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高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澄清公告-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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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高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澄清公告-澄清修改

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高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高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内容发布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 定标”中“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修改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 (略) 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略) 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修改为:“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 (略) 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略) 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中“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修改为:“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略) 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略)

地址: (略) 凤 (略) (略) 交叉口西南160米

联系人:左主任

联系方式:0550-(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宇寅 (略)

地址: (略) 来安县峰汇国际13栋A座1620室

联系人:徐锦州

联系方式:(略)

2024年10月21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凤阳县 (略)
    业务提交
    2024/10/21 15:27:38
    0天4小时29分52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0/21 16:56:12
    0天1小时29分34秒

0天4小时29分52秒

0天1小时29分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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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信息

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高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澄清公告

项目标段编号:(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凤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大托管项目-2024年凤阳县大庙镇高陈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八标段)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修改内容发布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 定标”中“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修改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中“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 (略) 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略) 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修改为:“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 (略) 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略) 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 (略) 理”。

3、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中“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修改为:“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略) 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注: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凤阳县 (略)

地址: (略) 凤 (略) (略) 交叉口西南160米

联系人:左主任

联系方式:0550-(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宇寅 (略)

地址: (略) 来安县峰汇国际13栋A座1620室

联系人:徐锦州

联系方式:(略)

2024年10月21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凤阳县 (略)
    业务提交
    2024/10/21 15:27:38
    0天4小时29分52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4/10/21 16:56:12
    0天1小时29分3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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