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节水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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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节水规划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C2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节水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更正为: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60%(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第1.4条第1.4.1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现更正为“本项目预付款60%(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部分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更正为:

第二部分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本项目预付款60%(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3091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磊(采购人)、宁玉斌(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采购人)、0552-*(采购代理机构)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SQCGC27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节水规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更正为: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付款60%(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第1.4条第1.4.1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100%。”

现更正为“本项目预付款60%(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第二部分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签订合同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的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现更正为:

第二部分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本项目预付款60%(预付款支付前,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相应的预付款担保,担保形式可以为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在相关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预付款。);提交成果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后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东海大道3091号

联系方式: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磊(采购人)、宁玉斌(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采购人)、0552-*(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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