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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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坝州2025-202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品目
采购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略) 域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7: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阿 (略) 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801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阿坝州2025-202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0-16,更正为:2024-10-2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31 10:00:00,更正为:2024-11-0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31 10:00:00,更正为:2024-11-06 10:00:00。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评审内容分段赔付比例中的“2、第二段(8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元以上至*元(含*元)赔付比例低于65%不得分;赔付比例为65%得4分;65%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8分〔65%以上得分=4+0.8×(投标赔付比率-60%)×100〕。”修改为“2、第二段(8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元以上至*元(含*元)赔付比例低于65%不得分;赔付比例为65%得4分;65%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8分〔65%以上得分=4+0.8×(投标赔付比率-65%)×100〕。”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评审内容履约能力中的“2、服务机构(4分):投标人在州域内设立县(市)分支机构达10个及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设立1个得0.5分,最多增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修改为“2、服务机构(4分) :投标人在州域内设立县(市)分支 机构10个以下的不得分,10个的得2分,每增加设立1个得0.5分,最多增加2分。 最高不超过4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码:[**[2024]*];

2、财政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 (略) ,联系电话:083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地址:四川省阿 (略) 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801B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1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阿坝州2025-202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品目
采购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略) 域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17:27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0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
采购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阿 (略) 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37-*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801B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阿坝州2025-202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招标文件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10-16,更正为:2024-10-25。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10-31 10:00:00,更正为:2024-11-06 10: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10-31 10:00:00,更正为:2024-11-06 10:00:00。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评审内容分段赔付比例中的“2、第二段(8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元以上至*元(含*元)赔付比例低于65%不得分;赔付比例为65%得4分;65%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8分〔65%以上得分=4+0.8×(投标赔付比率-60%)×100〕。”修改为“2、第二段(8分):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元以上至*元(含*元)赔付比例低于65%不得分;赔付比例为65%得4分;65%以上,每增加1个百分点得0.8分〔65%以上得分=4+0.8×(投标赔付比率-65%)×100〕。”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 5.4.2评标细则及标准的评审内容履约能力中的“2、服务机构(4分):投标人在州域内设立县(市)分支机构达10个及以上的,得2分,每增加设立1个得0.5分,最多增加2分。最高不超过4分。”修改为“2、服务机构(4分) :投标人在州域内设立县(市)分支 机构10个以下的不得分,10个的得2分,每增加设立1个得0.5分,最多增加2分。 最高不超过4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本项目计划备案编码:[**[2024]*];

2、财政监督部门:阿坝藏族羌族自 (略) ,联系电话:0837-*。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略)

地址:四川省阿 (略) 马尔康镇南木达街1号

联系方式: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略) 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801B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女士

电话:028-*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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