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谭女士,更正为:张女士。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略),更正为:0872-(略)/(略)。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踏勘时间及地点:公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统一确认踏勘时间及地点,联系人:谭女士(电话:(略))。请有意向参与踏勘的潜在投标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所有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由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确认函,表明其已经进行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接受。采购人在踏勘过程中介绍的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任,采购人承诺对现场踏勘投标人情况做到严格保密。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正为: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踏勘时间及地点:公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统一确认踏勘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872-(略)/(略))。请有意向参与踏勘的潜在投标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所有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由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确认函,表明其已经进行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接受。 采购人在踏勘过程中介绍的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任,采购人承诺对现场踏勘投标人情况做到严格保密。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原公告的项目最高限价(略)元,更正为:项目最高限价(略)元。
注:请前期已报名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2024年10月21日
我部于2024年09月27日 发布了2024-(略)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10-22 08:30:00,更正为:2024-10-30 08:30:0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22 09:00:00,更正为:2024-10-30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22 09:00:00,更正为:2024-10-30 09:00:00。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姓名:谭女士,更正为:张女士。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踏勘联系人电话号码:(略),更正为:0872-(略)/(略)。
原公告采购包1(采购包一)的要求(说明):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踏勘时间及地点:公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统一确认踏勘时间及地点,联系人:谭女士(电话:(略))。请有意向参与踏勘的潜在投标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所有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由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确认函,表明其已经进行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接受。采购人在踏勘过程中介绍的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任,采购人承诺对现场踏勘投标人情况做到严格保密。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正为: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踏勘时间及地点:公告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联系采购人统一确认踏勘时间及地点,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872-(略)/(略))。请有意向参与踏勘的潜在投标人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所有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由采购人出具的踏勘确认函,表明其已经进行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接受。 采购人在踏勘过程中介绍的场地及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任,采购人承诺对现场踏勘投标人情况做到严格保密。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原公告的项目最高限价(略)元,更正为:项目最高限价(略)元。
注:请前期已报名的供应商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一)质疑文书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
2.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质疑函由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必须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3.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的形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质疑受理单位书面告知,质疑供应商应当一次性进行补正。
二)质疑不予受理情形
1.质疑供应商未参与质疑采购项目(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供应商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
3.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的质疑期限。
4.提交的质疑材料不符合质疑文书内容的要求。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供应商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
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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