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嘴B01地块配电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江北嘴B01地块配电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江北嘴B01地块配电工程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北嘴B01地块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补遗如下:
1.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4招标范围安装部分:
(4)1#专用配电房(酒店)电力监控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修改为:
(4)1#专用配电房(酒店)电力监控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
2.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 工期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中
工期要求:212日历天;计划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5年5月31日竣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修改为:
工期要求:212日历天;计划2024年11月15日开工,2025年6月14日竣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合同协议书中的二、合同工期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21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考试合格证明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修改为:
(2)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修改为:
接受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单位。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两个单位。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项目经理答辩中增加:
招标人设有项目经理答辩的,则整个答辩过程均通过语音系统来完成,项目经理不得与评标委员会面对面接触。
参与答辩的拟派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视为项目经理缺席答辩。
注:项目经理应在开标会结束后就近等待答辩,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5分钟内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答辩,若电话未接通,以短信方式发出答辩通知,在发出短信15分钟内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答辩,答辩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验,逾期未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其项目经理答辩部分得0分。项目经理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会场纪律,服从招标人现场组织安排,且答辩时不得携带书面资料。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的评审因素投标总报价中增加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 (略) 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增加:
评审因素:承诺书
评审因素中对应增加: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中5.3.2的规定。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进行修改,具体如下:评审因素中的“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增加评审标准:
(优:2.6~3 分,良:1.6~2.5 分,一般:0.6~1.5 分,差:0~0.5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评审因素中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安装及调试方案”增加评审标准:
(优:1.6~2分,良:1.1~1.5 分,一般:0.6~1.0 分,差:0~0.5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9.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1 中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修改为: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8中
A-18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修改为:
A-18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24中删除:
规费、税金未按相关规定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10.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 11月7日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年10月21日
江北嘴B01地块配电工程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北嘴B01地块配电工程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补遗如下:
1.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2.4招标范围安装部分:
(4)1#专用配电房(酒店)电力监控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行。修改为:
(4)1#专用配电房(酒店)电力监控系统深化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
2.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6 工期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缺陷责任期中
工期要求:212日历天;计划2024年11月1日开工,2025年5月31日竣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修改为:
工期要求:212日历天;计划2024年11月15日开工,2025年6月14日竣工。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合同协议书中的二、合同工期修改为: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开工通知明确的开工日期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14日,实际竣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
工期总日历天数212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6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考试合格证明及投标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修改为:
(2)主要管理人员: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
修改为:
接受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单位。
(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的组成不得超过两个单位。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2项目经理答辩中增加:
招标人设有项目经理答辩的,则整个答辩过程均通过语音系统来完成,项目经理不得与评标委员会面对面接触。
参与答辩的拟派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视为项目经理缺席答辩。
注:项目经理应在开标会结束后就近等待答辩,在接到电话通知后15分钟内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答辩,若电话未接通,以短信方式发出答辩通知,在发出短信15分钟内前往指定地点参与答辩,答辩前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验,逾期未参与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其项目经理答辩部分得0分。项目经理答辩期间,应遵守答辩会场纪律,服从招标人现场组织安排,且答辩时不得携带书面资料。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的评审因素投标总报价中增加
(3)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成本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报价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 (略) 理。
7.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2)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标准中增加:
评审因素:承诺书
评审因素中对应增加:
评审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中5.3.2的规定。
8.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2.2.2(1)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进行修改,具体如下:评审因素中的“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增加评审标准:
(优:2.6~3 分,良:1.6~2.5 分,一般:0.6~1.5 分,差:0~0.5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评审因素中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与先进性”、“危大工程清单安全管理措施”、“安装及调试方案”增加评审标准:
(优:1.6~2分,良:1.1~1.5 分,一般:0.6~1.0 分,差:0~0.5分,无相关内容不得分)。
9.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1 中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
修改为:
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求各联合体成员盖单位法人章的,各联合体成员盖章须齐全,联合体协议书以外的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8中
A-18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修改为:
A-18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联合体投标的,投标函部分的格式中要求投标人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第三章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24中删除:
规费、税金未按相关规定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 (略) 理。
10.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 11月7日9:30,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
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本补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 (略)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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