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采购坪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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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采购坪坦招标公告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YFDFGS坪坦-2024-01)

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西 (略) (略)

2024年10月15日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 联系方式 4

第二章 邀请招标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12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1.5 费用承担 13

1.6 保密 14

1.7 语言文字 14

1.8 计量单位 14

1.9 投标预备会 14

1.10 分包 14

1.11 响应和偏差 14

2. 招标文件 1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6

3. 投标文件 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

3.2 投标报价 16

3.3 投标有效期 17

3.4 投标保证金 17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8

3.6 备选投标方案 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4. 投标 19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

5. 开标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20

5.2 开标程序 20

5.3开标异议 21

6. 评标 21

6.1 评标委员会 21

6.2 评标原则 21

6.3 评标 22

7. 合同授予 2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2

7.2 评标结果异议 2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2

7.4 定标 22

7.5 中标通知 22

7.6 履约保证金 22

7.7 签订合同 23

8. 纪律和监督 23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8.5 投诉 24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5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6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7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8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9

附件六:确认通知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1. 评标方法 35

2. 评审标准 35

2.1 初步评审标准 35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5

3. 评标程序 36

3.1 初步评审 36

3.2 详细评审 3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7

3.4 评标结果 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二卷 47

第五章供货要求 48

一、设备需求一览表 49

二、技术要求 50

第一章 规范与标准 50

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电站参数 51

第三章 水轮机技术条款 53

第四章 发电机技术条款 55

第五章 供货范围 57

第三卷 5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0

一、投标函 6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5

二、授权委托书 66

三、联合体协议书 67

四、投标保证金 68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9

六、分项报价表 70

七、资格审查资料 74

(一)基本情况表 7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5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6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8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9

九、技术支持资料 80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81

十一、其他资料 82

第一卷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

项目机组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邀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现对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YFDFGS坪坦-2024-01。

2.2项目地址: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坪坦水电站。

2.3招标范围:

水轮发电机组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万圆(¥*.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邀请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能力,具备发电机组设备成套生产能力,本次邀请招标不接受单一设计、制造水轮机或发电机企业。

4.2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独立设计、制造或承接过成套机组技术改造工程3台或以上,单机额定功率630kW及以上水力发电机组,并提供证明材料。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6日00:00:00时(北京时间)。

5.2获取地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96号

5.3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线下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4楼会议室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 (略) (略)

地 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96号

联 系 人:汪 锴

电 话:*

2024年10月14日

第二章 邀请招标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广西 (略) (略)

地 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96号

联系方式:汪锴,*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1.1.5

工程项目名称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3.2

交货期

水轮机、发电机、附属件等设计、制造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

1.3.3

交货地点

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坪坦水电站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能力,具备发电机组设备成套生产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单一设计、制造水轮机或发电机企业。

2.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设计、制造或承接过成套机组供货/技术改造工程 3台 或以上,单机额定功率630k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并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服务的;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无

形式: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发 (略) 站发布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更正等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形式: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原件递交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同时发送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文本至招标机构邮箱。不按要求提交的投标疑问或澄清要求,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地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联系人:汪 锴

电话:*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发 (略) 站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 (略) 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需回复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发 (略) 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修改文件在本章第2.2.2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 (略) 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需回复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设备报价以含9%的增值税进行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或验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均为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注“正或副本”,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每册采用无线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均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否则作否 (略) 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所有投标文件均必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单位章。

3、本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件规 (略) 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四楼会议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四楼会议室。

5.2(4)(A)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随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只唱开标一览表,并记录在案;

(5)由招标人代表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以抽签方式选出抽取K值(0.95,0.96,0.97)的代表,然后由抽取K值的代表抽签确定投标报价计分方法(偏离基准价计分法)对应的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K值。抽签所用工具须经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

(7)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略) 招标领导小组人员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不足三名的按实际家数推荐)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照中标规则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技术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技术分仍相同的,以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其排名顺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以现金形式形式向业主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即使用单位)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不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总则

招标项目概况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5.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8.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9.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10.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5.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预备会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响应和偏差

      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供货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表;
  4. 资格审查资料;
  5.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6. 技术支持资料;
  7.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
      1. “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设备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设备销售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备选投标方案

      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 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评标

评标委员会

      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同授予
    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1.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 履约保证金
      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根据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备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结论为不通过,投标无效。有效投标人未足3家,本项目流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45分

商务部分:55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对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响应度

(6分)

一档(0.1~2.4分):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描述较简单,主要性能指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2.4~4.6分):逐条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描述详细,主要性能指标同比各投标人较好。

三档(4.7~6分):逐条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描述详细,主要性能指标明显优于其他投标人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

投标产品配置完整度

(6分)

一档(0.1~2.4分):投标产品配置比较简单;

二档(2.4~4.6分):投标产品配置齐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配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档(4.7~6分):投标产品配置齐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配备齐全且充足。

技术方案(24分)

一档(1~8分):技术、设计方案内容描述理解简单,技术方案不够完整;能够提出对项目设计基本内容、原则及技术基本方案;

二档(8.1~16分):技术、设计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合理,较为详细,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对项目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合理的,提供项目设计、技术主要内容、内容详细,对项目有保障;

三档(16.1~24分):技术、设计方案内容详细、理解透彻,并熟悉把握相关实施难点,对项目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能保证项目有效完成;能够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操作性强;提供项目设计、技术主要内容,内容具体、目标清晰,对项目保障力度大。

已完成项目技术难度及服务反馈

(9分)

1.已完成项目技术难度的综合评估(5分):

①按已完成项目机型及技术难度为混流式的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一级的加0.5分,本项满分为2.5分;(机型及技术难度从低至高依次为:冲击式→混流式机组→轴流转降→灯泡灌流→抽水蓄能);

②改造工程技术难度为增效扩容的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一级的加0.5分,本项满分为2.5分。(改造工程技术难度从低至高依次为:增效扩容→水轮机改造→发电机改造→局部改造→延寿工程)。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成项目技术难度的综合评估》作为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

2.已完成项目(单个合同)合同金额(2分):①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不含)~*元(含)的 1分;

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不含)~*元(含)万得1.5分;

③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元(不含)的得 2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成项目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

3.近5年相同或相似水电站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3份及以上的,得2分 ;少于3份的,每少一份扣1分,以此类推,最低分为0分。一经发现有人投诉产品质量、服务存在问题的(以书面投诉为准),本项得0分。

注:相同产品指的是同类机型、相同容量:相似产品指的是同类机型、不同容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2.2.4

(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产品业绩(5分)

提供近5年业绩数量满足资格要求的得3分,每多1个业绩加1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价格评分

(50分)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若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者为无效报价做否 (略) 理。

2、价格分(满分5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

3、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乘以系数K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C=[(a1+a2+a3+……+an)/n]?K

式中:

C——评标基准价;

ai——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i=1,2,…,n);n—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个数;

K——开标现场抽取0.95,0.96,0.97中的任意一个数。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得分为50分,投标报价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以50分为基数减分: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减0.2分,最高扣3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50-2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减0.3分,最高扣5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50-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各项指标的计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余同。

评标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首选以产品质量与产品投标价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 评审标准
    1. 初步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 分值构成
  2.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分标准
  1. 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5.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 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6.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1.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投标人得分=A+B。
      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项目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方全称)与(设备厂家全称)于 年 月 日,在广西 就 设备名称 (合同编号: )选型、参数、技术规范及制造质量标准、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进行认真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签订的《供货要求》属于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货要求》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修改技术协议和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的**双方是:

*方: (以下简称*方)

*方: (以下简称*方)

(第二章) 供货内容、数量范围及合同价格

第四条:*方向*方购买 设备(合同编号: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详见表1)

表1:设备供应内容、数量范围及合同价格(格式)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1

2

3

4

5

投标报价总计

大写: (¥ 元 )

注:①上述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供货要求》的要求。

②设备供货必须具有成套性,成套设备的供货范围应符合《供货要求》相关条款的要求,即使某些设备在供货范围没有提到,但对设备的完整性是必需的,确实为本次采购设备必须配套完整的设备、部件、元件等,由*方补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本价格为总价包干,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总价中已包含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设计联络费、技术文件费(含邮寄费)等费用在内。合同标的包装由*方负责, (略) 、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

第五条:*方提供的设计、安装、检修所需(设备名称)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数量、交付时间按《供货要求》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名称)的技术资料及图纸,随设备一起提供给*方。

第七条:按照第四条规定的全部供货范围,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 万元)。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第八条:设备装车费(含中途转运装卸车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其他杂费均包括在设备总价范围之内,由*方承担;交货地点的卸车由*方负责。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交货时间

第九条: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规范,按照双方签订的《供货要求》所列的国家、部颁的有关标准和双方协商的《供货要求》的条款执行。

第十条:*方必须按照*方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具体交货期限如下表(格式):

项目编号

货 号

数量

交货时间

备 注

注:1. 表中的交货时间为整套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含备品备件、工具等)的交货时间。

2. 埋件按土建施工进度交货。

第十一条:*方提交的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必须与其投标文件相对应的清单一致。若其投标文件所列的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零部件清单有漏项,或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属于保证该设备完整性和成套性必须配置的,则*方应按*方的实际需求补全,且不得增加费用。

(第四章) 付款方法及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的形式。

第十三条:*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备料款支付给*方(第一期款项),*方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正式安排生产。

合同全部设备交货经双方开箱检验合格,*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二期款。

设备经试运行合格,机组出力达到要求,出具现场初验收合格证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作为第三期款。

余款(为合同总价的3%)用作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投运一年运行正常,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15个作日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第四期余款。

注:。*方收到*方的正式发票与付款申请后才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条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时,经合同双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任何质量问题,并由*方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后15天内,*方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付给*方(无息),*方将剩余款项的正式发票提交给*方。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为合同总价的5%。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试运行合格后10天内退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方基本账户)给*方。

(第五章) 包装、交货和运输

第十六条:收货单位、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

收货单位名称:(以具体项目为准)

交货地点: (以具体项目为准)

交货日期: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方签字确认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四十四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的依据。

第十七条:*方须负责合同设备 (略) 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

第十八条:*方应在设备装运前10天,将要发运的设备、材料项目和数量、超大件重量和尺寸、单价、运输和存放注意事项详细情况,以书面通知*方,经*方同意后,方能运往现场。

第十九条:在设备发出48小时前,*方应将每次发运的设备名称、编号、件数、设备重量和体积、发运日期、发运地名和车号、运单号等以电传形式通知*方,以便作好卸车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应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国家规定使用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根据设备特点,按需要做好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包装箱、件、捆内必须附有清单,应有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部件所属技术资料、质量检验部门签署的设备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及其它必须提交的资料、单据。

第二十二条:凡由于包装不当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方包装原因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时,也应由*方负责 (略) 交涉,同时*方应尽快向*方补供合同设备以满足工期需要。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双方应密切配合。

(第六章) 到货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第二十三条:*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或部件出厂时,应有*方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当合同设备运抵现场后,*方应组织合同双方到现场按供货清单共同开箱检验,检验内容包括设备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质量等。*方应在开箱检查7日前通知*方开箱检验日期,*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方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方向*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方未通知*方而自行开箱或合同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未开箱,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现场开箱检查时,若发现有任何损坏、缺陷、缺件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定等问题时,双方应实事求是签字确认,由*方负责查找原因,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免费补齐、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合同设备的交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方已按要求予以补齐、修理或更换,均不能视为*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完全解除。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第二十七条:*方实行项目经理制,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供图、生产、发货、调试、试运行,提供备品备件。并随时根据电站工程进度、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以适应电站施工进度,按时供货。

第二十八条:*方派驻足够力量的施工安装队*到工地指导与安装设备,根据电站工程进度,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设备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略) 理解决。

第二十九条:*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方参与*方的技术设计,并向*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三十条:*方有权将*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各方,*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方应对其分供货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三十二条:对于*方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三十三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第八章) 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设备由*方根据自己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在土建工程施工中,*方根据*方提供的基础图纸施工,但*方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在机组设备安装、调式中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三十五条:合同机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如因*方原因,则由* (略) 理。当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方调试完毕能投入正常运行后将机组设备交付*方。试运行验收以《供货要求》中承诺的技术参数为依据。

第三十六条:在试运行验收期间,设备经过安全稳定运行,并经有关规定试验合格,同时由*方所在县安全质量 (略) 检验合格,即视为初验收合格,由*方签发“初验收合格证书”。如由于不是*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初步验收时,时间不超过最后一个部件运达工地现场后18个月。

第三十七条:*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经初验收合格后,也不能视为*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是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及安装过程被发现。*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到质保期终止时才能结束(通常为12个月),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三十八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由于*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方提出请示时,*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人员的费用。

(第九章)  保证与索赔

第三十九条:合同设备按规定试运行合格后,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一年,定为保证期。设备保证期届满时,经合同双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方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第四十条:*方应保证合同设备达到所签定的《供货要求》的性能保证值。*方保证随机所交付的图纸和技术资料8套及其相应电子文档。并保证文字清晰、完整、所提供的试验数据准确无误,应能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调试、投产运行和维护检修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返工、报废,*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修理,如需换货,*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超过一个月,对于在一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合同设备,可经*方允许后另行商定期限。

第四十二条:由于*方未能按*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安装、调试及非*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由*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所有费用均由*方负担。

第四十三条:在质保期内,如因*方设计、制造质量不良等造成缺陷,应由*方负责无偿修理或换货,同时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相应延长质保期;如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属*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供货要求》要求等),则新的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之日起开始计算为一年。由于*方保管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方负责,*方 (略) 理缺陷提供方便。

第四十四条:如果不是由于*方原因或*方要求推迟交货而*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第十条)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以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为准,*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1周按1周计算。以上迟交货物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

*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1个月时,*方应保留与*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方应向*方支付赔偿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四十五条:如果由于*方原因迟付货款,*方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0.3%;

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0.7%;

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1周按1周计算。以上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四十六条:双方任何一方,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事宜。并积极努力使合同继续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内所提供的专门技术和专利,仅供*方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

第四十八条: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均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章) 保险

第四十九条:*方须根据运输方式, (略) 以*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期为自货物从*方仓库运达*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90日止。

(第十一章) 税费

第五十条:*方应承担纳税义务,各种税费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方办理和交纳,税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当中。

(第十二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电站工程所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五十二条:*方保证本合同所付机组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才能生效,且这些文件亦视为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三条:*方应提供《设备质量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答疑时提交的承诺函、澄清函及主要附属设备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合同签订后的来往信件、文件、电报等,双方均应妥善保存,作为合同附件备查。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当机组质量保证期结束,本合同亦自行失效。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并附《供货要求》。

* 方:

*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开票信息:

开票信息: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一、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略)

1.1

坪坦水电站

1.1.1

水轮机

  1. 转轮直径约0.62m,PN≥700kW,Qn≥2.6m3/s,Hn≥30.5m,n≥750r/min。
  2. 顶盖底环板采用不锈钢内外表面光洁。
  3. 导叶密封面增加不锈钢,立面和端面间隙在0.2mm以内。

4、导叶密封结构和主 (略) 采用最新结构密封,保证机组密封性能优良。

5、提供水轮机进水湾管口径,使进水闸阀口径与进水湾管口径一样

1

1、水轮机组包含Φ900球阀后的所有设备(伸缩节、短管、湾管、尾水管、螺栓等)。

2、水轮机型号暂定。

3、转轮为不锈钢转轮

1.1.2

发电机

  1. n≥750r/min,Sn≥630kW/787.5kVA,Un≥400V,In≥1136.7A,功率因数0.8,绝缘等级F/F。
  2. 发电机为无刷励磁发电机。

1

  1. 发电机组所有设备。
  2. 额定出力时定、转子温升不超过60K,实测最高温度不超过90℃

1.1.3

备品备件

随机配套

1.1.4

专用工具

随机配套

1.1.5

负责供货设备从生产厂家至水电站运输及运输过程中保险。

1.1.6

负责需供货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

1、质保期:质保期至少一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投标人对自己所承诺的投标时填写指标参数内容,作为中标后写入购买合同内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不验收不达标,将所有设备退回,中标人要退回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以及支付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中标人负责完成完成以上采购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含保险)、交货及安装和调试,交货地点为资源县坪坦水电站厂房工地。

备品备件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专用工具、仪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二、技术要求

第一章 规范与标准

1.1 总则

本供货要求是按照国颁、部颁有关规定,结合电站条件和指标的合同文件要求,对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质量标准、供货范围、技术文件及图纸交付等作出的具体规定和说明,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凡本规范未提出的其他内容,应按国家和部颁有关标准执行。选用标准应为签定合同时的最新版本,若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时,以较高要求为准。

1.2 主要技术规范与标准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设备一律按照或参考下列规范与标准,作为设计制造和供货验收的依据。

GB/T*-2011《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

GB/T*-2008《小型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水轮发电机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

*《小型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规范》

GB/T *-2008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JB/T *-1994 《中小型水轮发电机产品质量分等》

JB/T 6204-2002 《高压交流电机定子线圈及绕组绝缘耐电压试验规范》

GB/T 1408.1-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 工频下试验》

并参照执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

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当没有国家标准时依次采用水利部、机械部标准,选用有标准应采用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电站参数

2.1 工程概况

资源 (略) 东北部,东西横距65.5公里,南北纵距63.4公里,总面积1941.01平方公量,坪坦水电站位于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坪坦自然屯,水源引自资江支流瓜里河,距瓜里乡政府4km,距资源县城50km,现坪坦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90kW(1#机400kW,2#机630kW,3#机160kW),坪坦水电站拦河引水坝长21m、高3.5m、坝顶宽0.8m;引水渠道尺寸规格为2.6m×2m;坪坦水电站三台机组为混流式机组,1号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专用一条压力引水钢管,管长55m,管径0.9m,2号与3号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共用一条压力引水钢管,管长55m,管径1.42m;主变型号为S9-1600/38.5kVA, (略) 由10kV电 (略) 改为35kV电 (略) 。

坪坦水电站在装容1190kW的情况下,统计运行多年(10年)平均发电量为467.*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924小时。在正常运行中实际统计掌握在每年的丰水季节,拦河引水坝有75天左右时间溢水(弃水),水利资源没有得到充利用。坪坦水电站本次换装3号水轮发电机组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购一台水轮机(型号暂定)。将拆下的3号HL-WJ-35型水轮机更换为中标后的水轮机。一台套水轮机包含球阀后的所有设备:伸缩节、短管、进水弯管、水轮机锅壳、水轮机转轮、尾水短管、尾水桶、接力器(与调速器相联接)及刹车设备等。

2、采购一台套发电机。将拆下的SFW-12-6(0.4kV)型发电机更换为中标后的发电机;发电机纯铜质定子、转子线圈、机座、轴承座等,定子、转子线圈绝缘等级为F级。

3、中标人负责将产制造生的设备从生产厂家运往电站,运输费及运输过程中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负责将供货的机电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72小时试运行合格。

2.2 电站参数

序号

名 称

单位

现参数

水 文

(1)

坝址以上集雨面积

km2

91

(2)

利用的水文系列年限

1965~2020

(3)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1725

(4)

多年平均径流量

m3/s

5.3

(5)

多年平均含沙量

kg/m3

0.15

库容及特征水位

(1)

前池正常蓄水位

m

462.5

(2)

前池容积

m3

672

主要建筑物及设备

1

主坝

(1)

坝型

浆砌石重力滚水坝

(2)

坝长

m

21.0

(3)

坝高

m

3.5

(4)

坝顶宽

m

0.8

(5)

引水渠道

m

长1500×宽2.6×高2

(5)

2、3号机组引水压力钢管直径

m

1.42m

(6)

2、3号机组压力钢管长度

m

55

机组布置:3号机安装布置位置尺寸为4.5m×8.2m,水轮发电机组为卧式支承结构。

2.3 交通运输

坪坦电站位于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距资源县城约50km,经 (略) (略) 通直厂房旁,设备运输较为方便,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将设备运至电站厂房。

2.4 相关方

工程主管单位:广西农投 (略) (略)

工程建设单位:广西 (略) (略)

工程可研单位:广西 (略)

第三章 水轮机技术条款

3.1.主要技术数据

表3-1

序号

特征

参数

1

转轮标称直径D1

约0.62m

2

装置形式

卧轴

3

额定功率Nr

≥630kW

4

额定净水头Hr

≥30.5m

5

额定效率r

≥91.5%

6

最高效率max

≥96%

7

额定流量Qr

≥2.6m3/s

8

额定转速nr

≥750r/min

9

旋转方向

从发电机端看为顺时针方向

3.2 技术性能要求

1、水轮机转轮采用不锈钢材料;前后盖板与导水叶也采用不锈钢材料。

2、出力保证

在机组额定流量条件下,扣除水头损失1m,水头30.5m左右时三台机组同时并列运行,机组以额定转速运行,3号水轮机组出力达630kW。

3、效率保证

(1)在额定水头30.5m,发额定出力630kW时,保证水轮机的效率不低于91.5%。

(2)在本技术要求给定的全部运行范围内,发电机最高效率值不低于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本水轮机在不同水头,不同出力时的效率保证值。

4、水轮机空蚀性能保证

水轮机空蚀破坏评定按GB/T *-2003《混流式水轮机空蚀评定》标准进行。如空蚀损坏超过保证值时,中标人应负责进行修复或更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水轮机修复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从初验合格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空蚀保证期。

5、可靠性指标

· 退役前连续使用年限30年

· 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h

· 大修间隔不小于5年(累计运行数不得小于*h)

3.3 水轮机的结构特点

1、转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能够承受任何可能产生的作用在转轮上的最大水压力、离心力和压力脉动,退役前在周期性变动负荷作用下不发生任何裂纹和断裂或有害变形。

2、转轮由轮毂、轮辐及叶片等组成,采用整体生产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

3、水轮机转轮整体采用抗空蚀及抗磨蚀性能和焊接性能良好的材料,水轮机转轮整体采用不锈钢材质。

4、转轮应安全可靠,按疲劳强度进行设计,并按CCH-70-3标准探伤。

5、表面粗糙度和流道尺寸应符合转轮各部件符合《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B/T *-2008)的有关规定,过流表面应呈流线型,无裂纹或凹凸不平等缺陷。斗叶外缘缺口应能有效防止阻水。

6、中标人应提供易汽蚀部位的进出口叶片样板,以便于电站检修时进行修复。

7、导叶密封结构和主 (略) 采用最新结构密封,保证机组密封性能优良。

8、机壳用铸钢造成,制造厂应经过现场勘察,使锅壳安装位置及尺寸与现有机壳适配。

  1. 配套提供水轮机进口压力、机壳真空压力测量的(真空表)压力表及管件。
  2. 与调速器连接配置用外置式接力器,调速器油压16MPa。

第四章 发电机技术条款

4.1.主要技术数据

表4-1        

序号

特征

参数

1

额定容量:

630kW/787.5kVA

2

额定电压:

400V

3

额定电流:

1137.5

4

额定转速:

≥750r/min

5

飞逸转速:

≥1500r/min

6

额定效率:

50Hz

7

额定功率因数(滞后):

0.8

8

绝缘等级

F

9

相数

3相

4.2.电气特征和性能要求

4.2.1.在下列情况下,发电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a)在额定转速和额定功率因数时,电压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

b)在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因数时,频率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

c)在额定功率因数时,当电压与频率同时发生偏差﹙分别不超过±5%和±1%﹚且均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之和不超过6%;若电压和频率不同时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的百分数绝对值之和不超过5%。

d)当电压和频率偏差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应能连续运行,此时输出功率以励磁电流不超过额定值,定子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105%为限。

e)在额定转速、额定温升、额定电压时:发电机额定容量: 787.5kVA/630kW,效率不低于96%,并能在100%额定容量下连续安全稳定运行。

4.2.2.发电机组定子绕组按正常工作接法时,在电机空载及额定电压下,线电压波形正强性畸变不超过5%。

4.2.3.发电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和额定转速时,线电压的电话谐波因数(THF)不超过3%。

4.2.4.发电机在不对称电流状态上运行时,如果任何一相的电流都不超过额定电流(In),其负序电流分量(In)与额定电流之比(标么值)不超过为12%,能长期运行。

4.2.5.发电机在事故情况下短时不对称运行时,应能承受的负序电流分量与额定电流之比(标么值)的平方与允许不对称运行时间t之积(I/I)2不超过40s。

4.2.6.发电机组转子绕组能承受2倍额定励磁电流,时间为50s。

4.2.7绝缘耐压:

a)定子、转子绕组绝缘的出厂交流50Hz耐压标准按《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规定;定子和转子组装完成后,应作50Hz交流(波形为实际正弦波)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不被击穿。

b)在进行交流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前,应对定子绕组进行2.5倍额定电压的直流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

4.2.8.能满足发电机组每年开停机不小于500次的要求。

4.2.9.发电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及额定负荷下其定子、转子绕组和定子铁心绝缘按F级绝缘设计。

4.3.机械特性及结构基本要求:

4.3.1.将拆除的3号HL-WJ-35水轮机更换为中标后的水轮机,将拆除的3号SFW-12-6发电组更换为中标后的发电机,发电机定子线圈、转子线圈,绝缘等级为F/F级,发电机定子、转子铁芯硅钢片使用国家最优产品。

发电机应能在飞逸转速下运转10min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4.3.2.发电机组能承受在额定容量、额定功率因数和105%额定电压及稳定励磁条件下运行时,历时2 (略) 故障而无有害变形或损坏。

4.3.3.发电机组的结构强度应能承受转子半 (略) 产生的不平衡磁拉力的作用,而不产生有害变形或损坏。

4.3.4.发电机组的定子和转子组装后,定子内圆和转子外圆半径的最大或最小值分别与其平均半径之差不大于设计气隙值的±4%。定子和转子间的气隙,其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其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平均值的±8%。

4.3.5.发电机组定子铁心在对称负载工况下,100Hz的允许双幅振动值应不大于0.03mm。

4.3.6.在发电机上方垂直距 (略) 测量的平均噪声水平,应不超过85dB。

4.3.7.发电机与水轮机安装完毕后,机组转动部分的第一阶临界转速应不小于最大飞逸转速的120%。

4.3.8.发电机在飞逸转速下,允许飞逸时间为10min,机组应无任何损坏及产生永久变形。

4.3.9.发电机能达到以下几个方面:超过额定容量,满足绕组的耐潮性、满足绕组的电气强度、满足绕组的机械强度、满足绝缘的导热性能、满足绝缘的耐热性、满足绝缘的化学稳定性。

4.3.10.绝缘耐压试验按JB/T 6204-2002 《高压交流电机定子线圈及绕组绝缘耐电压试验规范进行》。

4.3.11.发电机定子设测温元件用以监视定子绕组和铁芯的温度,信号引至综合自动柜。

4.3.12.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按GB/T8564—2003《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的规定。

4.3.13自动化元件应按满足合同设备检测、安全运行要求配置。所配元件能防潮、防震、防漏,动作灵活可靠、结构便于安装调试。

凡需经变送器转换送往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非电量,需具有4~20mA直流模拟量输出。所有仪表安装应与盘面齐平。温度以°C为刻度单位,压力表以MPa为刻度单位,流量以m3/s为刻度单位,效率以%为刻度单位。

第五章 供货范围

5·1供货范围

5.1.1中标人将承包项目设备制造、生产、包装、运输、交货、安装及试运行、技术培训,并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承包人对本合同采购设备的系统性、完整性负责。

5.1.2 承包单位水轮机部分供货范围为:

a)生产制造球阀后的伸缩节、短管、进水弯管,水轮机锅壳(含导水叶)、转轮、出水短管、出水弯管、尾水桶及螺栓等。

b)生产制造一台套混流式水轮机主要部件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前后盖板,推拉杆,接力器等。

c)安装、折装和检修水轮机所需的专用工具和特殊工具。

5.2 备品备件

5.2.1 对应于所提供的水轮机、水轮发电机,中标人还应提供如下备品、备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备品备件应与机组设备相应部件具有互换性,相同的材料和相同的制造工艺。招标人有权取舍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

5.2-1       水轮发电机备品备件表

序号

备品、备件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拆装转轮工具套

1

2

止水密封材料

1

3

压力表

1

4

无刷励磁二极管

1

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 投标函;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 投标保证金(如有);
  6.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 分项报价表;
  8. 资格审查资料;
  9.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 技术支持资料;
  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1.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略)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 (略) 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

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六、分项报价表

6.1报价表(格式)

6.1.1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条的规定和本报价表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结合本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条件的要求,完整填写报价表中各项目的出厂单价、出厂合价、运杂费、保险费、合价、小计、合计等所有要求填写的内容。凡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则认为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成本、合理利润、税费及风险等)均已包含在报价表的有关项目单价和合价及总报价中。

(2)投标人的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提供所有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服务及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技术文件、设计联络会、工厂目睹见证、出厂验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协调等费用,并包括除合同另有规定以外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所需全部费用。承包人应承诺满足合同交货期,并应满足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而调整交货期的要求并不因此增加费用。合同执行阶段,承包人应承诺不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标准等影响发包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3)报价表中的运杂费中均已包括合同设备自承包人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各种杂费、设备运输过程中所需采取的一切安全保护措施等全部成本、合理利润和税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它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风险)等所需全部费用。

(4)报价表中的保险费中均已包括合同设备自承包人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所需全部保险费用。保险费的填报应考虑由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人编制并提交的报价表应包括如下内容:

表6.1.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6.1.2-1

分项报价表

6.1.2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表6.1.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水轮机组

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自行填写

2

发电机组

3

备品备件

4

专用工具

5

负责供货设备从生产厂家至水电站运输及运输过程中保险

1

6

负责需供货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

1

设备总价(序号1~6之和)

7

技术服务费、培训等其它费用

1

8

设计联络会费用

1

9

其他

1

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总报价=1~9之和

说明:

1、序号(如序号1)若有子项(如1.1、1.2或1.1.1、1.1.2),则对应的各项报价(出厂价、运杂费等)为各子项报价之和。

2、由于本次招标更换的设备零散,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不踏勘现场,隐含的改造、更换工作内容必须由投标人完成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表6.1.2-2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品牌、产地

备注

1

2

3

4

5

注:由投标人根据表6.1.2-1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技术条款要求自行列设备等主要构成设备。未列项或数量缺漏的任何设备、部件及材料等,其所需全部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表6.1.2-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生产厂

原产地

备注

1

2

3

注:

1、由投标人根据技术条款要求自行列报,推荐1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并报价,如果投标人未在上表中列出并报价,在最终验收后1年内所需要的正常损耗的备品备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由投标人根据技术条款要求自行列报专用工具,如果投标人未在上表中列出并报价,在最终验收后一年内所需要的专用工具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格式自拟)

九、技术支持资料

(格式自拟)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格式自拟)

十一、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ZYFDFGS坪坦-2024-01)

邀请招标文件

招标人:广西 (略) (略)

2024年10月15日

目 录

第一卷 1

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2

1. 招标条件 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4

7. 联系方式 4

第二章 邀请招标投标人须知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1. 总则 12

1.1 招标项目概况 12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2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2

1.5 费用承担 13

1.6 保密 14

1.7 语言文字 14

1.8 计量单位 14

1.9 投标预备会 14

1.10 分包 14

1.11 响应和偏差 14

2. 招标文件 15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5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6

3. 投标文件 16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6

3.2 投标报价 16

3.3 投标有效期 17

3.4 投标保证金 17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8

3.6 备选投标方案 19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9

4. 投标 19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

5. 开标 20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20

5.2 开标程序 20

5.3开标异议 21

6. 评标 21

6.1 评标委员会 21

6.2 评标原则 21

6.3 评标 22

7. 合同授予 22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22

7.2 评标结果异议 22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2

7.4 定标 22

7.5 中标通知 22

7.6 履约保证金 22

7.7 签订合同 23

8. 纪律和监督 23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3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3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4

8.5 投诉 24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5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6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7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8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9

附件六:确认通知 3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

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1. 评标方法 35

2. 评审标准 35

2.1 初步评审标准 35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5

3. 评标程序 36

3.1 初步评审 36

3.2 详细评审 36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7

3.4 评标结果 3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二卷 47

第五章供货要求 48

一、设备需求一览表 49

二、技术要求 50

第一章 规范与标准 50

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电站参数 51

第三章 水轮机技术条款 53

第四章 发电机技术条款 55

第五章 供货范围 57

第三卷 59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0

一、投标函 63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5

二、授权委托书 66

三、联合体协议书 67

四、投标保证金 68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9

六、分项报价表 70

七、资格审查资料 74

(一)基本情况表 74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75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76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77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78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79

九、技术支持资料 80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81

十一、其他资料 82

第一卷第一章 邀请招标公告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

项目机组设备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邀请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 (略)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邀请招标条件,现对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机组设备采购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YFDFGS坪坦-2024-01。

2.2项目地址: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坪坦水电站。

2.3招标范围:

水轮发电机组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万圆(¥*.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邀请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能力,具备发电机组设备成套生产能力,本次邀请招标不接受单一设计、制造水轮机或发电机企业。

4.2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独立设计、制造或承接过成套机组技术改造工程3台或以上,单机额定功率630kW及以上水力发电机组,并提供证明材料。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6日00:00:00时(北京时间)。

5.2获取地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96号

5.3获取方式:由潜在投标人通过线下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4楼会议室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 (略) (略)

地 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96号

联 系 人:汪 锴

电 话:*

2024年10月14日

第二章 邀请招标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广西 (略) (略)

地 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96号

联系方式:汪锴,*

1.1.4

招标项目名称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设备采购

1.1.5

工程项目名称

广西 (略)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3.2

交货期

水轮机、发电机、附属件等设计、制造后于2025年2月28日前

1.3.3

交货地点

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坪坦水电站

1.3.4

技术性能指标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轮发电机组设计、制造能力,具备水轮发电机组技术改造能力,具备发电机组设备成套生产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单一设计、制造水轮机或发电机企业。

2.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3年内设计、制造或承接过成套机组供货/技术改造工程 3台 或以上,单机额定功率630k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组,并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的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服务的;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无

形式:无

1.9.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发 (略) 站发布

1.10.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1.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1.11.3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1.11.4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招标活动期间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更正等函件。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或答复后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顺延。

形式: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原件递交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同时发送可编辑的电子版本文本至招标机构邮箱。不按要求提交的投标疑问或澄清要求,招标人可不予受理。

招标单位地址: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联系人:汪 锴

电话:*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在发 (略) 站发布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 (略) 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需回复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发 (略) 站发布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修改文件在本章第2.2.2 (略) 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 (略) 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不需回复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按国家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设备报价以含9%的增值税进行报价。)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00元)。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或验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诉讼及仲裁判决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超过3年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均为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投标文件封面应标注“正或副本”,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2)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每册采用无线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均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其委托代理人本人签字,否则作否 (略) 理。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2、所有投标文件均必须加盖骑缝章或逐页加盖单位章。

3、本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文件规 (略) 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4.1.1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四楼会议室。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资源县资源 (略) 0 (略) 四楼会议室。

5.2(4)(A)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随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只唱开标一览表,并记录在案;

(5)由招标人代表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以抽签方式选出抽取K值(0.95,0.96,0.97)的代表,然后由抽取K值的代表抽签确定投标报价计分方法(偏离基准价计分法)对应的评标基准价浮动系数K值。抽签所用工具须经监督人员检查后方可使用;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过程和结果;

(7)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略) 招标领导小组人员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1)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前三名(不足三名的按实际家数推荐)

(2)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按照中标规则在评标报告中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高者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的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的,技术分高者排名优先;若技术分仍相同的,以评标委员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其排名顺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以现金形式形式向业主提供。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价款的5%。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即使用单位)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不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总则

招标项目概况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5.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6.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7. 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8.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9.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
  10.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2.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4.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5.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6.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8.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预备会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分包

      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响应和偏差

      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2.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 供货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招标文件的澄清
      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 招标文件的修改
      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 报价表;
  4. 资格审查资料;
  5.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6. 技术支持资料;
  7.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有效期

      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 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 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
      1. “近年财务状况表”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者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能反映财务状况的报表或者投标人自拟的截标时间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情况说明)。
      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设备销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设备销售合同)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 (略) 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备选投标方案

      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1.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 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 (略) 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5. (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评标

评标委员会

      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略) 罚 (略) 罚的;

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合同授予
    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1.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1. 履约保证金
      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签订合同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纪律和监督
    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 (略) ,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投诉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密封情况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

(万元)

交货期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 (略) 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关于招 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根据的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交货地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

符合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技术支持资料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3 项规定

备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结果有一项不合格者,结论为不通过,投标无效。有效投标人未足3家,本项目流标。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部分:45分

商务部分:55分

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1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4

(1)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对招标文件技术性能指标响应度

(6分)

一档(0.1~2.4分):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描述较简单,主要性能指标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档(2.4~4.6分):逐条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描述详细,主要性能指标同比各投标人较好。

三档(4.7~6分):逐条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条款,响应描述详细,主要性能指标明显优于其他投标人且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

投标产品配置完整度

(6分)

一档(0.1~2.4分):投标产品配置比较简单;

二档(2.4~4.6分):投标产品配置齐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配备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档(4.7~6分):投标产品配置齐全,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配备齐全且充足。

技术方案(24分)

一档(1~8分):技术、设计方案内容描述理解简单,技术方案不够完整;能够提出对项目设计基本内容、原则及技术基本方案;

二档(8.1~16分):技术、设计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合理,较为详细,具有可行性,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对项目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合理的,提供项目设计、技术主要内容、内容详细,对项目有保障;

三档(16.1~24分):技术、设计方案内容详细、理解透彻,并熟悉把握相关实施难点,对项目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科学、合理,能保证项目有效完成;能够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技术方案,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内容齐全,方法合理、操作性强;提供项目设计、技术主要内容,内容具体、目标清晰,对项目保障力度大。

已完成项目技术难度及服务反馈

(9分)

1.已完成项目技术难度的综合评估(5分):

①按已完成项目机型及技术难度为混流式的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一级的加0.5分,本项满分为2.5分;(机型及技术难度从低至高依次为:冲击式→混流式机组→轴流转降→灯泡灌流→抽水蓄能);

②改造工程技术难度为增效扩容的得基本分0.5分,每增加一级的加0.5分,本项满分为2.5分。(改造工程技术难度从低至高依次为:增效扩容→水轮机改造→发电机改造→局部改造→延寿工程)。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成项目技术难度的综合评估》作为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

2.已完成项目(单个合同)合同金额(2分):①合同金额为人民币*(不含)~*元(含)的 1分;

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不含)~*元(含)万得1.5分;

③合同金额大于人民币*元(不含)的得 2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完成项目合同的复印件作为评审因素,否则不予计分。

3.近5年相同或相似水电站产品质量及服务评价意见3份及以上的,得2分 ;少于3份的,每少一份扣1分,以此类推,最低分为0分。一经发现有人投诉产品质量、服务存在问题的(以书面投诉为准),本项得0分。

注:相同产品指的是同类机型、相同容量:相似产品指的是同类机型、不同容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予计分。

2.2.4

(2)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产品业绩(5分)

提供近5年业绩数量满足资格要求的得3分,每多1个业绩加1分。

注: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价格评分

(50分)

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若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者为无效报价做否 (略) 理。

2、价格分(满分5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50分。

3、评标基准价:

各投标人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乘以系数K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C=[(a1+a2+a3+……+an)/n]?K

式中:

C——评标基准价;

ai——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i=1,2,…,n);n—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个数;

K——开标现场抽取0.95,0.96,0.97中的任意一个数。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报价得分为50分,投标报价低于或高于评标基准价时,以50分为基数减分: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减0.2分,最高扣3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50-2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减0.3分,最高扣5分。报价得分计算公式:50-3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5、各项指标的计分取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余同。

评标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首选以产品质量与产品投标价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单位。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1. 评审标准
    1. 初步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 分值构成
  2. 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 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分标准
  1. 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 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 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 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 除外;
  5.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 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6. 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详细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 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 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1.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投标人得分=A+B。
      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1. 投标文件的澄清
      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项目水轮发电机组采购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方全称)与(设备厂家全称)于 年 月 日,在广西 就 设备名称 (合同编号: )选型、参数、技术规范及制造质量标准、交货期、付款方式等进行认真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签订的《供货要求》属于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货要求》条款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擅自修改技术协议和合同。

第三条:本合同的**双方是:

*方: (以下简称*方)

*方: (以下简称*方)

(第二章) 供货内容、数量范围及合同价格

第四条:*方向*方购买 设备(合同编号: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详见表1)

表1:设备供应内容、数量范围及合同价格(格式)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 注

1

2

3

4

5

投标报价总计

大写: (¥ 元 )

注:①上述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供货要求》的要求。

②设备供货必须具有成套性,成套设备的供货范围应符合《供货要求》相关条款的要求,即使某些设备在供货范围没有提到,但对设备的完整性是必需的,确实为本次采购设备必须配套完整的设备、部件、元件等,由*方补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本价格为总价包干,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总价中已包含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设计联络费、技术文件费(含邮寄费)等费用在内。合同标的包装由*方负责, (略) 、公路或海运的条件设计。

第五条:*方提供的设计、安装、检修所需(设备名称)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的数量、交付时间按《供货要求》规定执行。

第六条:(设备名称)的技术资料及图纸,随设备一起提供给*方。

第七条:按照第四条规定的全部供货范围,总价格为人民币 元(¥ 万元)。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

第八条:设备装车费(含中途转运装卸车费)、运输费、保险费、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及其他杂费均包括在设备总价范围之内,由*方承担;交货地点的卸车由*方负责。

(第三章) 技术标准及交货时间

第九条:产品的设计、制造、质量、技术规范,按照双方签订的《供货要求》所列的国家、部颁的有关标准和双方协商的《供货要求》的条款执行。

第十条:*方必须按照*方工程进度要求供货,具体交货期限如下表(格式):

项目编号

货 号

数量

交货时间

备 注

注:1. 表中的交货时间为整套设备最后一批设备(含备品备件、工具等)的交货时间。

2. 埋件按土建施工进度交货。

第十一条:*方提交的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必须与其投标文件相对应的清单一致。若其投标文件所列的设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其它零部件清单有漏项,或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属于保证该设备完整性和成套性必须配置的,则*方应按*方的实际需求补全,且不得增加费用。

(第四章) 付款方法及结算方式

第十二条:本合同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电汇的形式。

第十三条:*方在本合同签订后15天内将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备料款支付给*方(第一期款项),*方收到第一期款项后正式安排生产。

合同全部设备交货经双方开箱检验合格,*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第二期款。

设备经试运行合格,机组出力达到要求,出具现场初验收合格证书,*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7%作为第三期款。

余款(为合同总价的3%)用作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投运一年运行正常,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在15个作日内,*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作为第四期余款。

注:。*方收到*方的正式发票与付款申请后才支付费用。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条款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设备质量保证期届满时,经合同双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无任何质量问题,并由*方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后15天内,*方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付给*方(无息),*方将剩余款项的正式发票提交给*方。

第十五条:履约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为合同总价的5%。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试运行合格后10天内退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方基本账户)给*方。

(第五章) 包装、交货和运输

第十六条:收货单位、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

收货单位名称:(以具体项目为准)

交货地点: (以具体项目为准)

交货日期: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方签字确认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第四十四条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的依据。

第十七条:*方须负责合同设备 (略) 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

第十八条:*方应在设备装运前10天,将要发运的设备、材料项目和数量、超大件重量和尺寸、单价、运输和存放注意事项详细情况,以书面通知*方,经*方同意后,方能运往现场。

第十九条:在设备发出48小时前,*方应将每次发运的设备名称、编号、件数、设备重量和体积、发运日期、发运地名和车号、运单号等以电传形式通知*方,以便作好卸车等准备工作。

第二十条:*方交付的所有合同设备应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按国家规定使用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根据设备特点,按需要做好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合同设备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

第二十一条:包装箱、件、捆内必须附有清单,应有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部件所属技术资料、质量检验部门签署的设备和主要部件的合格证及其它必须提交的资料、单据。

第二十二条:凡由于包装不当或保管不善致使合同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方均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方包装原因发生设备损坏或丢失时,也应由*方负责 (略) 交涉,同时*方应尽快向*方补供合同设备以满足工期需要。在处理上述问题时,**双方应密切配合。

(第六章) 到货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第二十三条:*方供应的所有合同设备或部件出厂时,应有*方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作为交货的质量证明文件。

第二十四条:当合同设备运抵现场后,*方应组织合同双方到现场按供货清单共同开箱检验,检验内容包括设备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质量等。*方应在开箱检查7日前通知*方开箱检验日期,*方应派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如检验时*方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方向*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方未通知*方而自行开箱或合同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未开箱,因此而产生的后果由*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现场开箱检查时,若发现有任何损坏、缺陷、缺件或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定等问题时,双方应实事求是签字确认,由*方负责查找原因,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并应免费补齐、修理或更换。

第二十六条:以上所述的各项检验仅是合同设备的交货检验,尽管没有发现问题或*方已按要求予以补齐、修理或更换,均不能视为*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的完全解除。

(第七章) 技术服务和联络

第二十七条:*方实行项目经理制,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供图、生产、发货、调试、试运行,提供备品备件。并随时根据电站工程进度、及时调整生产计划,以适应电站施工进度,按时供货。

第二十八条:*方派驻足够力量的施工安装队*到工地指导与安装设备,根据电站工程进度,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和试运行,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设备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略) 理解决。

第二十九条:*方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方参与*方的技术设计,并向*方解释技术设计。

第三十条:*方有权将*方所提供的一切有关合同设备的资料分发给与本工程有关各方,*方并不由此而构成任何侵权。双方都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方应对其分供货商的一切有关供货范围、设备及技术接口等问题负责。

第三十二条:对于*方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问题。

第三十三条:技术服务和联络的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第八章) 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设备由*方根据自己的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及说明书进行安装;在土建工程施工中,*方根据*方提供的基础图纸施工,但*方必须安排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在机组设备安装、调式中双方应充分合作,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尽快建成投产。

第三十五条:合同机组设备在安装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如因*方原因,则由* (略) 理。当合同设备安装完毕后,*方调试完毕能投入正常运行后将机组设备交付*方。试运行验收以《供货要求》中承诺的技术参数为依据。

第三十六条:在试运行验收期间,设备经过安全稳定运行,并经有关规定试验合格,同时由*方所在县安全质量 (略) 检验合格,即视为初验收合格,由*方签发“初验收合格证书”。如由于不是*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初步验收时,时间不超过最后一个部件运达工地现场后18个月。

第三十七条:*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经初验收合格后,也不能视为*方对合同设备中存在的可能引起合同设备损坏的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解除的证据。潜在缺陷是指设备的隐患在正常情况下不能在制造及安装过程被发现。*方对纠正潜在缺陷所应负的责任,其时间应到质保期终止时才能结束(通常为12个月),当发现这类潜在缺陷时(经双方确认),*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修理或调换。

第三十八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由于*方责任需要进行的检查、试验、再试验、修理或调换,在*方提出请示时,*方应做好安排以便进行上述工作,*方应负担修理或调换及人员的费用。

(第九章)  保证与索赔

第三十九条:合同设备按规定试运行合格后,设备应保证安全运行一年,定为保证期。设备保证期届满时,经合同双方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合格后,由*方签发“最终验收合格证书”。

第四十条:*方应保证合同设备达到所签定的《供货要求》的性能保证值。*方保证随机所交付的图纸和技术资料8套及其相应电子文档。并保证文字清晰、完整、所提供的试验数据准确无误,应能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试运行、调试、投产运行和维护检修的要求。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果*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有缺陷或技术资料有错误,或者由于*方技术人员错误造成返工、报废,*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修理,如需换货,*方应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换货的一切费用,换货或修理期限应不超过一个月,对于在一个月内不可能修理或调换的合同设备,可经*方允许后另行商定期限。

第四十二条:由于*方未能按*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安装、调试及非*方技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的合同设备损坏,由*方负责修理、更换,但*方有义务尽快提供所需更换的部件,所有费用均由*方负担。

第四十三条:在质保期内,如因*方设计、制造质量不良等造成缺陷,应由*方负责无偿修理或换货,同时应按实际修理或换货所延误的时间相应延长质保期;如合同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现了双方共同确认的属*方责任的十分严重的缺陷(如设备性能达不到《供货要求》要求等),则新的质保期将自该缺陷修正之日起开始计算为一年。由于*方保管或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应由*方负责,*方 (略) 理缺陷提供方便。

第四十四条:如果不是由于*方原因或*方要求推迟交货而*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第十条)交货时(不可抗力除外),实际交货日期以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为准,*方有权按下列比例向*方收取违约金:

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0.5%;

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

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1.5%。

不满1周按1周计算。以上迟交货物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

*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设备迟交超过1个月时,*方应保留与*方协商的权力,共同商定*方应向*方支付赔偿的数额,如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方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第四十五条:如果由于*方原因迟付货款,*方按下列方式支付违约金:

迟交1-2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0.3%;

迟交3-4周,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0.7%;

迟交4周以上,每周违约金金额为迟付金额的1%。

不满1周按1周计算。以上违约金总金额不超过合同设备总价的5%。

第四十六条:双方任何一方,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双方协商变更合同事宜。并积极努力使合同继续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内所提供的专门技术和专利,仅供*方使用,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

第四十八条: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均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章) 保险

第四十九条:*方须根据运输方式, (略) 以*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保险期为自货物从*方仓库运达*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90日止。

(第十一章) 税费

第五十条:*方应承担纳税义务,各种税费额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由*方办理和交纳,税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当中。

(第十二章) 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五十一条: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均可直接向电站工程所 (略) 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其它

第五十二条:*方保证本合同所付机组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若对本合同的内容作任何修改和补充,应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才能生效,且这些文件亦视为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的组成部分。

第五十三条:*方应提供《设备质量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答疑时提交的承诺函、澄清函及主要附属设备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四条:合同签订后的来往信件、文件、电报等,双方均应妥善保存,作为合同附件备查。

第五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开始生效,当机组质量保证期结束,本合同亦自行失效。

第五十六条:本合同*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并附《供货要求》。

* 方:

*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或法人委托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地 址:

地 址: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户名称:

帐户名称:

帐 号:

帐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开票信息:

开票信息: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一、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略)

1.1

坪坦水电站

1.1.1

水轮机

  1. 转轮直径约0.62m,PN≥700kW,Qn≥2.6m3/s,Hn≥30.5m,n≥750r/min。
  2. 顶盖底环板采用不锈钢内外表面光洁。
  3. 导叶密封面增加不锈钢,立面和端面间隙在0.2mm以内。

4、导叶密封结构和主 (略) 采用最新结构密封,保证机组密封性能优良。

5、提供水轮机进水湾管口径,使进水闸阀口径与进水湾管口径一样

1

1、水轮机组包含Φ900球阀后的所有设备(伸缩节、短管、湾管、尾水管、螺栓等)。

2、水轮机型号暂定。

3、转轮为不锈钢转轮

1.1.2

发电机

  1. n≥750r/min,Sn≥630kW/787.5kVA,Un≥400V,In≥1136.7A,功率因数0.8,绝缘等级F/F。
  2. 发电机为无刷励磁发电机。

1

  1. 发电机组所有设备。
  2. 额定出力时定、转子温升不超过60K,实测最高温度不超过90℃

1.1.3

备品备件

随机配套

1.1.4

专用工具

随机配套

1.1.5

负责供货设备从生产厂家至水电站运输及运输过程中保险。

1.1.6

负责需供货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

1、质保期:质保期至少一年,从货物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投标人对自己所承诺的投标时填写指标参数内容,作为中标后写入购买合同内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不验收不达标,将所有设备退回,中标人要退回招标人所有支付的款项,以及支付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3、中标人负责完成完成以上采购的水轮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含保险)、交货及安装和调试,交货地点为资源县坪坦水电站厂房工地。

备品备件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专用工具、仪器

序号

名 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产地

生产厂家

备注

1

2

3

二、技术要求

第一章 规范与标准

1.1 总则

本供货要求是按照国颁、部颁有关规定,结合电站条件和指标的合同文件要求,对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质量标准、供货范围、技术文件及图纸交付等作出的具体规定和说明,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的技术要求。凡本规范未提出的其他内容,应按国家和部颁有关标准执行。选用标准应为签定合同时的最新版本,若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时,以较高要求为准。

1.2 主要技术规范与标准

(略) 坪坦水电站3号机组换机工程项目水轮发电机组设备一律按照或参考下列规范与标准,作为设计制造和供货验收的依据。

GB/T*-2011《小型水电站技术改造规范》

GB/T*-2008《小型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旋转电机定额和性能》

*《三相同步电机试验方法》

*《水轮发电机设备出厂检验一般规定》

*《小型水力发电厂自动化设计规范》

GB/T *-2008 水轮发电机组自动化元件(装置)及其系统基本技术条件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标标志》

JB/T *-1994 《中小型水轮发电机产品质量分等》

JB/T 6204-2002 《高压交流电机定子线圈及绕组绝缘耐电压试验规范》

GB/T 1408.1-2006 《绝缘材料电气强度试验方法第1部分 工频下试验》

并参照执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标准。

在上述标准中,优先采用国家标准,当没有国家标准时依次采用水利部、机械部标准,选用有标准应采用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

第二章 工程概况及电站参数

2.1 工程概况

资源 (略) 东北部,东西横距65.5公里,南北纵距63.4公里,总面积1941.01平方公量,坪坦水电站位于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坪坦自然屯,水源引自资江支流瓜里河,距瓜里乡政府4km,距资源县城50km,现坪坦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90kW(1#机400kW,2#机630kW,3#机160kW),坪坦水电站拦河引水坝长21m、高3.5m、坝顶宽0.8m;引水渠道尺寸规格为2.6m×2m;坪坦水电站三台机组为混流式机组,1号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专用一条压力引水钢管,管长55m,管径0.9m,2号与3号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共用一条压力引水钢管,管长55m,管径1.42m;主变型号为S9-1600/38.5kVA, (略) 由10kV电 (略) 改为35kV电 (略) 。

坪坦水电站在装容1190kW的情况下,统计运行多年(10年)平均发电量为467.*kW·H,年利用小时数为3924小时。在正常运行中实际统计掌握在每年的丰水季节,拦河引水坝有75天左右时间溢水(弃水),水利资源没有得到充利用。坪坦水电站本次换装3号水轮发电机组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采购一台水轮机(型号暂定)。将拆下的3号HL-WJ-35型水轮机更换为中标后的水轮机。一台套水轮机包含球阀后的所有设备:伸缩节、短管、进水弯管、水轮机锅壳、水轮机转轮、尾水短管、尾水桶、接力器(与调速器相联接)及刹车设备等。

2、采购一台套发电机。将拆下的SFW-12-6(0.4kV)型发电机更换为中标后的发电机;发电机纯铜质定子、转子线圈、机座、轴承座等,定子、转子线圈绝缘等级为F级。

3、中标人负责将产制造生的设备从生产厂家运往电站,运输费及运输过程中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负责将供货的机电设备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72小时试运行合格。

2.2 电站参数

序号

名 称

单位

现参数

水 文

(1)

坝址以上集雨面积

km2

91

(2)

利用的水文系列年限

1965~2020

(3)

多年平均降水量

mm

1725

(4)

多年平均径流量

m3/s

5.3

(5)

多年平均含沙量

kg/m3

0.15

库容及特征水位

(1)

前池正常蓄水位

m

462.5

(2)

前池容积

m3

672

主要建筑物及设备

1

主坝

(1)

坝型

浆砌石重力滚水坝

(2)

坝长

m

21.0

(3)

坝高

m

3.5

(4)

坝顶宽

m

0.8

(5)

引水渠道

m

长1500×宽2.6×高2

(5)

2、3号机组引水压力钢管直径

m

1.42m

(6)

2、3号机组压力钢管长度

m

55

机组布置:3号机安装布置位置尺寸为4.5m×8.2m,水轮发电机组为卧式支承结构。

2.3 交通运输

坪坦电站位于资源县瓜里乡白水村,距资源县城约50km,经 (略) (略) 通直厂房旁,设备运输较为方便,本项目要求中标人将设备运至电站厂房。

2.4 相关方

工程主管单位:广西农投 (略) (略)

工程建设单位:广西 (略) (略)

工程可研单位:广西 (略)

第三章 水轮机技术条款

3.1.主要技术数据

表3-1

序号

特征

参数

1

转轮标称直径D1

约0.62m

2

装置形式

卧轴

3

额定功率Nr

≥630kW

4

额定净水头Hr

≥30.5m

5

额定效率r

≥91.5%

6

最高效率max

≥96%

7

额定流量Qr

≥2.6m3/s

8

额定转速nr

≥750r/min

9

旋转方向

从发电机端看为顺时针方向

3.2 技术性能要求

1、水轮机转轮采用不锈钢材料;前后盖板与导水叶也采用不锈钢材料。

2、出力保证

在机组额定流量条件下,扣除水头损失1m,水头30.5m左右时三台机组同时并列运行,机组以额定转速运行,3号水轮机组出力达630kW。

3、效率保证

(1)在额定水头30.5m,发额定出力630kW时,保证水轮机的效率不低于91.5%。

(2)在本技术要求给定的全部运行范围内,发电机最高效率值不低于96%。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本水轮机在不同水头,不同出力时的效率保证值。

4、水轮机空蚀性能保证

水轮机空蚀破坏评定按GB/T *-2003《混流式水轮机空蚀评定》标准进行。如空蚀损坏超过保证值时,中标人应负责进行修复或更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水轮机修复并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从初验合格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空蚀保证期。

5、可靠性指标

· 退役前连续使用年限30年

· 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h

· 大修间隔不小于5年(累计运行数不得小于*h)

3.3 水轮机的结构特点

1、转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与刚度,能够承受任何可能产生的作用在转轮上的最大水压力、离心力和压力脉动,退役前在周期性变动负荷作用下不发生任何裂纹和断裂或有害变形。

2、转轮由轮毂、轮辐及叶片等组成,采用整体生产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

3、水轮机转轮整体采用抗空蚀及抗磨蚀性能和焊接性能良好的材料,水轮机转轮整体采用不锈钢材质。

4、转轮应安全可靠,按疲劳强度进行设计,并按CCH-70-3标准探伤。

5、表面粗糙度和流道尺寸应符合转轮各部件符合《水轮机、蓄能泵和水泵水轮机通流部件技术条件》(GB/T *-2008)的有关规定,过流表面应呈流线型,无裂纹或凹凸不平等缺陷。斗叶外缘缺口应能有效防止阻水。

6、中标人应提供易汽蚀部位的进出口叶片样板,以便于电站检修时进行修复。

7、导叶密封结构和主 (略) 采用最新结构密封,保证机组密封性能优良。

8、机壳用铸钢造成,制造厂应经过现场勘察,使锅壳安装位置及尺寸与现有机壳适配。

  1. 配套提供水轮机进口压力、机壳真空压力测量的(真空表)压力表及管件。
  2. 与调速器连接配置用外置式接力器,调速器油压16MPa。

第四章 发电机技术条款

4.1.主要技术数据

表4-1        

序号

特征

参数

1

额定容量:

630kW/787.5kVA

2

额定电压:

400V

3

额定电流:

1137.5

4

额定转速:

≥750r/min

5

飞逸转速:

≥1500r/min

6

额定效率:

50Hz

7

额定功率因数(滞后):

0.8

8

绝缘等级

F

9

相数

3相

4.2.电气特征和性能要求

4.2.1.在下列情况下,发电机能输出额定功率:

a)在额定转速和额定功率因数时,电压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5%。

b)在额定电压和额定功率因数时,频率与其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

c)在额定功率因数时,当电压与频率同时发生偏差﹙分别不超过±5%和±1%﹚且均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之和不超过6%;若电压和频率不同时为正偏差时,两者偏差的百分数绝对值之和不超过5%。

d)当电压和频率偏差超过上述规定值时应能连续运行,此时输出功率以励磁电流不超过额定值,定子电流不超过额定值的105%为限。

e)在额定转速、额定温升、额定电压时:发电机额定容量: 787.5kVA/630kW,效率不低于96%,并能在100%额定容量下连续安全稳定运行。

4.2.2.发电机组定子绕组按正常工作接法时,在电机空载及额定电压下,线电压波形正强性畸变不超过5%。

4.2.3.发电机组在空载额定电压和额定转速时,线电压的电话谐波因数(THF)不超过3%。

4.2.4.发电机在不对称电流状态上运行时,如果任何一相的电流都不超过额定电流(In),其负序电流分量(In)与额定电流之比(标么值)不超过为12%,能长期运行。

4.2.5.发电机在事故情况下短时不对称运行时,应能承受的负序电流分量与额定电流之比(标么值)的平方与允许不对称运行时间t之积(I/I)2不超过40s。

4.2.6.发电机组转子绕组能承受2倍额定励磁电流,时间为50s。

4.2.7绝缘耐压:

a)定子、转子绕组绝缘的出厂交流50Hz耐压标准按《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规定;定子和转子组装完成后,应作50Hz交流(波形为实际正弦波)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历时1min不被击穿。

b)在进行交流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前,应对定子绕组进行2.5倍额定电压的直流绝缘介电强度试验并测量泄漏电流。

4.2.8.能满足发电机组每年开停机不小于500次的要求。

4.2.9.发电机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及额定负荷下其定子、转子绕组和定子铁心绝缘按F级绝缘设计。

4.3.机械特性及结构基本要求:

4.3.1.将拆除的3号HL-WJ-35水轮机更换为中标后的水轮机,将拆除的3号SFW-12-6发电组更换为中标后的发电机,发电机定子线圈、转子线圈,绝缘等级为F/F级,发电机定子、转子铁芯硅钢片使用国家最优产品。

发电机应能在飞逸转速下运转10min而不产生有害变形。

4.3.2.发电机组能承受在额定容量、额定功率因数和105%额定电压及稳定励磁条件下运行时,历时2 (略) 故障而无有害变形或损坏。

4.3.3.发电机组的结构强度应能承受转子半 (略) 产生的不平衡磁拉力的作用,而不产生有害变形或损坏。

4.3.4.发电机组的定子和转子组装后,定子内圆和转子外圆半径的最大或最小值分别与其平均半径之差不大于设计气隙值的±4%。定子和转子间的气隙,其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其平均值之差应不超过平均值的±8%。

4.3.5.发电机组定子铁心在对称负载工况下,100Hz的允许双幅振动值应不大于0.03mm。

4.3.6.在发电机上方垂直距 (略) 测量的平均噪声水平,应不超过85dB。

4.3.7.发电机与水轮机安装完毕后,机组转动部分的第一阶临界转速应不小于最大飞逸转速的120%。

4.3.8.发电机在飞逸转速下,允许飞逸时间为10min,机组应无任何损坏及产生永久变形。

4.3.9.发电机能达到以下几个方面:超过额定容量,满足绕组的耐潮性、满足绕组的电气强度、满足绕组的机械强度、满足绝缘的导热性能、满足绝缘的耐热性、满足绝缘的化学稳定性。

4.3.10.绝缘耐压试验按JB/T 6204-2002 《高压交流电机定子线圈及绕组绝缘耐电压试验规范进行》。

4.3.11.发电机定子设测温元件用以监视定子绕组和铁芯的温度,信号引至综合自动柜。

4.3.12.水轮发电机组的安装按GB/T8564—2003《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的规定。

4.3.13自动化元件应按满足合同设备检测、安全运行要求配置。所配元件能防潮、防震、防漏,动作灵活可靠、结构便于安装调试。

凡需经变送器转换送往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非电量,需具有4~20mA直流模拟量输出。所有仪表安装应与盘面齐平。温度以°C为刻度单位,压力表以MPa为刻度单位,流量以m3/s为刻度单位,效率以%为刻度单位。

第五章 供货范围

5·1供货范围

5.1.1中标人将承包项目设备制造、生产、包装、运输、交货、安装及试运行、技术培训,并负责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承包人对本合同采购设备的系统性、完整性负责。

5.1.2 承包单位水轮机部分供货范围为:

a)生产制造球阀后的伸缩节、短管、进水弯管,水轮机锅壳(含导水叶)、转轮、出水短管、出水弯管、尾水桶及螺栓等。

b)生产制造一台套混流式水轮机主要部件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前后盖板,推拉杆,接力器等。

c)安装、折装和检修水轮机所需的专用工具和特殊工具。

5.2 备品备件

5.2.1 对应于所提供的水轮机、水轮发电机,中标人还应提供如下备品、备件,价格包括在合同总价中。备品备件应与机组设备相应部件具有互换性,相同的材料和相同的制造工艺。招标人有权取舍备品备件的品种和数量。

5.2-1       水轮发电机备品备件表

序号

备品、备件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拆装转轮工具套

1

2

止水密封材料

1

3

压力表

1

4

无刷励磁二极管

1

第三卷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十一、其他资料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

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1.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2. 投标函;
  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5. 投标保证金(如有);
  6. 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7. 分项报价表;
  8. 资格审查资料;
  9.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10. 技术支持资料;
  11.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1.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3.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 (略)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

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略) 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 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 (略) 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 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 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

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差说明

1

2

3

4

5

……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六、分项报价表

6.1报价表(格式)

6.1.1报价说明: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2条的规定和本报价表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结合本招标文件商务、技术等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及条件的要求,完整填写报价表中各项目的出厂单价、出厂合价、运杂费、保险费、合价、小计、合计等所有要求填写的内容。凡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则认为完成该项目所需一切费用(包括全部成本、合理利润、税费及风险等)均已包含在报价表的有关项目单价和合价及总报价中。

(2)投标人的总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提供所有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服务及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检验、包装、保管、运输及保险、交货、工地开箱检验、技术文件、设计联络会、工厂目睹见证、出厂验收、质量保证、技术服务、协调等费用,并包括除合同另有规定以外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一切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所需全部费用。承包人应承诺满足合同交货期,并应满足发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而调整交货期的要求并不因此增加费用。合同执行阶段,承包人应承诺不以原材料涨价等理由提出涨价、降低标准等影响发包方利益和工程进展的要求。

(3)报价表中的运杂费中均已包括合同设备自承包人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费、各种杂费、设备运输过程中所需采取的一切安全保护措施等全部成本、合理利润和税费,以及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其它义务、责任和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风险)等所需全部费用。

(4)报价表中的保险费中均已包括合同设备自承包人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交货地点所需全部保险费用。保险费的填报应考虑由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5)投标人编制并提交的报价表应包括如下内容:

表6.1.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表6.1.2-1

分项报价表

6.1.2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表6.1.2-1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1

水轮机组

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单位、数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自行填写

2

发电机组

3

备品备件

4

专用工具

5

负责供货设备从生产厂家至水电站运输及运输过程中保险

1

6

负责需供货设备现场安装及调试

1

设备总价(序号1~6之和)

7

技术服务费、培训等其它费用

1

8

设计联络会费用

1

9

其他

1

含招标代理服务费

投标总报价=1~9之和

说明:

1、序号(如序号1)若有子项(如1.1、1.2或1.1.1、1.1.2),则对应的各项报价(出厂价、运杂费等)为各子项报价之和。

2、由于本次招标更换的设备零散,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如不踏勘现场,隐含的改造、更换工作内容必须由投标人完成且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表6.1.2-2 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数 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品牌、产地

备注

1

2

3

4

5

注:由投标人根据表6.1.2-1投标报价汇总表及技术条款要求自行列设备等主要构成设备。未列项或数量缺漏的任何设备、部件及材料等,其所需全部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表6.1.2-3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及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生产厂

原产地

备注

1

2

3

注:

1、由投标人根据技术条款要求自行列报,推荐1年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并报价,如果投标人未在上表中列出并报价,在最终验收后1年内所需要的正常损耗的备品备件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由投标人根据技术条款要求自行列报专用工具,如果投标人未在上表中列出并报价,在最终验收后一年内所需要的专用工具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

报 价 日 期: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

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近三年营业额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设备名称

规格和型号

项目名称

买方名称

买方联系人及电话

签约合同价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格式自拟)

九、技术支持资料

(格式自拟)

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格式自拟)

十一、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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