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潭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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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潭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H(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潭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的第九页

15 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

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不收取

现更正为:

15 代理服务费 收取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东县高潭 (略) 51号

联系方式:07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江北十 (略) (略) 10号投资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5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ZH(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潭镇生活垃圾清运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的第九页

15 代理服务费 不收取。

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不收取

现更正为:

15 代理服务费 收取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6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 (略) ,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东县高潭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东县高潭 (略) 51号

联系方式:075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江北十 (略) (略) 10号投资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5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2-(略)

(略) (略)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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