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龙岗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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瑶海区龙岗片区城市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4BFY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略) 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文件补疑2

2024BFYWZ#

投标人疑问答复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后续开发建设资金等用于本项目的资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双方既定的股权比例,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对等投入。

答: (略) 同股同权对等投入。

2.请明确房屋产权办理对象,如办理给小业主,此行为项下产生税费是否各自承担。

答:办理对象为小业主,税费各自承担。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1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权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同时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等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业绩用,如若投标人在业绩中非牵头方,是否能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投标人在对应业绩中为牵头人或非牵头方均予以认可。

4.投资协议4.4中“若#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付费申请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发票,#方将不承担本合同迟延付款责任。”请问,若非#方原因,#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方是否承担本合同迟延付款责任。

答:如因#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方承担本合同延迟付款责任。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承担该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服务工作。

请问:设计任务是否包含其中?

答:详见投资协议5.2.2,#方在合作期内的义务包含负责按照国家要求的企业资质许可范围承担本项目约定合作范围内的设计、施采购工等具体业务,并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实现投资目标。

6.投标制作软件资格审查资料节点,项目经理承诺和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是否格式自拟或直接写“无”?

答:可以。

7.根据投标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总报价节点,投标总报价和工期模块,只能填写数字,请明确如何填写?

答:投标总报价填写所报建设投资服务费(不含土地费用)单价,工期填写2190个日历天。

8.招标文件P77页(1)土地费用“项目公司有兜底参与土地竞拍、摘牌的义务,土地费用按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和土地印花税合计计取,如项目公司届时未完成土地摘牌,中标人应向实施主体支付违约金#元。”与项目合同P22页中建设投资服务费(土地费用)“项目公司有义务以不低于出让底价参与土地投标、竞拍、摘牌,如其他竞买人报价高于出让底价,项目公司不负有兜底摘牌义务。因上述原因未完成土地摘牌的,视为合同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合同终止。但因合同已履行部分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方在纠纷中承担的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承担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见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费用),均由#方承担。由此造成#方被第三人索赔的,#方有权在承担相关责任后向#方追偿,因追偿产生的所有赔偿费用(含赔偿金、补偿金、税费等以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见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由#方承担,如项目公司(或#方与#方组成的联合体)届时未以兜底价参与土地摘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同时#方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元。”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此项采用哪种表述。

答:以项目合同P22页表述为准。

9.投资协议P13中约定:“因#方原因导致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 (略) ,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方应按# (略) 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方批准为止。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方应向#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如因#方原因致使在中标通知书发 (略) 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与项目合同P10约定:“因#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签订后10 (略) ,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方应按# (略) 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方批准为止。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方应向#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如因#方原因致使在合同签 (略) 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略) 注册成立时间的定义有冲突,请明确。

答:以项目合同表述为准。

10.项目合同要求建设期: (略) 成立、取得用地日起至合作期限第3年对应的生效日届满前一日止。投资协议要求建设期:所有项目设施建设必须在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合作期限第3年对应的生效日届满前一日完成竣工验收并通过备案。投资协议签订时,尚未摘地。两处条款存在表述差异,请问以哪种表述为准。

答:以项目合同表述为准。

11.本项目不提供强排设计方案,详细指标及资金计划等内容请各投标人依据本补疑附件“控规图”自行测算(本项目地块编号#-16-02),最终用地规模及条件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建设大厦9-11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答疑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略) (略) 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pdf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略) 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 2024BFYWZ#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略) 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招标文件补疑2

2024BFYWZ#

投标人疑问答复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及后续开发建设资金等用于本项目的资金,是否按照招标文件中##双方既定的股权比例,按照同股同权原则对等投入。

答: (略) 同股同权对等投入。

2.请明确房屋产权办理对象,如办理给小业主,此行为项下产生税费是否各自承担。

答:办理对象为小业主,税费各自承担。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10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权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同时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等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业绩用,如若投标人在业绩中非牵头方,是否能予以认可。

答: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和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中,投标人在对应业绩中为牵头人或非牵头方均予以认可。

4.投资协议4.4中“若#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付费申请或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发票,#方将不承担本合同迟延付款责任。”请问,若非#方原因,#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方是否承担本合同迟延付款责任。

答:如因#方原因导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方承担本合同延迟付款责任。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承担该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服务工作。

请问:设计任务是否包含其中?

答:详见投资协议5.2.2,#方在合作期内的义务包含负责按照国家要求的企业资质许可范围承担本项目约定合作范围内的设计、施采购工等具体业务,并确保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的进度、质量、安全标准,实现投资目标。

6.投标制作软件资格审查资料节点,项目经理承诺和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是否格式自拟或直接写“无”?

答:可以。

7.根据投标制作软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投标总报价节点,投标总报价和工期模块,只能填写数字,请明确如何填写?

答:投标总报价填写所报建设投资服务费(不含土地费用)单价,工期填写2190个日历天。

8.招标文件P77页(1)土地费用“项目公司有兜底参与土地竞拍、摘牌的义务,土地费用按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和土地印花税合计计取,如项目公司届时未完成土地摘牌,中标人应向实施主体支付违约金#元。”与项目合同P22页中建设投资服务费(土地费用)“项目公司有义务以不低于出让底价参与土地投标、竞拍、摘牌,如其他竞买人报价高于出让底价,项目公司不负有兜底摘牌义务。因上述原因未完成土地摘牌的,视为合同未履行部分不再履行,合同终止。但因合同已履行部分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纠纷,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方在纠纷中承担的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承担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见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费用),均由#方承担。由此造成#方被第三人索赔的,#方有权在承担相关责任后向#方追偿,因追偿产生的所有赔偿费用(含赔偿金、补偿金、税费等以及诉讼费、律师代理费、评估费、见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等)由#方承担,如项目公司(或#方与#方组成的联合体)届时未以兜底价参与土地摘牌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收取履约保证金,同时#方应向#方支付违约金#元。”表述不一致,请明确此项采用哪种表述。

答:以项目合同P22页表述为准。

9.投资协议P13中约定:“因#方原因导致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 (略) ,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方应按# (略) 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方批准为止。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方应向#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如因#方原因致使在中标通知书发 (略) 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与项目合同P10约定:“因#方原因导致未能在合同签订后10 (略) ,或虽已遵守上述规定但#方有合理理由认为其尚无实施本项目的足够能力时,#方应按# (略) 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资金筹措等方面的工作,直至#方批准为止。项目公司注册每延期一日,#方应向#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如因#方原因致使在合同签 (略) 仍未能注册的,或虽已注册但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则#方有权单方面发出解除本协议的通知,并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略) 注册成立时间的定义有冲突,请明确。

答:以项目合同表述为准。

10.项目合同要求建设期: (略) 成立、取得用地日起至合作期限第3年对应的生效日届满前一日止。投资协议要求建设期:所有项目设施建设必须在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至合作期限第3年对应的生效日届满前一日完成竣工验收并通过备案。投资协议签订时,尚未摘地。两处条款存在表述差异,请问以哪种表述为准。

答:以项目合同表述为准。

11.本项目不提供强排设计方案,详细指标及资金计划等内容请各投标人依据本补疑附件“控规图”自行测算(本项目地块编号#-16-02),最终用地规模及条件以土地出让公告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建设大厦9-11层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588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

答疑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略) (略) 更新二期项目—大店地块二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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