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采购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 H5FSCG24D03C019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32C-#-#-9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略) 太湖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25 16:39:19 | 浏览次数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5FSCG24D03C0197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与标准-二、评审办法-2.4综合评分中的“供应商业绩”、“供应商综合实力”、“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评分标准对应更正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1.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3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响应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第三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注:同一项目签订年度合同多次的,仅按一个项目计分,不重复计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供应商提供下列软件或证书的: 提供智能视频识别采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类似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软著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工信部颁发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 2.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得2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2018年之前颁发的)或者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得1分,高级企业培训师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工信部、人社 (略) 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2. (略) (略) 格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截图。 | |
注:本项评分标准中具有相关证书的从业人员,是为了确保技术支持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指导,仅作为彰显供应商综合实力,在服务团队组成人员中可以不予体现。 | |
服务团队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以下证书: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2.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1)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证书 (略) 站的查询截图;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一次”;(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2024年9月、2024年8月、2024年7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条件不计分。 3.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得1分。 注: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指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首先感谢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与关注,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疑问我单位已知悉,本着符合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的原则,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予以采纳,在更正内容中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2.本次更正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 (略) 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太湖县晋 (略) 392号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风林 (略)
地 址:太湖县经 (略) 龙安村村部大楼六楼
联系人:韩丽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
电 话:#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10-25 16:28:5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25 16:33:0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25 16:39: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项目编号 | H5FSCG24D03C0197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D03-#32C-#-#-9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项目所在地 | (略) 太湖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10-25 16:39:19 | 浏览次数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5FSCG24D03C0197 FS#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采购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与标准-二、评审办法-2.4综合评分中的“供应商业绩”、“供应商综合实力”、“技术支持服务团队”评分标准对应更正如下: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供应商业绩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数字城管运营外包服务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1.合同签订时间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为已履约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予以认可,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示:如供应商虚假承诺,将承担相关责任。上述材料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一材料则该业绩不得分。 3.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3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响应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第三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注:同一项目签订年度合同多次的,仅按一个项目计分,不重复计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供应商提供下列软件或证书的: 提供智能视频识别采集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类似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相关系统界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软著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工信部颁发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 2.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大数据分析师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得1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得2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2018年之前颁发的)或者其授权的机构颁发的企业培训师资格证书得1分,高级企业培训师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 |
供应商从业人员具有下列证书的: 1.具有工信部、人社 (略) 络工程师(中级及以上)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 2. (略) (略) 格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注:须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 (略) 查询截图。 | |
注:本项评分标准中具有相关证书的从业人员,是为了确保技术支持质量,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指导,仅作为彰显供应商综合实力,在服务团队组成人员中可以不予体现。 | |
服务团队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及服务团队组成人员具有以下证书: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的,得1分; 2.项目管理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和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的,得1分; 注:(1)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影印件,并提供证书 (略) 站的查询截图;同一人获得多项证书的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计一次”;(2)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近三个月内(2024年9月、2024年8月、2024年7月)任一月份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社保有效证明材料,不满足上述条件不计分。 3.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得1分。 注:提供类似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或影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评审指标,供应商还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1.首先感谢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参与与关注,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疑问我单位已知悉,本着符合采购项目实际需要的原则,对潜在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性建议予以采纳,在更正内容中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2.本次更正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不 (略) 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太湖县晋 (略) 392号
联系方式:0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风林 (略)
地 址:太湖县经 (略) 龙安村村部大楼六楼
联系人:韩丽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丽
电 话:#
累计提交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0秒
办理意见: 提交
办理时间: 2024-10-25 16:28:52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25 16:33:0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5分
办理意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10-25 16:39:1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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