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宁夏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采购项目更正事项公告二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2:0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荣华锦苑北门商 (略) 4栋-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变更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CJ-2024-CG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标准第十项演示讲解,演示方式:投标人需现场演示以下功能(演示时间20分钟以内),采用真实软件系统演示,每条功能最多得2分,最高得14分;如 (略) 页、PPT、视频等方式演示,不得分。 现变更为:演示以制视频短片现场播放的方式演示,按演示要求得分,不提供演示或无法演示内容的不得分,为确保演示视频的真实性以及视频演示的效果,要求视频件必须画面清晰,演示内容明确,针对本项目专门录制。视频短片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录制日期。不允许对视频演示画面进行修改,以免导糊或出现马赛克等影响视频真实性及演示画面清晰度的问题,演示时间不超 20分钟。视频短片需用单独的U盘储存,投标单位需现场提供,储存视U盘不得加密,U盘不得有任何关于投标单位相关信息的标识;视频内容不能有任何关于投标单位相关信息的标识,如有则不得分。若存在以上问题不满足演示要求,相关演示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4-10-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略)
联系方式:095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略) (略) 荣华锦苑北门商 (略) 4栋-5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佳宁
电话:0954-(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白晶
电话:(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
附件变更公告.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2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采购项目 | ||
品目 | 软件运维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12:0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0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0月25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晶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4-(略)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荣华锦苑北门商 (略) 4栋-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略)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变更公告.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CJ-2024-CG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部署实施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10-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评审因素和标准第十项演示讲解,演示方式:投标人需现场演示以下功能(演示时间20分钟以内),采用真实软件系统演示,每条功能最多得2分,最高得14分;如 (略) 页、PPT、视频等方式演示,不得分。 现变更为:演示以制视频短片现场播放的方式演示,按演示要求得分,不提供演示或无法演示内容的不得分,为确保演示视频的真实性以及视频演示的效果,要求视频件必须画面清晰,演示内容明确,针对本项目专门录制。视频短片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录制日期。不允许对视频演示画面进行修改,以免导糊或出现马赛克等影响视频真实性及演示画面清晰度的问题,演示时间不超 20分钟。视频短片需用单独的U盘储存,投标单位需现场提供,储存视U盘不得加密,U盘不得有任何关于投标单位相关信息的标识;视频内容不能有任何关于投标单位相关信息的标识,如有则不得分。若存在以上问题不满足演示要求,相关演示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 2024-10-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略)
联系方式:095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略) (略) 荣华锦苑北门商 (略) 4栋-5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佳宁
电话:0954-(略)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白晶
电话:(略)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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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变更公告.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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