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东等4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控系统改造设备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宜昌东等4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控系统改造设备购置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WHJ-2024-1446)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题1:
招标文件第五章《宜昌东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荆门南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枝江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漯河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中“3.主要设备技术指标与选型要求 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 (2)本系统采集设备须具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质疑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要在投标文件上出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因此, (略) 提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嫌疑,我公司认为该条款存在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
要求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条件中的第二小节设备技术规格中的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第(2)条:“本系统采集设备须具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应调整为: (略) 提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检测并出具的检测报告。
问题2:
招标文件第五章《宜昌东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荆门南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枝江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漯河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中“3、主要设备技术指标与选型要求 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6)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和已通过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系统完工后,必须通过中国铁 (略) 运输经济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如项目未通该图像质量评价,后续产生的图像评价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质疑如下:
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不妥,因为多家企业参与竞标,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不会对参与竞标的所有企业出具技术支持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条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时就须 (略) 运输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承诺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要求澄清内容: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条件中的第二小节设备技术规格中的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第(6)条:“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本系统完工后,必须经过中国铁 (略) 运输经济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 应予删除。
答复如下:
问题1澄清说明:《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对采集设备型式检验进行了明确,本次须按要求提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
问题2澄清说明:《铁路货车装载状态视频监控设备运用管理办法(试行)》(铁货〔2023〕147号)中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工作的实施单位及相关职责,为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本次投标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和已通过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另本系统完工后,必须通过中国铁 (略) 运输经济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如项目未通该图像质量评价,后续产生的图像评价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 (略) /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529号九州饭店
联 系 人:江 工
联系电话:027-(略)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编号:WHJ-2024-1446)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题1:
招标文件第五章《宜昌东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荆门南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枝江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漯河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中“3.主要设备技术指标与选型要求 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 (2)本系统采集设备须具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质疑如下: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要在投标文件上出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
因此, (略) 提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有套用特定生产供应者的条件设定投标人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嫌疑,我公司认为该条款存在明显排他性和倾向性。
要求澄清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条件中的第二小节设备技术规格中的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第(2)条:“本系统采集设备须具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的检测报告,并提供证明文件。”应调整为: (略) 提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作为依据的高低温、交变湿热、雷击、震动、电磁兼容、防尘防水检测并出具的检测报告。
问题2:
招标文件第五章《宜昌东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荆门南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枝江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漯河站货车装载状态监测系统改造技术规格书》中“3、主要设备技术指标与选型要求 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6)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和已通过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本系统完工后,必须通过中国铁 (略) 运输经济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如项目未通该图像质量评价,后续产生的图像评价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质疑如下:
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不妥,因为多家企业参与竞标,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不会对参与竞标的所有企业出具技术支持承诺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条要求:“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时就须 (略) 运输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承诺函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要求澄清内容:招标文件 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条件中的第二小节设备技术规格中的3.1系统功能及性能指标总体要求第(6)条:“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本系统完工后,必须经过中国铁 (略) 运输经济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 应予删除。
答复如下:
问题1澄清说明:《铁路货车装载状态标准图像采集设备暂行技术条件》(TJ/(略))对采集设备型式检验进行了明确,本次须按要求提 (略) 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提供的相关检测报告。
问题2澄清说明:《铁路货车装载状态视频监控设备运用管理办法(试行)》(铁货〔2023〕147号)中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工作的实施单位及相关职责,为确保项目质量和工期,本次投标须提供中 (略)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出具的技术支持承诺函和已通过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另本系统完工后,必须通过中国铁 (略) 运输经济 (略) 货车装载状态图像质量评价并取得合格的图像质量评价报告,如项目未通该图像质量评价,后续产生的图像评价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 (略) / (略) (略)
详细地址: (略) (略) (略) 529号九州饭店
联 系 人:江 工
联系电话:027-(略)
(略)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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