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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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招标/资审公告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略)-2024-0005-04

项目名称: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

一、 答疑内容

1、 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上述表格为土建工程计价表格与本项目(水利工程)不相符, (略) 理?

答:本次发出的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6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

2、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 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 。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 (略) 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 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 。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3、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 3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4.2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

按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

3.4.2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

按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 3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 (略) 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合同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 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 2 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 (略) 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合同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 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 2 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9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本次发出的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佛山捷诚 (略)

地址: (略) (略) 里水镇 (略) (略) 6号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0号

联系人:吴俊辉

联系人:范宇

联系方式:0757-(略)

联系方式:0757-(略)

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 第 0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略)-2024-0005-04

项目名称: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0月22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

一、 答疑内容

1、 问: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适用于造价信息差额调整法)”上述表格为土建工程计价表格与本项目(水利工程)不相符, (略) 理?

答:本次发出的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二、 澄清修改内容

1、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6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施工

招标项目名称: (略) 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大榄河及支毛涌综合整治工程(里水支毛涌清淤)

2、 现就《招标文件》》第 二 章 招标公告 第 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 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 。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 (略) 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8.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 三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 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 。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3、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 37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3.4.2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

按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

3.4.2第二阶段评审:?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经济标进行评审;

□对入围第二阶段的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和经济标进行评审;

按投标人资信标、技术标、经济标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中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

4、现就《招标文件》第 四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 38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 (略) 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合同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 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 2 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中标通知书必须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方为有效;若中标通知书无法证明是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或发布的,则可以提供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 (略) 站发布的中标公告(或公示)网页截图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工程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注: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2、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1.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1 项合同造价为 590 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2 分。

注:本小项最高得 2 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投标人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否则不予认可。

5、现就《招标文件》第 六 章 工程量清单 第 94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

本次发出的第0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6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略) (略) (略) (略)

代理机构:佛山捷诚 (略)

地址: (略) (略) 里水镇 (略) (略) 6号

地址: (略) (略) 桂城街道鸿晖产业新城2座310号

联系人:吴俊辉

联系人:范宇

联系方式:0757-(略)

联系方式:0757-(略)

2024年10月22日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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