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变更公告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变更公告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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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已由肃宁县发 (略) 以肃发改审字【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生态护坡工程、肃宁 (略) (略) 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工程1200㎡;铺设* (略) 聚*烯(HDPE)双壁波纹管89.74km,其中DN60 (略) 49.29km,其中DN4 (略) 1.3km,其中DN30 (略) 39.15km,提升泵站2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标段涉及到11个村庄 (略) :北甘河、北景口、北辛庄、东尚村、东是堤、贺家庄、骆家屯、南景口、内村、齐家庄、胜家庄。2.1.3 建设地点: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及肃宁 (略) ,其中护坡工程位于肃宁县状元大道西侧, (略) 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涉及肃宁镇、尚村镇、付佐镇3个乡镇内的32 个行政村。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1.6 质量标准:合格;2.1.7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09:00至2024-10-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 (略) 、招标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3是否远程异地:否。 7.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略) 为:招标 (略) (http://**),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略) 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元 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M<*元 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2000≤M<*元万 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M≥*元收费金额 350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招标 (略) 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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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 具体变更:1.“招标公告→7.其他公示内容→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变更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投标须知前附表→6. 1.2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三名。是否排序:不排序”变更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3.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3和6.1.4条款。 4.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5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3.6定标办法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0月24日 |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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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内容: | |||||||||||||||||||||||||||||||||||||||||||||||
【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已由肃宁县发 (略) 以肃发改审字【2024】60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2.1.2 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生态护坡工程、肃宁 (略) (略) 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其中,生态护坡工程1200㎡;铺设* (略) 聚*烯(HDPE)双壁波纹管89.74km,其中DN60 (略) 49.29km,其中DN4 (略) 1.3km,其中DN30 (略) 39.15km,提升泵站22座及相关配套设施。本标段涉及到11个村庄 (略) :北甘河、北景口、北辛庄、东尚村、东是堤、贺家庄、骆家屯、南景口、内村、齐家庄、胜家庄。2.1.3 建设地点: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及肃宁 (略) ,其中护坡工程位于肃宁县状元大道西侧, (略) 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涉及肃宁镇、尚村镇、付佐镇3个乡镇内的32 个行政村。2.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2.1.6 质量标准:合格;2.1.7 计划工期:105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8 09:00至2024-10-24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http://**)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中国河北 (略) 、河 (略) 、招标 (略) http://**)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3是否远程异地:否。 7.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参照国家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 (略) 为:招标 (略) (http://**),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 (略) 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元 收费金额1000元/标段;1000≤M<*元 收费金额2000元/标段;2000≤M<*元万 收费金额3000元/标段;M≥*元收费金额 350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在招标 (略) 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肃宁县 (略) 电话:0317-*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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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淀流域小白河肃宁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二标段变更公告 根据《关于暂停执行<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审。 具体变更:1.“招标公告→7.其他公示内容→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变更为:本项目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投标须知前附表→6. 1.2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三名。是否排序:不排序”变更为: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3.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3和6.1.4条款。 4.删除第三章评标办法中3.5评标委员会应遵照以下原则推荐定标候选人、3.6定标办法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4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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