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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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招标变更


中煤 (略) 询价变更通知


中煤 (略) (略) 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

二、询价书名称: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三、报价人参与报名报价前请详细阅读询价公告内容及技术要求(附件1)、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如果不按要求上传附件2报价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委托第三方对中煤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报价应含税含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报价方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交付询价方,报价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按照中煤 (略) 财务付款计划付款。

五、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2015〕第73号)

5、《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第〔2016〕第87号)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六、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18)

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2017)

1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GBZ/T300.49-2017)

1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七、质量要求

1.报价方应根据煤矿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选派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专业。

2.报价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被检查相关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3.报价方未经矿方的同意和组织,不得擅自以煤矿检测技术团队名义开展工作。

4.报价方严格按照中煤 (略) 相关制度,履行检测服务周期为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结束,根据计划对需要检测的作业点现场进行采样检测,严禁弄虚作假。

5.要求采样结束后15日内检验机构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八、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

2.报价方须有曾服务过三家#吨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 (略) 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 (略)

地址: (略) 告成镇

技术服务联系人:申少辉

联系方式:#

十、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评价单位,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活动。

3.各 (略) 评价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


十一、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 (略) (http://**)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 (略) (http://**)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十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孙跃丽
联系电话:(0371)#/#
采购单位:中煤 (略)
2024年09月20日 14:12:43




  • 附件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要求.pdf
  • 附件2.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报价响应文件.doc

  •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物资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税率交货日期
    #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1.06.02024-10-07

    中煤 (略) 询价变更通知


    中煤 (略) (略) 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

    二、询价书名称: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

    三、报价人参与报名报价前请详细阅读询价公告内容及技术要求(附件1)、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响应文件(附件2),如果不按要求上传附件2报价响应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询价范围:委托第三方对中煤 (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2、报价应含税含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3、付款方式:报价方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交付询价方,报价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按照中煤 (略) 财务付款计划付款。

    五、检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8〕24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

    3、《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5号)

    4、《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2015〕第73号)

    5、《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 (略) 令第〔2016〕第87号)

    6、《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

    8、《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

    9、《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6〕9号)

    10、《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第48号)

    11、《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第92号)

    六、技术规范和标准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

    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

    5、《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 192.1-2007)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 192.2-2007)

    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3部分:粉尘分散度》(GBZ/T 192.3-2007)

    8、《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GBZ/T 192.4-2007)

    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GBZ/T 189.3-2018)

    10、《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GBZ/T 189.6-2007)

    11、《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GBZ/T300.17-2017)

    13、《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 第33部分: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第 49 部分:二氧化硫、三氧化硫和硫酸 》(GBZ/T300.49-2017)

    15、《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 1051-2008)

    1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WS/T 771-2015)

    七、质量要求

    1.报价方应根据煤矿企业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选派专业检测技术人员应覆盖煤矿的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等专业。

    2.报价方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被检查相关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开展与检查无关的工作。

    3.报价方未经矿方的同意和组织,不得擅自以煤矿检测技术团队名义开展工作。

    4.报价方严格按照中煤 (略) 相关制度,履行检测服务周期为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周期结束,根据计划对需要检测的作业点现场进行采样检测,严禁弄虚作假。

    5.要求采样结束后15日内检验机构负责提供检测报告。

    八、资格要求

    1.报价方须具有独立的职业卫生评价机构资质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纳税人资格。

    2.报价方须有曾服务过三家#吨以上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工作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http://**.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提供加盖单 (略) 页查询打印页,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九、联系方式

    询价人:中煤 (略)

    地址: (略) 告成镇

    技术服务联系人:申少辉

    联系方式:#

    十、监督及其他

    1.询价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报名、报价。

    2.询价响应单位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入不合格评价单位,禁止参与本企业任何活动。

    3.各 (略) 评价项目过程中,如发现任一环节出现故意刁难等不公平现象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可向我公司进行反映。


    十一、报价方式:
    (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 (略) (http://**)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
    (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 (略) (http://**)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十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5:00:0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0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孙跃丽
    联系电话:(0371)#/#
    采购单位:中煤 (略)
    2024年09月20日 14:12:43




  • 附件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技术要求.pdf
  • 附件2.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报价响应文件.doc

  •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物资描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税率交货日期
    #新登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服务1.06.0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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