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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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东片区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7日9:29。”

现变更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8日9:29。”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

三、发布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河北省 (略) (http://**)、中 (略) (略) (http://**)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系人:张亚雄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河北 (略) 华望城丰 (略) C1座502室

联系人:靳工、牛工、周工、刘工

电 话:0312-#转8000

电子邮件:*@*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F3-09-03地块。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办公、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基坑开挖深度约为1.5米(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土方倒运、排水及场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建筑垃圾消纳、红线范围内及堆 (略) 苫盖等全部施工。承包人需将开挖土方倒运至发包人指定土方堆放场地,堆放平整且做好苫盖工作。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如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投标人2023年以后成立,则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 (略)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 (略) 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 (略) 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 (略) 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 (略) 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略) 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 (略) 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 (略) 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 (略) 罚决定日期为准);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 (略) (略) 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略) 罚期限为准, (略) 罚期限的视 (略) 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 (略) 网站(http://**)公示 (略) (略) 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 (略) (略) ”网站(http://**.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 (略) (略) 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略) 罚期限为准, (略) 罚期限的视 (略) 罚期内);

x.投标人被 (略) 相关部门列入河北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在 (略) 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y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 (略)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至2024年11月7日9:29。下载方式:在中 (略) (略) 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

6.2递交方式:通过中 (略) (略) 递交TBJ格式( (略) 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 (略) (略) http://**,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6.5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 (略) (略) 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略) (略) 操作手册”。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河北省 (略) (http://**)、中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系人: 张亚雄

电 话: 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河北 (略) 华望城丰 (略) C1座502室

联系人:靳工、牛工、周工、刘工

电 话: #+分机号(8000)

电子邮件: *@*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略)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

警告:“ (略) ”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 (略) (略) 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 (略) (略) 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 (略) 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 (略) (略) -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 (略) 络顺畅, (略) 办公环 (略) 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 (略)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异议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0312-#转8000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河北 (略) 华望城丰 (略) C1座502室

提交方式:在中 (略) (略) “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本项目监督部门:河北雄安 (略) 电话:0312-# 。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略) 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5)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以中 (略) (略) (http://**)为准。 服务电话: (略) :010-#; 北京CA数字证书:#(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 。

变更信息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07 09:29:00变更为:2024-11-08 09:29:00
澄清截止时间:
2024-10-21 17:00:00变更为:2024-10-21 17:0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4-11-07 09:30:00变更为:2024-11-08 09:30:00
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7日9:29。” 现变更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8日9:29。”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

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7日9:29。”

现变更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8日9:29。”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

三、发布媒介

本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河北省 (略) (http://**)、中 (略) (略) (http://**)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系人:张亚雄

电 话: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河北 (略) 华望城丰 (略) C1座502室

联系人:靳工、牛工、周工、刘工

电 话:0312-#转8000

电子邮件:*@*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雄安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河北雄安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略) 华望城二期项目土护降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略) F3-09-03地块。

2.2 本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办公、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约1.#平方米。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本项目计划工期为3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时间为准)。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基坑开挖深度约为1.5米(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土方开挖、土方倒运、排水及场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建筑垃圾消纳、红线范围内及堆 (略) 苫盖等全部施工。承包人需将开挖土方倒运至发包人指定土方堆放场地,堆放平整且做好苫盖工作。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如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略) 〔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4)财务要求: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若2021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投标人2023年以后成立,则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 (略)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 (略) 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 (略) 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 (略) 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 (略) 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 (略) 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略)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略) 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m.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 (略) 罚。(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 (略) 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公布 (略) 罚决定日期为准);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 (略) (略) 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略) 罚期限为准, (略) 罚期限的视 (略) 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 (略) 网站(http://**)公示 (略) (略) 罚期限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②项修改为本条);

v.投标人被“ (略) (略) ”网站(http://**.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 (略) (略) 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略) (略) 罚期限为准, (略) 罚期限的视 (略) 罚期内);

x.投标人被 (略) 相关部门列入河北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y.在 (略) 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第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y与“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y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 (略) 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 / 。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注册: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须在中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5.2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至2024年11月7日9:29。下载方式:在中 (略) (略) 投标人登录供应商端,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参与项目,参与项目后可在“我的项目”中找到本项目,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

6.2递交方式:通过中 (略) (略) 递交TBJ格式( (略) 发布的文件制作软件编辑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文件。

6.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特别说明:投标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 (略)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文件加密与上传须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登录中 (略) (略) http://**,点击右侧“CA服务”进入证书申请页面在线办理北京CA数字证书),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

6.5文件开启:(1)投标人须登录中 (略) (略) 在线完成开标工作。开标时,投标人进入项目工作台,然后点击【开标】切换流程节点,再点击【进入开标系统】可进入远程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人需进入开标系统后在线签到,签到须填写“签到人姓名”、“手机号码”。

(2)在开标准备环节,投标人无需操作,等待开标人完成投标文件导入即可。

(3)开标人下达解密指令后,投标人须在电脑插入CA数字证书后点击【解密】,输入数字证书密码完成解密,投标人须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并进行确认。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4)解密时间结束后,等待开标人点击唱标后,投标人即可查看唱标内容,并进行签章确认。开标人生成开标一览表后,投标人可进行查看。开标过程中,可在线提出异议,开标人回复后可进行查看。具体操作流程详见“ (略) (略) 操作手册”。

8. 公示与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 (略) (http://**)、河北省 (略) (http://**)、中 (略) (略) (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雄安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82号(华望城丰华谷B7办公楼)

联系人: 张亚雄

电 话: 0312-#

电子邮件: /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河北 (略) 华望城丰 (略) C1座502室

联系人:靳工、牛工、周工、刘工

电 话: #+分机号(8000)

电子邮件: *@*q.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10. (略) 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

警告:“ (略) ”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 (略) ”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中 (略) (略) 已接入智慧纪检监督系统,如投标人中存在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或上传投标文件的,将被系统自动识别为存在围标、串标嫌疑。相关数据直接上链并移交相关部门。

一、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小时前上传,充 (略) (略) 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对于超过50M的文件,请您预留更多时间)。

2、投标人提早在招标项目文件获取截止时间、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相应业务操作。避免临近截 (略) 络环境、个人电脑环境等原因导致您未能及时参与、报价、递交文件,导致响应失败。

3、在生成投标/投标文件后,请对照招标/招标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签名信息和数量后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后,请务必下载、检查,确保文件内容和签名无误。

二、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方式投标/投标人须登录中 (略) (略) -供应商端,通过【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进入项目后点击【开标】进入开标会(或点击【开标大厅】进入)。

(二)开标前必须进行驱动检测

1、请投标人务必在开标前进行驱动检测(打开数字签名服务-驱动管理,点击“一键检测”),如未进行驱动检测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建议使用google、Edge、火狐浏览器登录,确保CA数字证书能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

3、请投标人提前准备好加密CA数字证书和电脑, (略) 络顺畅, (略) 办公环 (略) 络。

三、评审

在评审过程中 (略)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按照评标办法作出最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四、异议

(1)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相关要求。

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工

联系电话:0312-#转8000

电子信箱:*@*q.com

通讯地址:河北 (略) 华望城丰 (略) C1座502室

提交方式:在中 (略) (略) “异议与回复”环节提交。

本项目监督部门:河北雄安 (略) 电话:0312-# 。

(2)异议应当以异议书形式提交,提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异议书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 (略) 理对接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还应由该单位为对接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②异议书应当包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邮箱、日期等基本信息及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证明材料、相关请求及主张;

③开标现场未提出相关异议或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④已经做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的,不得就同一事项提出异议;

⑤异议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简体中文译本。外文与简体中文译本不一致的,以简体中文译本为准。 ⑥不满足本条要求的不予受理。

(3)异议人撤回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撤回异议的,视为该异议无效,异议程序自然终止,异议人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异议。

(4)被质疑人须配合招标人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 被质疑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的,招标人有权取消被质疑人中标资格,并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5)招标文件获取地址以中 (略) (略) (http://**)为准。 服务电话: (略) :010-#; 北京CA数字证书:#(微信同号); 注册审核:0312-# 。

变更信息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07 09:29:00变更为:2024-11-08 09:29:00
澄清截止时间:
2024-10-21 17:00:00变更为:2024-10-21 17:00:00
截标/开标时间:
2024-11-07 09:30:00变更为:2024-11-08 09:30:00
变更内容: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7日9:29。” 现变更为:“文件下载:2024年10月19日00:00至2024年11月8日9:29。”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变更: 原招标公告内容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9:30。” 现变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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