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意向公开第三次第1包-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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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意向公开第三次第1包-补充公告

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

二、项目概算及完成时限:#元;2025年5月30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软件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略) 需求方指定地点

1

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软件

1

硬件

1

机架式服务器

4

2

双屏计算机

5

3

操作台

5

4

数据链集成接入设备模拟器

1

5

数据链应用功能模拟器

1

6

机柜

2

7

接入交换机1类

2

8

接入交换机2类

3

9

综合集成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备装备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密保资格。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63.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山东, (略) ,烟台

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采购意向公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预研,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采购活动。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要求存在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

二、项目概算及完成时限:#元;2025年5月30日

三、项目概况: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软件

详见附件

合同签订之日起1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略) 需求方指定地点

1

数据链实践模拟系统软件

1

硬件

1

机架式服务器

4

2

双屏计算机

5

3

操作台

5

4

数据链集成接入设备模拟器

1

5

数据链应用功能模拟器

1

6

机柜

2

7

接入交换机1类

2

8

接入交换机2类

3

9

综合集成

1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 (略) 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 (略) (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 (略) (www.http://**)军队采购暂 (略) 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 (略) (略) 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备装备生产单位二级以上(含二级)密保资格。

五、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

六、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递交邮箱:*@*63.com)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有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

,山东, (略) ,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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