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项目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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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项目招标采购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陪护项目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15:0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辉琪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女士/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辉琪/0898-*/*/电子邮箱:*@*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4(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陪护项目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服务资质与管理第2点“供应商提供的陪护人员应具有合法身份.....供应 (略) (略) 服务人员的真实、详细个人资料.......配戴胸卡、着供应商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修改为“供应商提供具有合法身份的陪护人员,并参照《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一定条件 (略) 校、 (略) 校( (略) 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要求,取得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达5%以上。(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二项第4点要求中“本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修改为“本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3%。”;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附表2第3点服务团队中“1、服务团队中每配备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一名得1分,副主任护师一名得0.5分,最高得3分;”修改为“1、服务团队中每配备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一名得1分,副主任护师一名得0.5分,最高得1分;”;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附表2第3点服务团队中“2、服务团队中每配备具有护士证人员一名的得0.2分,最高得2分;”修改为“2、服务团队中每配备具有护士证人员一名的得0.2分,最高得1分;”;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附表2第11点投标报价“满分10”修改为“满分13”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1月04日下午15:30,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号开标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最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发至各投标人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 (略)             

地 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方式:郑辉琪/0898-*/*/电子邮箱:*@*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辉琪

电 话:  089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陪护项目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略)
(略) 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15:0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0月17日 更正日期 2024年10月26日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辉琪
项目联系电话 0898-*/*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女士/0898-*
代理机构名称 海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辉琪/0898-*/*/电子邮箱:*@*63.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4(二)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陪护项目招标采购(二次招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第二项服务资质与管理第2点“供应商提供的陪护人员应具有合法身份.....供应 (略) (略) 服务人员的真实、详细个人资料.......配戴胸卡、着供应商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修改为“供应商提供具有合法身份的陪护人员,并参照《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一定条件 (略) 校、 (略) 校( (略) 校)、行业学会、医疗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承担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的要求,取得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达5%以上。(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第二项第4点要求中“本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修改为“本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3%。”;

3、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附表2第3点服务团队中“1、服务团队中每配备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一名得1分,副主任护师一名得0.5分,最高得3分;”修改为“1、服务团队中每配备护理专业主任护师一名得1分,副主任护师一名得0.5分,最高得1分;”;

4、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附表2第3点服务团队中“2、服务团队中每配备具有护士证人员一名的得0.2分,最高得2分;”修改为“2、服务团队中每配备具有护士证人员一名的得0.2分,最高得1分;”;

5、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和程序附表2第11点投标报价“满分10”修改为“满分13”

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本项目开标时间顺延至2024年11月04日下午15:30,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51号京航大酒店5楼6号开标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一致。

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最新竞争性磋商文件已发至各投标人的邮箱,请注意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海甸岛人民大道43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 (略)             

地 址: (略) (略) 49号中衡大厦13楼A座            

联系方式:郑辉琪/0898-*/*/电子邮箱:*@*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辉琪

电 话:  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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